大巨蛋限6.15完工
自由時報 2015-03-25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
北市府︰施工延宕自2.18開罰 每天5萬
遠雄大巨蛋施工延宕,提展延遭駁回,北市府十三日發文給遠雄,限期遠雄從收文起的三個
月內完工(即六月十五日),且取得大巨蛋使用執照,罰款日期從二月十八日開始,每天罰
新台幣五萬元,按日連罰至完成改善為止,上限為三百萬元。遠雄公共事務室副總蔡宗易回
應,三個月內要大巨蛋完工,又要取得使用執照,根本不可能。
不過,以一天五萬元計,罰到四月十八日就已達三百萬,而遠雄應於六月十五日前完工,中
間長達近兩個月的時間出現「空窗期」,遠雄不用繳納罰款,大巨蛋籌備處執行秘書胡培倫
僅表示,「就等他改善」,強調一切依合約走;民進黨議員李慶鋒指出,這是合約缺陷,沒
有重新議約前都是無解,「罰款部分被上限三百萬掐住了,沒有行政上的強制力,這是一個
事實,是合約產生的缺口。」
胡培倫表示,一切都按照契約進行,無論遠雄是否於期限內改善完成,「現在沒有辦法預期
結果。」他強調,後續會開協調會議,遠雄也可主張程序還未完成,不得開罰,「基本上契
約有好幾個可能性。」市府也可能在協調會議中,再提限期改善,再從五萬開罰。
3個月完工取得使照 遠雄︰刁難我嘛!
「刁難我嘛!」遠雄公共事務室副總蔡宗易回應,一定會提出申訴,「當初交通局、環保局
都准予三百五十天,我們絕對符合法令規定。」蔡宗易強調,建照是內政部營建署核發,絕
對合法,「如果他(指柯市府)要挑戰中央,就讓他去挑戰。」蔡宗易也無奈表示,三個月
內要大巨蛋完工,又要取得使用執照,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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