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律師在不確定事實下如何辯護?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33:21
我自己本身也是法律系畢業,
看見許多同行為了賺錢,
跑去幫搶劫犯或性侵犯辯護,
畢竟現在當律師收入少,
避免喝西北風下,只能連爛case都接。
可是律師根本不知道被告是不是清白的,
畢竟律師人也不在現場,
在法庭上面還要講成被告都是被誣陷的,
有的還反告苦主誣告,
不知道律師怎麼有這麼大的勇氣,
他們難道不怕自己錯誤相信自己的當事人,
而助紂為虐嗎?
之前我朋友的朋友在念大學時被學務長強制口交,
等到大學畢業後才提告,
提告那時候因為證據都沒了,
加上唯一的證人證詞又反覆,所以不但性侵害沒告成,
自己是苦主還被學務長的律師團反打成被告,
被判妨害名譽,有罪確定,真是蠻衰的!
我一直在想,幫學務長辯護的三個律師,
會不會事後有一絲絲良心不安?
畢竟他們在法庭上炮火猛烈,
一直要我朋友的朋友交待被性侵的細節,
只要細節稍有前後不一,就指責她說謊,言辭犀利。
難道他們都不會懷疑自己的當事人真的有性侵嗎?
如果這位女學生真的被性侵,
又因為這三位律師誤導法官,
害她苦主反而被打成被告,還被判誹謗罪,
這三位律師以後生兒子會沒有小雞雞嗎?
身為律師,
難道都不會有一絲絲懷疑自己的當事人嗎?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
作者: EinArthur (雷姆好可愛喔雷姆)   2015-03-26 03:34:00
$$$$$$$$$$$$$$$$$$$$$$$$$$$$$$$$$$$$$$$$$$$$$$$$$$$
作者: kinki5566 (近畿小子5566)   2015-03-26 03:34:00
去看李狗嗨....
作者: cafelife (嘎逼賴芙)   2015-03-26 03:34:00
$$$$$>>>>>>>>>>良心
作者: lagxp (o'_'o)   2015-03-26 03:36:00
一說是「律師=被告法律上翻譯人」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03-26 03:36:00
錢才是既定事實
作者: LinFan (綠島耕作)   2015-03-26 03:36:00
$
作者: tg9456 (寶寶藻)   2015-03-26 03:37:00
兩種說法 1.錢 2.被告能依賴的人只有你
作者: hk416 (☑☠☜✉☎♂♀♪)   2015-03-26 03:37:00
各行業都有壞人也有好人 Kay學長就是好律師兼好版主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3-26 03:37:00
引誘對手舉球就對了
作者: sontai (討噓達人)   2015-03-26 03:38:00
律師不是從法律面去爭取權益嗎? 沒有對錯吧?
作者: hk416 (☑☠☜✉☎♂♀♪)   2015-03-26 03:38:00
像記者也好心的記者跟壞心的記者
作者: INNBUG (最純潔的傑)   2015-03-26 03:39:00
加油!!
作者: hk416 (☑☠☜✉☎♂♀♪)   2015-03-26 03:39:00
壞記者整天很懶跑新聞只抄沒養營養的ptt廢文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3:40:00
你朋友的律師呢?案號要不要丟上來大家幫你鑑定一下有沒有問題?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41:00
我朋友的朋友沒請律師,她家沒錢。我看過案子了!我自己是法律系畢業,還有基本的法律常識,本案就是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5-03-26 03:43:00
有沒有罪是法官在判的,律師只要對自己的僱主負責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3:43:00
我印象你不是第一次在八卦板講到這件事情了,不如案號丟出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44:00
因為證人證詞反覆,合議庭採用對女學生不利的證詞。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3:44:00
來,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45:00
事後證人有傳簡訊因為再地檢署做偽證向女學生道歉,
作者: kutkin ( )   2015-03-26 03:46:00
我認為沒有什麼良心不安我是被告律師就真的覺得又是一個誣告的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47:00
女學生依簡訊內容要求翻案重審,但是合議庭是要女學生去告證人做偽證,偽證罪成立才行。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5-03-26 03:48:00
你都提到證人證詞反覆了 那若你是合議庭法官 怎麼判?
作者: kutkin ( )   2015-03-26 03:48:00
有什麼好講的 證人表你就是表你了 道歉個屁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48:00
女學生因為不想去告證人偽證罪,所以不能翻案。
作者: kutkin ( )   2015-03-26 03:49:00
兩個懦弱的傢伙 一個不敢說出真相 一個不敢爭取正義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3-26 03:49:00
你是法律專業怎麼會問這問題呢? 簡單說 要專業不要良心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50:00
整件事情就是證人做偽證,事後良心發現翻供,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3:50:00
等等,這樣根本就是證人的問題阿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5-03-26 03:51:00
雖然當事人聽了可能覺得很幹 不過此事同意kutkin的看法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3-26 03:51:00
那就沒辦法了啊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3-26 03:51:00
有判決書嗎? 去找一下?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51:00
法官也是自由心證,說證人事後翻供是袒護女學生。
作者: EinArthur (雷姆好可愛喔雷姆)   2015-03-26 03:52:00
給力這麼晚還沒睡喔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3-26 03:52:00
從被告角度來看真的很像誣告
作者: grahamwu   2015-03-26 03:52:00
看您的樣子,請多讀書,法學素養程度堪憂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52:00
判決書有女學生的名字,真的不要公佈比較好。
作者: kutkin ( )   2015-03-26 03:53:00
你的"正義"真的會被古美門嘲笑呢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3-26 03:53:00
下午有睡過了
作者: grahamwu   2015-03-26 03:53:00
看來是在唬爛!? 法律系畢業女去教數理?
作者: lagxp (o'_'o)   2015-03-26 03:54:00
性自主犯罪的判決書有被害者姓名?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54:00
我只是夜間部法律系畢業 也沒實習,法律實務不了解。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3:55:00
這是多久以前的案件了?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55:00
我是醫學跟法律雙學位,法律是夜間部,醫學系是日間部。
作者: AwokeN   2015-03-26 03:56:00
看證據做判決是法官的事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56:00
我當初是申請雙重學籍,所以法律跟醫學都沒很精通。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3-26 03:57:00
罰你去看哩溝害
作者: Rasin (雷森)   2015-03-26 03:57:00
下流正義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3:57:00
畢業才從事補教業,因為大學一直有家教,喜歡當老師。女學生被判誹謗罪,判決書有姓名。其實她易科罰金沒幾萬,但是心情低落。可能因為她是我朋友的朋友,所以我選擇相信她,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5-03-26 04:01:00
沒錢請律師有法扶。沒律師又被證人弄,百姓應該期待被告律師自己砸鍋嗎?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01:00
但是法官不認識她,加上證人不給力,就判她有罪。
作者: waydi (星夜狂舞)   2015-03-26 04:02:00
如對法律實務不了解,怎不先問問你所謂的"同行"?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6 04:02:00
法官這樣是對的採信最初的證據力才是最大至於翻供要看是否有事實可以認定當初所言為非
作者: grahamwu   2015-03-26 04:04:00
查了一下tutor等版精彩事蹟,可能不要太認真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6 04:04:00
如果只是私下談,當然沒證據力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5-03-26 04:04:00
另外如果你不是律師,你就不應該用"同行"來誤導判斷,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3-26 04:04:00
你先入為主認定了你朋友的朋友是無辜的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6 04:05:00
無解了,只有單方事實,但法官跟律師的作法在這種說法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3-26 04:05:00
那萬一其實不是他跟本就是污告 那誰維護被告的權利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05:00
法官就像g大講的,採信最初證詞,事後翻供不採信了!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3-26 04:06:00
重點是照你說來證據就只有人證...沒有物證或是什麼檢體這樣要判下去很困難吧...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07:00
tutor版一堆白痴在那邊取暖,我月入二十萬還要我拿證據。我不是律師,所以用"同行"是我用字不精確,抱歉。
作者: kutkin ( )   2015-03-26 04:09:00
還是別扯土頭了,那對你是不利的。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3-26 04:10:00
那是啥版阿? 禿頭版?
作者: kioh (NG中~)   2015-03-26 04:11:00
律師的職責是保護雇主的權利,跟正義沒半點毛關係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11:00
沒差,那個版的版主也是自由心證,教小學生還要備課。
作者: kioh (NG中~)   2015-03-26 04:12:00
真有正義感當初就會選檢察官了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12:00
我教高中數理,從來不備課,真的有什麼都是隨機應變。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5-03-26 04:13:00
法庭上沒有所謂真相,只有儘可能的接近真相。另外檢察官太有正義感也不是好事,看看黃世銘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13:00
檢察官不好考啊!考上的根本是神。。。
作者: recruit   2015-03-26 04:15:00
去租電影 下流正義來看看吧 順便欣賞馬修麥康納的演技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15:00
黃世銘爽退,怎麼不好?
作者: AsianMar (愛神嘛)   2015-03-26 04:15:00
這種等級的爛文你還敢說自己是法律系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5-03-26 04:17:00
你這反問.....我不知道你是反串還是法律真的沒學好。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17:00
楊治宇也是被罵的要死,不過應該也是爽退。。。我法律是真的沒學好,當初只是夜間部,蠻好混的。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5-03-26 04:19:00
你不覺得「黃爽退哪裡不好」跟你這問卦內容根本價值觀矛盾嗎?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19:00
白天還有醫學系的課程,其實沒時間好好讀法律。我反串啊!他們就是要錢啊!=.=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5-03-26 04:22:00
這篇是心得文嗎?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5-03-26 04:23:00
真正把念好法律的人不會問這種卦。算了,我覺得噓文蠻中肯,但你應該看不進去。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03-26 04:24:00
醫生律師補教老師月入20萬 立宏 哩溝塊麥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25:00
噓文就是表示$$$$$$$$$$$$$,我理解有錯嗎?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03-26 04:25:00
實務上本來第一次的筆錄跟證詞就影響心證很大了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3-26 04:26:00
被告是不是清白?法律系的怎麼會問這種問題...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03-26 04:27:00
你什麼證據都咬不出來 要法官怎麼判他刑 這不用法律系畢業
作者: waydi (星夜狂舞)   2015-03-26 04:30:00
檢察官是不好考沒錯可是瑞凡 法官跟檢座是同一個國考同一間司訓所出來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3-26 04:33:00
我跟你講啦 你去學會天眼通就不會良心不安了
作者: grahamwu   2015-03-26 04:35:00
多查幾篇文,就知道不用在某些上浪費精力和時間認真
作者: SuperKMT (鼠輩)   2015-03-26 04:35:00
古美門說過真相是怎麼樣根本不重要 你這個晨間劇主角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6 04:35:00
科科,法官檢察官其實是同學有人不知道喔
作者: alamabarry (.............)   2015-03-26 04:39:00
你真的是唸法的嗎犯罪的人也要合理的判罰阿,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5-03-26 04:41:00
你都幾歲了,還相信道德良心嗎?法律上能說話的 只有證據
作者: f204137 (Fj)   2015-03-26 04:42:00
律師是 沒良心 的職業 現任 前任 總統都是律師個性 通常都自我感覺良好 嘴巴 很會講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6 04:46:00
馬又不是律師?他只是法律系吧
作者: kamiry00   2015-03-26 04:47:00
http://ppt.cc/AN-P 古美門來了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4:48:00
馬英九好像是透過特殊管道取得律師牌,好像在大學法律系不知道教幾年書,自動有律師牌。以前的舊法規,現在廢了!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5-03-26 04:51:00
...我還想說怎麼會有人不敢簽阿罵DNR然後在那邊糾結安樂死如果開放的話自己下不下得了手,原來真是個人才啊..
作者: waydi (星夜狂舞)   2015-03-26 04:57:00
http://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aspx馬英九 律師證書字號 (78)臺檢證字第1026號
作者: ILoveMeYA (碳纖維人生)   2015-03-26 05:12:00
你這樣也當到率施也蠻利害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3-26 05:16:00
所以搞了半天你根本就不是法律人嘛
作者: RealWill (咕)   2015-03-26 05:32:00
法律系畢業還問這種問題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3-26 05:38:00
馬英九是檢附的,根本不是考上的 別被騙了
作者: Romeo5566 (羅密歐)   2015-03-26 05:48:00
你不要說你法律系畢業的..... 你夜校或學分班的吧?你以為律師有天眼通喔~~~~~~誰能確定上帝事實你告訴我?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15-03-26 05:49:00
來啦 幫你補血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5-03-26 05:49:00
你真的有唸過法律嗎?你確定你不是很會寫作文的高中生?
作者: Romeo5566 (羅密歐)   2015-03-26 05:52:00
你真的了解自由心證主義嗎??? 你以為沒有限制喔XD搞得跟記者的法律知識一樣...XD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5-03-26 05:56:00
通篇虎爛 你根本沒念過法律吧 還醫法雙修 騙誰啊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3-26 05:59:00
看不出來有醫學系的水準 要先舉證畢業證書嗎?我認識的醫學系要雙修法律也不會去念夜間部XDDDD
作者: charinu   2015-03-26 06:20:00
沒念過法律就不要自稱念過 丟法律系人的臉還拖累另請問有哪間學校有醫學系又有夜間部法律?如果是不同學校那不是雙重學籍嗎?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3-26 06:51:00
我雙重學籍啊!教育部沒規定不能雙重學籍。
作者: cheng14 (不專業經理人)   2015-03-26 07:09:00
你這種表達能力 很難相信你是法律系........
作者: age0fempire3 (姆哈哈 廢文小王子)   2015-03-26 07:23:00
水準有夠差 哪間私立糞校出來丟臉的?
作者: alonelykid (咩咩)   2015-03-26 07:45:00
講這種話好意思說你法律系畢業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5-03-26 07:51:00
請看How to get away with murder 看完你就豁然開朗了
作者: lwjw (lwjw000)   2015-03-26 07:57:00
當你對你的當事人有懷疑時,就不該繼續當他律師了
作者: Beef (Don't look back)   2015-03-26 08:09:00
鬼扯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03-26 08:18:00
看到台票就開始扯了 哪用看事實
作者: notea (QOO)   2015-03-26 08:20:00
去看legal high吧
作者: sluttervagen   2015-03-26 08:32:00
被性侵畢業才提告?光這點就很有問題你沒有證據當然是無罪推定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3-26 08:33:00
醒醒吧 你不是法律系
作者: sluttervagen   2015-03-26 08:34:00
證詞反覆那就是傳聞法則跟傳聞例外阿你不知到法院不告不理嗎?,要告發新事證也是跟檢察官你法律系到底怎麼念的阿?怎麼觀念錯一堆?檢審辯3方關係,辯護律師本來就要站在被告立場辯護法庭上只有相對真實,沒有絕對真實這種事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頭)   2015-03-26 08:46:00
你連這都要問 你真的是法律系的?樓上 證人已經到庭接受訊問 而且其證言並非轉述他人陳述何來傳聞法則適用之有?請勿誤導他人。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5-03-26 08:53:00
你能確定朋友的朋友真的被強制口交嗎??你在場看到嗎??
作者: kungfutofu (功夫豆腐)   2015-03-26 08:55:00
釣魚?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3-26 09:01:00
私立法律系?
作者: double131 (卡咩啦)   2015-03-26 09:01:00
宋世傑
作者: MRheartblue (喔喔~~~~)   2015-03-26 09:02:00
有讀過書?有受過教育?
作者: GimO (Gimo)   2015-03-26 09:18:00
不確定事實更好 代表檢察官也很難證明該行為難怪你考不上律師
作者: Shuoger (修葛爾)   2015-03-26 09:22:00
大家好認真喔。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5-03-26 09:26:00
有時候在不確定事實幫當事人辯護時 還會被自己的當事人反咬一口 法官兇一點或檢察官兇一點 當事人就慌了 遇到那種很愛把責任推給人的個性之人 馬上就跟法官或檢察官說 都是律師教我的 我什麼都不知道實在有夠靠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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