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莫名收到一個機車違規罰單 900$
下樓就聽到老媽說:「兒子,你看看...你看看。」
老爸心理暗爽:林爸被罰幾次罰單,被你媽念得要死,終於換兒子來坦了。
疑惑中的我,將照片看了一下,XXZ-602 疑 我的車牌?
照片中箭頭處的人,灰色外套、拖鞋、外觀大伯級樣......
靠杯,這是我?
衣櫃裏面沒有灰色外套啊! 這台機車一年多沒騎了,
年紀也沒那麼大吧 Orz
況且本人騎機車都會待轉,還算守法公民.....
持續看半天,傻了好久,翻開第二張照片,照片牌照《XZZ-602》。
.................................. 無言中
將結果告知老媽後,老爸崩潰,坦職不見了。
下午花了一小時,跑了兩間監理所。
第一間:
苓雅監理所→告知違規撤銷本站沒有資格。
第二間:
鳳山監理所。
苓雅監理所,詢問:「不好意思,請問罰款罰錯人,要去哪處理?」
大姐(一臉不耐煩樣):「你說什麼?罰單先給我看看。」
魯蛇:「我的車牌XXZ-602,照片中的車牌是XZZ-602,罰錯了。」
大姐:「喔!這裡沒辦法處理,請自行去鳳山監理所。」
大姐習慣性抬手指向右邊牆壁的鳳山監理所地圖。
魯蛇拿起筆正在抄地圖的時候。
一位小姐走了過來,開口詢問大姐:「不好意思,罰款怎麼收到幾張一樣的?」
大姐:「罰單我看看。」
小姐:「繳了一次後,又收到,又繳了一次,這次又收到覺得奇怪才過來問。」
大姐(一臉鄙視):「你繳一次就好了,收到怎麼還又再繳,這裡沒辦法處理,
一樣還繳兩次,抬手右邊請自行去鳳山監理所詢問。」
.............聽完很無言,交通罰款錯誤到底有多平常?
收錢、考照的時候,楠梓、苓雅都可以,罰錯的時候,就還要民眾額外
跑到鳳山監理所處理,態度又給人感覺是民眾找麻煩的樣子.........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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