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伙食津貼調整,鴻海集團帶頭違規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5-03-24 15:12:56
這個問我就清楚了
最直接影響到的是
以底薪為盈餘分紅計算基數的公司
也就是說
假使年終原本是兩個月底薪
原先要給28200*2=56400
變成給27600*2=55200
對於員工來講一年就多7200免稅額
少繳大概360元的稅金
但是你年終少1200扣掉少繳的稅金
實質大概是扣薪840元/年
其他公司省下的稅金另計
※ 引述《nigiri (lala)》之銘言:
: 首先....miya109.....真是辛苦你了
: 簡單的說,原本一個員工薪資30,000 = 本薪28,200+伙食津貼1,800
: 更改成本薪27,600+伙食津貼2,400
: 1.勞健保費,都要用30,000去對照級距投保,沒有影響
: 所以沒什麼公司減輕負擔勞保的問題......
: (只用28,200投保的公司之前就違法)
: 2.資遣費加班費,也都是用全薪30,000去計算,沒有影響
: (只用28,200去計算的公司,之前就違法)
: 3.員工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與獎金總和跟投保級距有關
: 投保級距不變,所以不影響
: 4.退休金提撥,目前是新制退休金,要用30,000對照級距去提撥
: 所以沒有影響
: (只用28,200去提撥的公司,之前就違法)
: 5.拿到手的薪資金額一樣。投保薪資都要用30,000去對照,保費不變
: 所以,到底從28,200+1,800變成27,600+2400
: 對員工有什麼影響呢?
: 1.申報的綜所稅從28,200*12 降低成27,600*12
: 對公司來說,真的看不出來有什麼利益.....
: 如果有的話,麻煩也提供一下法條,大家一起學習學習(我是真的很想知道)
: 再來~財政部一開始只說
: "調高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之上限金額"
: (請上財政部查台財稅字第10404525720號令)
: 這並不是強制規定所有員工的伙食費要調到2400
: 而是調整"免稅"的上限
: 原先公司每人伙食費3000(只是舉例,目前沒看過)
: 那原本只能1800免稅,現在可以2400免稅
: 若原本公司每人伙食費1800
: 那原本1800免稅,現在還是1800免稅
: 跟調薪根本無關........
: 國稅局現在發現,對稅收有很大的影響,開始鼓勵員工檢舉
: 搞的公司現在放棄讓員工省稅
: 維持原狀不動,還是繼續28,200+1800
: 員工薪水沒加到,薪資所得申報也沒減少......這樣大家就滿意了嗎?
: 原本是用28,200去投保的公司,大家早就該去檢舉了
: 根本跟伙食津貼免稅上限調不調整無關
: 一開始就錯,就壓榨員工
: 但是原本就遵守法令,好好的用30000去對照級距投保的公司
: 這次真的是衰到耶~~~~
: ※ 引述《miya109 (蜜亞)》之銘言:
: : 雖然我很討厭郭先生,但是就事論事
: : 這次調整伙食費的額度
: : 並不是強制規定所有員工的伙食費要調到2400
: : 先說到一開始的規定
: : 公司的費用關於"伙食費"這塊
: : 有個上限就是每個員工一個月1800
: : 超過1800的要轉列員工的薪資(員工的綜所稅就會增加)
: : 不然公司都說是員工伙食費塞個4、500萬就好啦
: : 現在上限調成2400,但是公司一樣伙食費只算1800可不可以?
: : 可以!
: : 只用一個員工來假設,假設公司一個月給付員工22000(傳說中的22K?)
: : 通常指的是底薪20200+伙食費1800
: : 對公司來說,費用為22000*12
: : 對員工來說,5月綜所稅申報的薪資所得為20200*12
: : 那現在調成2400的話就變成
: : 底薪19600+伙食費2400
: : 公司的費用還是22000*12
: : 員工的薪資所得變成19600*12
: : 所以公司方面沒有好處沒有壞處(對照原本來說)
: : 但是員工申報的所得可變少
: : 但是現在新聞稿希望的是
: : 原本22K,公司應該加600的伙食費,而不是調底薪讓總額不變
: : 所以公司的費用變成22600*12
: : 員工的薪資所得就跟原本一樣為20200*12
: : 等於公司的費用增加,對公司有利
: : 員工對照原本來說不變,但是有一個好處是
: : 員工加薪600,勞健保、勞退的級距可以往上跳一層
: : 但是公司不加薪600有沒有違法?
: :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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