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伙食津貼調整,鴻海集團帶頭違規

作者: nigiri (lala)   2015-03-24 15:01:19
首先....miya109.....真是辛苦你了
簡單的說,原本一個員工薪資30,000 = 本薪28,200+伙食津貼1,800
更改成本薪27,600+伙食津貼2,400
1.勞健保費,都要用30,000去對照級距投保,沒有影響
所以沒什麼公司減輕負擔勞保的問題......
(只用28,200投保的公司之前就違法)
2.資遣費加班費,也都是用全薪30,000去計算,沒有影響
(只用28,200去計算的公司,之前就違法)
3.員工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與獎金總和跟投保級距有關
投保級距不變,所以不影響
4.退休金提撥,目前是新制退休金,要用30,000對照級距去提撥
所以沒有影響
(只用28,200去提撥的公司,之前就違法)
5.拿到手的薪資金額一樣。投保薪資都要用30,000去對照,保費不變
所以,到底從28,200+1,800變成27,600+2400
對員工有什麼影響呢?
1.申報的綜所稅從28,200*12 降低成27,600*12
對公司來說,真的看不出來有什麼利益.....
如果有的話,麻煩也提供一下法條,大家一起學習學習(我是真的很想知道)
再來~財政部一開始只說
"調高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之上限金額"
(請上財政部查台財稅字第10404525720號令)
這並不是強制規定所有員工的伙食費要調到2400
而是調整"免稅"的上限
原先公司每人伙食費3000(只是舉例,目前沒看過)
那原本只能1800免稅,現在可以2400免稅
若原本公司每人伙食費1800
那原本1800免稅,現在還是1800免稅
跟調薪根本無關........
國稅局現在發現,對稅收有很大的影響,開始鼓勵員工檢舉
搞的公司現在放棄讓員工省稅
維持原狀不動,還是繼續28,200+1800
員工薪水沒加到,薪資所得申報也沒減少......這樣大家就滿意了嗎?
原本是用28,200去投保的公司,大家早就該去檢舉了
根本跟伙食津貼免稅上限調不調整無關
一開始就錯,就壓榨員工
但是原本就遵守法令,好好的用30000去對照級距投保的公司
這次真的是衰到耶~~~~
※ 引述《miya109 (蜜亞)》之銘言:
: ※ 引述《sean3381212 (小白)》之銘言:
: : 代朋友發文
: : ===============================================
: : 新聞出處:http://ppt.cc/40Hg 發布時間-2015/03/20
: : 財政部提出調高員工伙食費免稅額,但卻傳出,有不肖公司雖然加了伙食費,
: : 卻變相減低本薪
: : 而3/23鴻海集團旗下的三創數位發了一張同意書請員工簽名
: : 內容概要:
: : 若同仁同意將伙食津貼由目前每月新台幣1800元整,調整至新台幣2400元,
: : 而基本薪資配合調降新台幣600元整,則在每月薪資結構合計總額不變的情形下,
: : 每月應稅額可減少新台幣600元整,而退休金提撥、勞健保投保薪資、年終獎金計
: : 算均仍以薪資結構合計總額計算而不受影響。
: : 對於不同意調整薪資結構之同仁,日後若有加薪者,公司得優先將其加薪額度用
: : 於提高伙食津貼至2400元,剩餘部分再列入薪資結構各項之中。
: : 同意書全文:http://ppt.cc/ViuR
: : 有沒有三創自己先開22K給員工現在又帶頭違規的先例?
: : ===============================================
: : 備註:天啊,太誇張了
: : 不愧是鬼島,老闆還要再賺一手
: 雖然我很討厭郭先生,但是就事論事
: 這次調整伙食費的額度
: 並不是強制規定所有員工的伙食費要調到2400
: 先說到一開始的規定
: 公司的費用關於"伙食費"這塊
: 有個上限就是每個員工一個月1800
: 超過1800的要轉列員工的薪資(員工的綜所稅就會增加)
: 不然公司都說是員工伙食費塞個4、500萬就好啦
: 現在上限調成2400,但是公司一樣伙食費只算1800可不可以?
: 可以!
: 只用一個員工來假設,假設公司一個月給付員工22000(傳說中的22K?)
: 通常指的是底薪20200+伙食費1800
: 對公司來說,費用為22000*12
: 對員工來說,5月綜所稅申報的薪資所得為20200*12
: 那現在調成2400的話就變成
: 底薪19600+伙食費2400
: 公司的費用還是22000*12
: 員工的薪資所得變成19600*12
: 所以公司方面沒有好處沒有壞處(對照原本來說)
: 但是員工申報的所得可變少
: 但是現在新聞稿希望的是
: 原本22K,公司應該加600的伙食費,而不是調底薪讓總額不變
: 所以公司的費用變成22600*12
: 員工的薪資所得就跟原本一樣為20200*12
: 等於公司的費用增加,對公司有利
: 員工對照原本來說不變,但是有一個好處是
: 員工加薪600,勞健保、勞退的級距可以往上跳一層
: 但是公司不加薪600有沒有違法?
: 沒有!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3-24 15:07:00
年終獎金還有一堆獎金 都是底薪計算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3-24 15:10:00
獎金是多給的,用什麼基礎都沒有違法問題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03-24 15:10:00
如果都沒差 他大費周章改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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