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弟枉死洪慈庸仍堅決廢死 希望保護更多人

作者: skymay0323 (may)   2015-03-22 17:33:45
※ 引述《entersoal (我是罩杯~~~)》之銘言:
: 支持死刑的人最喜歡說讓你家人被別人殺殺看
: 那我就聊聊關於一個受害人家庭怎麼想的
: 我父親是台灣第一宗(貌似是)焚屍案的被害者
: 當年十分感謝已故法醫楊日松先生讓我父親之死得以真相大白
: 身為一個受害者的家庭成員,我支持廢死
: 因為死刑一點嚇阻效果也沒有
: 一堆受害人承受那麼大的痛苦,那些重犯者一下就解決,太便宜他們了
: 看看鄭捷,還有這種沒勇氣求死的人犯下人神共憤的罪刑
: 看看那些死刑犯,法律真的有教化到讓其悔悟嗎?
: 臨死前真的能夠坦然嗎?死亡對他們算受到懲罰了嗎?
: 我的簡單概念是這樣
: 死刑犯,不准你死,要每週抓一到兩天出來鞭打到皮開肉綻
這種方式在稍有人權 自由 民主的國度根本不可能實現
只要是有痛覺的動物 也不能這樣被對待 雖然這些惡人比動物還禽獸不如
但也無法實現 完全沒有討論空間
或許有人會提到新加坡 但也只是一次判決幾下鞭子 太多才會分次而已吧
: 復原的時間就讓犯人去做工,勞動所賺取的錢作為受害者家屬的補償金
: 利用這種活受罪的方式,讓這些刑犯承受著精神折磨,方有懲罰的意義
: 即便運氣好真的能夠出獄(對,殺我爸的兇手出獄了),也會成為終生的噩夢
: 有人說,憑什麼讓這些人活著,浪費納稅人的錢
: 但大家別忘記,我們都是這個社會的一分子,是這個社會造就了這些犯罪者
: 我們可以理所當然的享用社會的福利,所以我們也必須去承擔這些惡果
: 想法是這樣,但一定會有很多漏洞,但我真的反對死刑(也反對現在的廢死聯盟)
: 死亡不是這些人的懲罰,死亡無法平息受害者的憤怒與損失
個人也是認同廢除死刑 世上永遠不會有完美的司法體系
尤其是要覺得一個人生死時 死與無期的決定權全都在法官手上
人太容易受宗教 信仰 情感 團體 社會氛圍和個人思想 信念所影響
在生與死的判決上 特別是宗教信仰影響裁判者最大 而不是 法條 犯罪動機這些事實
永遠做不到無私完美的裁決 又怎麼決定人生死
大多數人認為該死的法官說有悔意免死 又有認為某人罪不致死 遇到嚴苛的法官還是判死
因此廢除死刑或許是讓判決 司法更進步的其中一條路 可免除大多個人思想信念因素
而且死刑也似乎沒有多大嚇阻作用 也如原po所說 只是一瞬間的痛苦而已
頂多在加上受刑前 法警端出最後一道晚餐 受刑人驚嚇時產生的心理痛苦而已
這些根本都不足以讓人覺得他們已經受到該有的懲罰 罪行
久久出一次鄭捷這種想死又不敢自我了斷 還拖幾個無辜百姓的殺人狂
現在這廢渣還說有悔意想逃死 垃圾中的垃圾非他莫屬
或在遊樂場殺10歲小孩嗆說不會被判死的垃圾(似乎也真的沒有判死)
對社會造成的傷害都很大 也讓社會對死刑的犯罪嚇阻作用存疑
個人意見是
廢死的前提至少要有終身不得特赦 假釋的無期徒刑
永久與社會隔絕這句話要真能做到 做不到廢死根本就不用談了
問過被關的幾個人得知 監獄懲罰最大的痛苦不是做工 被欺負之類的
最大的痛苦是失去自由 只是失去自由也有輕重之分
就像當兵時一樣 剛到部 二兵 一兵 上兵 待退 紅軍 失去自由的痛苦程度隨等級遞減
監獄的改革其實也可朝這方面 就如原po說的 讓他以勞力賺錢償還被害人 國家 社會
用僅有的身體一輩子補償這極大的罪惡 但一定會有不肯工作擺爛過日子的垃圾
遊樂場殺10歲男童的八成是這種想法 裝死吃一輩子臭牢飯也無所謂
而且他這種人若是出獄後無法生存時 極可能再殺人 再吃20年牢飯
大家都看過給開司一罐啤酒的惡劣工作場景 肯認真 努力工作 在償還罪過的人
或許可以一個月給一罐啤酒 一包餅干 幾根菸 兩串加熱的雞肉(非班長剝削 是真給福利)
給好一點點的伙食床墊 稍稍提升住所品質 生病時給適當的治療 給較好的探監品質 時間
給于失去自由但至少肯用一輩子努力償還的受刑人一點回報
也讓他回想自由的可貴 和剝奪別人自由時的可惡 等級就像軍中一兵 上兵那樣
或許這些表現良好的人在生命最後階段 身體能力無法傷害他人時
在戒護的情況下可以讓他回家死去 能與家人在一起 走向懺悔人生的終點
反之不知悔改 不懂反省 擺爛者當然就該受懲罰 絕對不是像現在的監獄情況
要制訂比現在監獄更差幾級的待遇制度 隨擺爛程度處分
例如伙食更難吃 房間睡更臭更爛的地方
或大家看過的刺激1995的犯則房 度日如年 雖不是皮肉的虐待
但精神上是絕對的痛苦 完全不能與人接觸 完全黑暗的痛苦很難過日子的
這樣人會活的比死還痛苦 世上應該很難有人能這麼活下去
到這種情況還不肯付出僅有的勞力來償還罪惡時 慢慢痛苦至死在黑牢裡也是活該
總之就是絕對不容許有擺爛吃永久牢飯的人又得不到該有懲罰的情況發生
現在的監獄懲罰就是失去自由 但對那些不在乎那種自由的廢人無用處時
就應該要有適當的新方法出現 這就是所謂的配套措施 前提吧
: 備註:
: 有朋友提到可以讓這些重刑犯專門拿來人體試藥
: 藥廠給的營養金賠給受害者家屬,這樣也不無小補
: 更能夠促進台灣醫藥科學發展,呵呵
: 應該只能當個玩笑吧
這比每週虐打更不可能 更沒討論空間了 還真的只能當個玩笑
這些所謂的配套 前提 每個人心中的都有一套標準
但掌權者就是不敢去做 也沒人會去做 也不拿出來討論
還是期待有一天敢做這些事的掌權者出現 改變現況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3-22 17:41:00
說的都不太想說了..你說的東西在上一次劫獄事件中就已經說過!叫廢死人出來面對了!結果有人說這樣問是他喵咪的無線上綱! 撇問題一流的..劫獄事件中那些死刑犯說的問題就是你說終身監禁的問題!而在那邊說我支持廢死的團體他們最終目的不是終身監禁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3-22 17:48:00
支持廢死就是支持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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