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合法嘛!神經病!」 漂流木撿拾者蘇中富喊冤
森林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
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
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鬼島的法律 果然是參考用der.....我們的政府確實是神經病沒錯!
※ 引述《lyw07 ( )》之銘言:
: 「一定合法嘛!神經病!」 漂流木撿拾者蘇中富喊冤
: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 台北市長柯文哲20日在治安會報上,因為疑似將漂流木當作山老鼠盜伐台灣檜木,大怒吼
: 叫要把內湖警分局長張夢麟拔官,結果卻是烏龍一場。撿拾該批爭議木材的漂流木撿拾業
: 者蘇中富21日出面說明,有點激動地說,「一定合法嘛!神經病...」,強調自己絕對不
: 是山老鼠。
: 蘇中富指出,他以哥哥名義成立公司,在台東等地專營漂流木撿拾,每當颱風過後就向政
: 府申請許可,出動機具到河口、海邊撿木頭,只要不是政府註記的珍貴林木,他們都可以
: 拿。
: 蘇中富表示,他每年都會撿1-200噸漂流木,此次發生爭議的10多噸木材,是2年前在台東
: 大橋以南至出海口附近撿到,因為自己曾與汐止興善宮結緣,所以捐贈給對方興建廟宇,
: 又因為廟方沒地方擺放,所以才借放於內湖的林地保護區。
: 蘇中富強調,他撿拾這批木頭時沒看到上面有政府註記是珍貴林木,有註記他絕對不會撿
: ,他也分不出來木頭是什麼樹種,不知道自己撿的是檜木還是亞杉。
: 原文網址: 「一定合法嘛!神經病!」 漂流木撿拾者蘇中富喊冤 | ETtoday地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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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22/482094.htm#ixzz3V4uz5J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