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TX5566 (韓國高速鐵路)》之銘言:
: 再舉幾個狀況:
: 1.
: 很多人平常罵中華民國司法不公,司法有問題,法院是___開的
: 但又要中華民國司法的死刑主持正義
: L大有說到重點,洪仲丘死於不公義的中華民國體制之下,
: 洪慈庸無法相信中華民國司法的死刑也是合情合理
: 這樣看下來洪姊的邏輯反而很清楚。
: 但可惜她沒有在第一時間提出這個理由,誤判情勢。
: 2.
: 受害者A: 我的家人被鄭捷害死,拜託法院速審速決判他死刑。
: 受害者B: 我的家人在軍中被人玩死,我無法支持國家執行死刑。
: 受害者C: 我的家人死於228事件,我呼籲大家向前看,不要追究政府責任。
: 很多人說受害者最有資格說話,那上面三個例子呢?
我很好奇洪小姐自己不跳出來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反倒是要一堆的鄉民替他辯護感到疑問!
基本上這三個例子被害者都有資格說話....
但是我們分開來看
A和C基本上是不同的概念...228受害者我們會比較偏政治受害者..
他是因為政治下所產生的受害
但是A就不同了他就是殺人犯!
有時候我真的搞不太懂廢死...把殺人犯和政治犯相提並論...
至於受害者B.....
我可以告訴你一點喔..
你的家人被軍人玩死了..那個玩死人的軍人就算被判刑了..也不會是死刑的!
所以不是你支不支持的問題..而是他根本不會判死!
到了最後我還是要說一下...
當一個國家有兇手嗆殺一兩個人不會死刑..最後還真的沒死刑的國家....
是國家用死刑迫害了民主人民嗎?
洪小姐既然要選舉..我認為他的開誠布公大家應該要尊敬
因為最少他不會像是傳統的政治人物東躲西藏..
這也可以讓選民知道他的政治光譜和傾向....
只是我想知道
最近8年殺3人躲過死刑這個案子上...
洪小姐你能說一下您的看法嗎?
你文中保護更多的人..
那對於這個事情您又是什麼樣的看法?保護了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