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輕手法 凶手判免死
2015年03月21日 04:10 馬瑞君/台中報導(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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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業者黃文進殺害輔大陳姓女學生遭埋屍案,台中高分院駁回
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又見「免死金牌」!徵信社業者黃文進騙財騙色又預謀殺人,一審認
定黃男下藥迷昏陳姓女大生,朝口鼻連續灌了10分鐘瓦斯致缺氧而死
,屬「殺人輕手法」,判處無期徒刑、併科15萬元,引起輿論譁然;
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竟拿黃男犯行與菲律賓武裝分子蘇祿軍殺警
行為相比,認為黃男所為「非最嚴重犯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拿蘇祿軍殺警相比
陳姓女大生於2010年間為與男友復合,輾轉認識已婚黃文進,他騙光
陳女積蓄,再騙她賣房拿走300萬現金,騙財騙色後預謀下藥殺害。
黃男先在網路上自稱「法師」與陳女對話,2013年4月間邀陳女到嘉
義參加法會,然後安排施坤志充當「法師」司機去接陳女,讓陳女喝
下羼有FM2淨符水迷昏後,施男收受4萬元報酬將陳女交給黃男。
當天晚間,黃男把陳女帶到汽車旅館,以打火機的瓦斯瓶加裝噴嘴,
蓋上昏迷中的陳女口鼻10餘分鐘,讓陳女肺部充滿一氧化碳,長時間
腦部缺氧死亡。
翌日黃文進將屍體載到烏日區環中路高架橋下挖洞掩埋。直到去年1
月被挖出時,陳姓女大生已成一堆白骨。
一審法官認為,黃文進欺騙女子錢財及感情,為了擺脫陳女痛下殺手
,但其殺害陳女手法屬輕手法方式,陳女死亡前應無痛苦及恐懼,判
無期徒刑。
非屬「最嚴重犯罪」
這道「免死金牌」一出,引起民眾譁然,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雖
認為黃文進精心謀畫製造不在場證明,不惜對付出金錢和感情的陳女
痛下殺手,事後僅賠償家屬21萬8220元,不足以彌補其喪失親人痛苦
,但考量其殺害死者的手段,相較2013年發生的蘇祿軍殺害大馬警察
,以砍頭挫腦挖眼剖肚取腸等殘酷的處決手法,顯非屬「最嚴重犯罪
」,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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