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新聞] 仲丘枉死洪姊卻挺廢死 有人肯定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3-21 01:29:47
※ 引述《bg00004 (絕緣體)》之銘言:
: 最近
: 有則新聞是這樣子的!
: 殺姊妹出獄再殺1女…逃過死刑
: 心魔殺手 8年奪3命 法官不判死
: 最高法院言詞辯論時,陳的辯護律師顧立雄、高涌誠、翁國彥等人指出,「對於一個有嚴
: 重瑕疵的人,社會應修好他或是銷毀他?」
: 我想你如果方便的話
: 說出你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 顧立雄先生你應該不陌生吧?
※ 引述《bg00004
: 最近
: 有則新聞是這樣子的!
: 殺姊妹出獄再殺1女…逃過死刑
: 心魔殺手 8年奪3命 法官不判死
: 最高法院言詞辯論時,陳的辯護律師顧立雄、高涌誠、翁國彥等人指出,「對於一個有嚴
: 重瑕疵的人,社會應修好他或是銷毀他?」
: 我想你如果方便的話
: 說出你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 顧立雄先生你應該不陌生吧?
國家殺自己人民的數量,遠遠大於殺人犯殺死的人數,其造成的的苦難更是不可計數。
然而不論什麼時代,國家總是能找出一票冠冕堂皇的理由說服社會大開殺戒。
例如以前的人常常被洗腦:「228被殺那些人,就是吃飽太閒愛幻想不務實,沒過過苦日子才整天想摧毀政府,雖然殺掉有點太過但當時情勢動盪…所以…亂世用重典…不得已情只好…是情有可原的!」
那麼如果一個國家連鄭捷都不能殺,那麼那個國家,又有什麼道理能殺聖女貞德、哥白尼、孫中山、蔣渭水、黃信介、施明德、陳水扁、黃國昌以及未來其他追求公眾利益的人士甚至無辜百姓呢?
所以有人希望設定一個"禁止國家以任何形式理由殺害人民"的大原則(跟廢死有90%相像?),大家因該就可以理解了吧。
至於殺人犯"合乎假釋原則"卻出獄後不斷再殺人怎麼辦呢?
很顯然"假釋原則"小原則,已經造成一個BUG可以屢次殺人。但在理組溫拿眾多的PTT,應該不會去選擇更動大原則來適應這小原則吧?
假釋犯罪的問題,方向應該訴諸在假釋條件的原則設定上。例如修正為終身監禁就是終生監禁,不屬於假釋申請範圍也是一法子。
其實社運分子的運作,就是在國家自我改造進化的一部分。
訴求箝制國家權力當然有相關社運分子,為什麼說社運人士多是理想主義,常常就是因為他們出發點,是在公平正義而非自身利益上。
簡單來說他們不是被欺憤而拔刀的一群,而多數是看不慣不公不義的一群。這可能馬斯洛什麼需求金字塔什麼自我實現的部分有關,他們就是這樣才會爽~
不是每個社運分子都是悲天憫人的同情掛專幫可憐人。更多的動力在於他們對國家社會理想的追求上!
所以社運分子接觸廢死,無論支持反對與否,應該一點也不讓人意外吧。
廢不廢死爭議不止這些,但本來對同一件事立場相同的人,也常常對其他事情有不同看法,
又沒什麼。
女生哈高富帥所以就不討老婆了?男人視覺動物所以就不嫁了?
有些人藉此批學運、批1985挺洪仲丘,到底是想一竿子打翻什麼?
作者: linji (臨濟)   2015-03-21 01:30:00
o'_'o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5-03-21 01:30:00
大赦
作者: andylin8707 (新垣是我的)   2015-03-21 01:31:00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3-21 01:36:00
禁止國家以任何形式殺人民 這種說法是大錯特錯社運份子 沒有那麼神聖 尤其是近年的社運因為都是熱情有餘 理智不足 要知道 這可是公共議題一旦被惡搞 就是天差地錯的比方一味地否定傳統 這種嚴重性影響性超過殺人犯殺人償命 正法久住 豈容隨便講個邏輯帶個風向挑戰你看不看不重要 重要是別人會看亂扯 我有看到只好回應 抱歉得罪了
作者: gainpain ( )   2015-03-21 01:44:00
該處理的是垃圾法官 不是法律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3-21 01:49:00
怎麼處理還是有可能誤判好嗎? 你是在講什麼不可回復性才是大問題,誰跟你法規好法官好就沒事
作者: shower0713 (小宇)   2015-03-21 02:07:00
國家如果不能殺人,那憲法跟校規有什麼兩樣?
作者: v32767 (..)   2015-03-21 02:34:00
能不能殺人跟區別憲法與校規何甘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3-21 06:09:00
這篇蠻有理的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5-03-21 0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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