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男涉燒警車不認罪遭聲押 法院改限居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5-03-21 01:19:09
法男涉燒警車不認罪遭聲押 法院改限居
李廣榮否認縱火燒警車,遭檢方聲押,但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改以限制住居。翻攝畫面
2015年03月21日00:56
台北市松山派出所15輛警車日天遭人縱火焚毀,警方查出法國籍男子李廣榮涉有重嫌,昨
天凌晨3時許在花蓮縣壽豐鄉將他拘提到案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李男全盤否認犯行,但
檢察官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認為他涉嫌重大,且有滅證、逃亡之虞,晚間向法院聲請羈
押,台北地院連夜開羈押庭,認為無收押必要,改以限制住居,檢察官將研議是否提起抗
告。
據了解,李男到案後,檢警提示相關證物以及案發現場的監視錄影畫面,李男看了看後,
僅承認畫面中的人是他,但否認涉嫌縱火,甚至辯稱可能是煙蒂引燃,與他無關。
不過檢警清查相關資料後發現,李男當天開著廂型車,先停放在濱江花市附近,再從車內
扛出腳踏車,穿雨衣、戴口罩、安全帽及手套犯案,逃逸時曾2度變裝,先脫掉雨衣安全
帽出現在虎林街巷口,在松隆路一處巷口還丟棄口罩及裝衣物的塑膠袋意圖滅證,再從松
隆路步行到W酒店搭計程車前往民族東路機場附近下車。
檢警研判,李男會犯下這起縱火案,可能是2013年,李男在八德路四段松山所轄區犯下機
車竊案,遭判刑5個月後懷恨在心,李男曾為此對當時承辦警員提告,台北地檢署做出不
起訴處分。
可怕的是,檢警在調閱李男在案發當天駕駛廂型車的行車動線,發現李男在縱火後,還曾
開車到當時承辦他竊盜案的警員住家附近,意圖不明,讓警員嚇得一身冷汗,而他之所以
會得知這名承辦警員,研判可能是當時提告訴,承辦警員所留下的個人資料被李男掌握。
承辦檢察官陳弘杰認為,李男涉犯《刑法》175條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物罪,且有逃亡、
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呂志明/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21/578334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03-21 01:19:00
血統不一樣果然可以判得不一樣~~~~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03-21 01:20:00
噓法院,限制住居跑掉的都不知道幾個了,尤其是外國人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5-03-21 01:22:00
應該是看在他有老婆小孩吧,別家媒體提過之前判五個月
作者: MacOSX10   2015-03-21 01:22:00
如果他落跑 法官也不用負責 真是自由自在的工作啊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5-03-21 01:23:00
就是因為若超過六個月不能易科罰金,服刑完就得強制遣返,老婆小孩的人生一併受牽連~怎知他不懂法官苦心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3-21 01:29:00
ㄈㄈ尺怎麼還不快撿回家養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3-21 01:32:00
刑法175條本來就不是很重的罪 沒什麼奇怪的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5-03-21 01:36:00
噓法官 法院也c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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