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就是這張照片 讓柯P暴怒拔掉分局長 

作者: dhccc (楓糖蛋糕)   2015-03-20 17:43:52
※ 引述《dudu5566 (仁甫哥超MAN!!!)》之銘言:
: ※ 引述《ILoveDanny (Love Forever!)》之銘言:
: : 2015年03月20日16:10 蘋果日報
: : http://imgur.com/2SB99v7
: :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在治安會報上震怒,不滿內湖分局疑似包庇山老鼠,柯P當場拿著一
: : 張拍攝樹木橫切面照片,質問內湖分局長張夢麟「那是不是漂流木?」,張回答「林務局
: : 說那是漂流木」。柯聞言大怒,當場指著市警局長邱豐光,連喊兩次「邱豐光」、「把他
: : 拔掉!」
: : 根據參與開會的人轉述,柯P生氣到從椅子上跳起來罵,不但氣急敗壞要求把張夢麟拔掉
: : ,讓人感覺「柯P真的很生氣、很生氣、很生氣」,大發雷霆還把在場所有人全嚇到傻眼
: :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20/578059/
: 葉毓蘭
: 才從新聞上看到柯文哲對媒體說要以丟出更多議題轉移媒體對他失言的報導,沒想到就看
: 到柯文哲在今天的治安會報上震怒,要換掉內湖分局長的新聞,這個議題果然是個可以讓
: 媒體疲於奔命的好誘餌。
: 警政署已經針對此事表示: 「此案由台北市警察局先行內部考核,再送交警政署開會決定
: 。」
: 在台灣民眾普遍罹患集體失憶症的今天,容我來說清楚,講明白
: 疑似山老鼠事件發生在植樹節當天。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55810)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17000372-260102)
: 1. 直轄市的警察分局長、警察局長人事權屬於中央,不是市長的權責。
: 2. 內湖大湖街的保護區沒有任何檜木林。所以即使高嘉瑜率領市府官員與內湖分局官警
: 到現場,查到珍貴檜木,都不是當地盜採的,當然不是現行犯。
: 3. 內湖分局在保護區現場,將全部狀況請示當天值班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江耀民,江也
: 認為全案並無不法,指示不用查扣現場證物和相關人等,等於裝載木材的工人能離開現場
: ,是經由地檢署「認證」,怎麼是縱放人犯?
: 4. 本案因為高嘉瑜議員窮追不捨,不斷施壓,最後以「該批林木適用法規認知不熟悉,
: 處理過程確有不周」處分副分局長陳炯志申誡1次、偵查隊長楊坤明申誡2次、大湖所長張
: 君業申誡1次;另分局長張夢麟對於所屬員警之工作疏失督導、監督不周,自請處分申誡2
: 次,這樣叫做太輕?(附註: 這次事件處分名單,全部是幹部,張夢麟過去是一個愛護學生
: 的好老師,現在也是愛護部屬的長官)
: 5. 漂流木案,當(12)日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有請林務局人員來做專業判斷,認定為民眾
: 合法撿拾之漂流木,並有工作紀錄簽名可查,查明遂放行!!
: 6.本案關鍵:木材來源之合法性,民眾能提出合法撿拾之依據公文(台東縣政府公告,第八
: 河川局核准函),以證明漂流木係合法撿拾,案發迄今又查無證據佐證木材之違法性,怎可
: 現行犯逮捕!!
: 5.民代做秀,但是不可以踐踏公權力,更不可以把公務員當成做秀的道具。高嘉瑜記者會
: 說"一級木"民眾是不能撿拾,但依行政院農委會100年6月27日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
: 應注意事項』第三點(七),已開放無註記,烙印之一級木供當地民眾自由撿拾(所謂自由
: 撿拾,即毋須登記就可自行帶走),議員自己搞不清楚上記修正規定,就大放厥詞,污蔑警
: 察。
: 6.市長不是皇帝。就算部屬們回答的不是你期待的答案,也不可以汙衊他們說謊。柯市長
: 因高議員提供給他的相片,誤判案件,再來個震怒撤換分局長的戲碼,是明智之舉嗎?
: 來源:
: https://www.facebook.com/sandy.yeh.18?fref=nf
: 這次內湖分局長好像受委屈了?
專業問題 專業解決 是柯文哲的口頭禪
1.員警發現可能被盜採的木頭 請專業的林務局來看
但林務局說不是 只好請林務局人員簽名背書後放行 看起來ok
2.員警又發現疑似盜採的工作人員 請專業的檢察官來看
檢察官說不用抓 只好放行 看起來也ok
基本上警察是聽從專業的建議來行事 何罪之有?
難道看起來像盜採就一定是盜採嗎?
那警察如果硬抓 該不會又有人開記者會指控警察濫權
柯市長又要大罵不尊重專業?
以上當然不是反串,也是不討噓
目前沒看到有人反駁葉的六點聲明感到有點奇怪
對當事人張局長的過去倒挖了不少
如果有人提出道理去反駁葉毓蘭的全部聲明
我給1000p幣
作者: skliveman   2015-03-20 17:45:00
又一個依法行政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3-20 17:45:00
疑犯連個電話都不用留,事後抓不到人怪我囉?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5-03-20 17:46:00
不就是惡法亦法的道理嗎.. 另外我覺得可以從公文層面開始下手
作者: kyowinner (mars)   2015-03-20 17:46:00
的確 如果有檢察官在 那警察似乎沒什麼問題?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3-20 17:46:00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的最高典範 法匠在世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鋼刺)   2015-03-20 17:48:00
在「專業」兩個字前面,還有個詞叫『常識』。用『常識
作者: linwinston (胖鴿子)   2015-03-20 17:48:00
2F又知道沒留資料喔,哈哈 好好笑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鋼刺)   2015-03-20 17:49:00
』沒辦法處理判斷的東西,當然是交給「專業」。但現在『常識』就能看得出來的東西,「專業」卻在那搞笑?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3-20 17:49:00
你弄錯了吧,柯火大的是局長睜眼說瞎話,全都推給林務局
作者: outlookXP (outlook)   2015-03-20 17:50:00
這是常識。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3-20 17:51:00
"林務局都說是了,不然你要我怎樣"柯之後才說出319的感觸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3-20 17:51:00
可是那張照片真的不用專業有常識就可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03-20 17:51:00
整個生態圈就有問題 所以柯生氣的點是睜眼說瞎話
作者: tutu0106 ((>( ̄▽ ̄)<))   2015-03-20 17:51:00
因為我認為是常識 所以不顧檢察官指示直接逮捕?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03-20 17:52:00
睜眼說瞎話 這點很難懂?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7:53:00
警察沒資格判斷是不是漂流木,因為根本不是專業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鋼刺)   2015-03-20 17:53:00
當檢察官都可以不顧常識去累消威,要怎麼相信他專業?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7:54:00
你一個擦傷,常人一看也知道有受傷,可是誰能背書有受傷?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5-03-20 17:54:00
1000p算啥...你要不要賭10萬好了=.=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5-03-20 17:55:00
提出道理也可以說不通呀 你又沒啥損失=.=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7:55:00
現在這樣林務局和檢察官敢直接說不是? try it開放撿拾的公文 和 一批木頭, 先把因果關係建立起來再說
作者: kenro   2015-03-20 17:56:00
只能說這件事柯p不一定是對 警察比較像擔屎變事主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03-20 17:56:00
1000P算啥=.=
作者: ifkbears (喜o熊)   2015-03-20 17:56:00
就算山老鼠正在鋸樹 林務局說它是漂流木 我猜你也會信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7:57:00
常識要是凌駕法律,就準備吃官司吧
作者: 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   2015-03-20 17:57:00
另外一點是....檜木就算他是漂流木也不能撿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3-20 17:58:00
現在專業說分屍案不排除自殺 請大家尊重專業好嗎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7:58:00
還有真的吃上官司,長官可是保不了你的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7:58:00
現在這樣才是準備吃官司... 沒拿錢可能一樣變成共犯結構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7:59:00
想太多了,有林務局跟檢察官擔呢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7:59:00
林務局簽名的可能有事, 檢察官/分局長這樣就停止追查一樣有事... 是誰排除林務局也是共犯結構的可能性?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8:00:00
明顯的不符常理而且沒有解釋, 有人簽名不代表你就要信啊"有誰可以舉證林務局跟檢察官說謊" 誰能證明公文和木頭是相關的 不然拿著那份公文不是就全台灣合法砍透透了?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8:01:00
警察要全能就是了Zzz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8:01:00
反正全都說是漂流木就好 不是現行犯就會有人來幫忙簽名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8:02:00
警察擔豬屎,協辦變主辦,難怪退休潮不斷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3-20 18:02:00
韓國渡輪船長誰敢說不專業但學生完全服從的結果就是掰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8:03:00
因為只是協辦而且一路瞎說到底 所以才是拔掉這麼便宜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8:04:00
完全沒想過抓錯了,誰要扛的問題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8:04:00
換掉只是去其它單位, 反正不要在台北市柯P就管不著現在有抓錯嗎? 愈查下去問題愈大咧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3-20 18:05:00
看一下新聞,林務局沒有說那是漂流木,他們只說公文是正確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8:05:00
還是同樣的問題 按照幾位的邏輯 那份公文簡直是免死金牌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8:05:00
你在現場,馬上就要判斷要不要抓,你要相信專業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5-03-20 18:05:00
為什麼大家不去追林務局跟檢查官?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3-20 18:06:00
震怒重點是局長一推四五六就說照片看來不單純會查還好點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8:06:00
還是相信常識?而且我也沒這方面常識啊我相信鄉民也沒所謂這方面的常識啦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3-20 18:06:00
扣住就好了,等林務局確定是漂流木再放行。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8:06:00
上面這種邏輯有人會信嗎? 所以官員拿這個出來擋換掉剛好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3-20 18:08:00
柯重點不在放行,而在分局長應該要判斷這木頭是不是有問題拿一張整齊切面的照片說這是漂流木,的確會讓人火大。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3-20 18:09:00
山路問題也很大沒爆前還推說山上老農運水果要求開路(屁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8:10:00
拿一張受傷照片,你來判斷什麼傷吧,專業問題專業解決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3-20 18:10:00
現在很明顯林務局也不願意坦, 那誰要吃下去?相信專業還是被專業耍? 檢警調不隨時心存懷疑可不行等著看吧 接下來會像世界盃足球賽一樣精彩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3-20 18:11:00
要認真查八成會查一串棕子出來(不是bs專業根本就有
作者: looooooooo (風塵僕僕壯士歸)   2015-03-20 18:12:00
柯P已經說了 讓他走的原因是說謊不是犯錯
作者: dreamtime09 (唉....)   2015-03-20 18:12:00
給p幣咧,外面一比多少,那你如果去找一坨屎來吃,
作者: dreamtime09 (唉....)   2015-03-20 18:13:00
我給一萬p幣好了,該走出戶外了,給p幣咧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3-20 18:13:00
繼續看下去吧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03-20 18:20:00
結果現在林務局在納涼XD 這樣叫背書喔?
作者: getwild (@@)   2015-03-20 18:25:00
北檢.........嘿嘿,完全沒有公信力的馬屁機關
作者: atsea (二萬英呎的距離)   2015-03-20 19:03:00
檢查官說沒問題 局長不覺得有問題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