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避免惡房東 陳威仁:簽約時儘量依內政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5-03-20 1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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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惡房東 陳威仁:簽約時儘量依內政部租約範本
2015年03月20日10:03
惡房東事件延燒,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指出,因合約本來就是雙方合意,房客在簽約應睜
大眼睛審慎考慮,並且儘量爭取依內政部的租約範本簽約,「房東提的合約不合理,就不
要簽,免得委曲求全後,損害到自己權利」。
陳威仁說,內政部的範本基本上兼顧雙方公平合理,媒體報導惡房東一事屬特別條款,房
客在面對特別條款一定要審慎研究。(郭建伸/台北報導)
http://goo.gl/BB0tq5
5.備註:
政府呼籲,簽約時儘量依內政部租約範本
房東:喔。不簽拉倒。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3-20 10:47:00
講是這樣講 房東會理你嗎?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5-03-20 10:47:00
想漲就漲 不爽不要租 這算惡房東嗎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5-03-20 10:47:00
叫他下來租租看再說...
作者: louic (...)   2015-03-20 10:48:00
內政部範本是以房客立場租..乾脆叫房東開慈善事業好了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5-03-20 10:48:00
胡說八道,什麼叫以房客為立場?
作者: zipizza ( )   2015-03-20 10:48:00
這次部長有跟上時事 給箭頭好了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5-03-20 10:50:00
契約明明符合民法規定,什麼叫房客為主,胡扯!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3-20 10:51:00
建議個屁阿 是不會發布租賃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對付這種包租公\包租婆的不就剛好可以拿來用報稅加租通常不是這樣形容的 有更文明的用法
作者: zcc921 (zozo)   2015-03-20 10:54:00
內政部不過好心提供個範本給大家參考 某些人在崩潰什麼?果然顏色不對,什麼都不對。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3-20 10:57:00
範本屬於行政指導又沒有約束力 有更好的武器不拿來用只會用"宣導"的 不就跟宣導企業加薪一樣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5-03-20 10:58:00
更好的武器你說來聽聽,你發租賃契約應載和不得記載事事項,正好悖於契約自由原則範本訂定,本就於解決資訊地位不平等才有擬訂之必要
作者: IDaHoo (愛打呼)   2015-03-20 11:00:00
嗯嗯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5-03-20 11:00:00
但說內政部範本是以房客為立場,就真的扯到極點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3-20 11:01:00
有原則就有例外.. 不然這是 http://tinyurl.com/oplpy4z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5-03-20 11:04:00
說實話,你是真的不懂,還是假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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