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建國的可能性?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5-03-18 17:34:42
老夫一直覺得很奇怪,台灣人已經大多數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了,
但是談到Republic of China這個中華民國,大家還是很認同。
很多人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還是會肅然起敬,這無異是一種精神錯亂。
中華民國也是中國,他代表的是已經滅亡的另一個中國。
基本上這個屁屁寶的言論值得大家來深思,
因為大多數台灣人,或者是說效忠於中華民國的台灣人,大概是這樣的模樣。
當然這也不能怪他,中華民國的教育體系,
在無數次的升旗典禮,要大家唱中國國民黨的黨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
在無數次的升旗典禮,要大家對流亡政府旗致敬。
這樣的政治教育是根深蒂固的,要一夕之間顛覆幾乎是不可能。
※ 引述《douglasjs (屁屁寶)》之銘言:
: 建什麼國??
: 有時都懷疑有些獨派團體是不是中國派來的
: 我們本來就是一個實際上的國家
國家有四個要素:人民、領土、主權、政府。
中華民國擁有其中的三項,缺少了"主權"。
: 沒什麼建不建國的問題
: 有些國家不承認不代表就不是國家
: 有人說你是豬你就會是豬了嗎?
當初蔣介石派陳儀來台灣,是因為麥克阿瑟所下的一號命令: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這張老照片。
http://ppt.cc/h4na
1945年10月25日,依照盟軍太平洋總司令麥克阿瑟元帥發佈的
「軍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號》第1條甲項規定,命令在台日軍
向麥帥指派的盟邦將領蔣介石將軍投降,在台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
受降典禮台上懸掛著同盟國英、中、美、蘇四國「同等大小」的國旗。
由此得知,在台日軍是向同盟國投降,蔣介石只是代表同盟國受降與實施軍事佔領,
當時尚未簽訂正式和平條約以合法轉移台灣的主權,越南北部的日軍也是依照
《一般命令第一號》如同台灣受降的模式向蔣介石投降,然而國民黨政府則片面聲稱
這是「台灣光復」。
在當時也被中國軍隊佔領的越南獨立建國了,
其實當時胡志明很怕蔣介石說越南是中國固有之疆域,
還有這麼一段插曲。
胡志明:「與其一輩子吃中國人的大便,寧可聞一陣子法國人的臭屁。」
所以胡志明利用法國人趕走了中國人。
: 存在的問題是要不要敢不敢改國號疆域
就算改憲法,在國際法上,台灣的主權還是在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區的盟軍手上,
等著台灣民族自決。可以參考這篇,老美在2013年說的: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8145902.shtml
中華民國,在1949年失去中國本土的時候,就已經實質亡國,
在1971,聯合國2758號決議時,就已經法理亡國。
http://ppt.cc/T0SS
1979,為了協助被占領區(台灣)的人民進行管理,美國制定了台灣關係法(TRA)。
http://www.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臺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因為美國代表的是二次世界大戰負責太平洋戰區的同盟國,
他制定這個法律就代表台灣的主權還暫時在美國手上,
等待台灣人依照聯合國憲章住民自決。
: 不過台灣人都很膽小啦
: 會怕就只好被欺負了
台灣人從不膽小,在被記載的四百年的歷史以來,台灣人一直都敢群起抵抗殖民統治的。
死傷從零星的數十、數百、到上千上萬都有。
台灣人欠缺的不是勇氣,而是中華民國-國民黨是外來占領者的真相。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86672
只要中華民國體制仍在,在體制內想要撂倒國民黨,只會被當作笨蛋耍來耍去。
(回想罷免蔡正元是如何收場的)
只要中華民國體制仍在,因為2758號決議文的關係,Republic of China
就永遠進不了聯合國。
那為什麼中華民國護照有效呢?其實中華民國不是重點,重點是Taiwan。
這個Taiwan是美國的佔領區,既然有臺灣關係法讓台灣人民獲得應有的人權,
這邊的人民當然可以在世界上各個國家出入境。
至於台灣獨立建國有沒有可能,
在很多台灣人民都還拜著中華民國的神主牌不放的時候,
台灣人就只能一直當著亡國幽靈的國民了。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03-18 17:35:00
這是一種自我保護心理 免得說不要這個國旗國歌會被攻擊要是可以公投讓大選選新的 這個老東西也會被換掉
作者: tom92186 (Dr.Koto)   2015-03-18 17:36:00
你的退伍令呢?
作者: aton602 (南方堂果)   2015-03-18 17:37:00
國粉:騙人的啦開羅宣言就是有效就對 (ry
作者: blackcellar (Let's Go Marlins!)   2015-03-18 17:37:00
國粉 XDDDDDD
作者: Linvail (...)   2015-03-18 17:38:00
沒有人強力宣傳啊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5-03-18 17:39:00
推老夫
作者: MadMagician ( )   2015-03-18 17:41:00
你沒順便廣告therock的頁面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3-18 17:42:00
台灣關係法跟美國有沒有佔領台灣根本沒關係
作者: blackcellar (Let's Go Marlins!)   2015-03-18 17:43:00
比起台獨,我最近更加思考萬物和諧共存的可能,但我不管挺不挺台獨,一定都覺得我是神經病。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3-18 17:43:00
第二條第一款: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
作者: aton602 (南方堂果)   2015-03-18 17:43:00
我是反串的,那種東西沒簽字又沒效,何況ROC還想打算搶回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3-18 17:44:00
(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間的政府關,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第四條第一款: 缺乏外交關係或承認將不影嚮美國法律對臺灣的適用,美國法律將繼續對臺灣適用,就像1979年1月1日之前,美國法律對臺灣適用的情形一樣美國從來沒有佔領過台灣,台灣關係法是沒外交關係下的變通模式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3-18 17:51:00
作者: pokota   2015-03-18 17:52:00
也沒那麼慘拉 沒幾個人在唱國歌了lol 出國時就很清楚阿美國文件上的國籍都填Taiwan 根本找不到R.O.C
作者: chaplin6761 (星空下撿垃圾的)   2015-03-18 17:54:00
相當比例的人根本沒有原po的認知,光從"大陸""陸客""中國大陸"這幾個詞普遍被使用時 就知道國民黨洗得很徹底 臺灣跟對岸的政治連結在清國割讓給日本時就斷了
作者: pokota   2015-03-18 17:57:00
不知道是不是要教英文 中國就China 中文在"大陸"什麼?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5-03-18 17:59:00
為什麼每次談這件事就會哭,為我見證漂泊血淚的父祖?我童年的愚昧?還是不安的未來?
作者: r9527126 (r9527126)   2015-03-18 18:00:00
0
作者: fastmonster (長髮)   2015-03-18 18:01:00
推! 借分享
作者: andy30212 (花田呆呆)   2015-03-18 18:01:00
推 一堆人還在抱著流亡政府大腿
作者: pokota   2015-03-18 18:03:00
就算是中國大陸 也不能把China省略阿 continent?哪一個?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3-18 18:03:00
ROC就是台灣,台灣就是ROC,先認同自己的國家才能改變硬是說中華民國不存在不就中了中國的計謀
作者: wxyz111 (恢復生命玩心)   2015-03-18 18:04:00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3-18 18:05:00
凝聚大家的國家意識後再修憲才是正途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03-18 18:07:00
台灣不是ROC ROC不是我的國家唷 抱歉 我是明顯給某些樓看的
作者: pokota   2015-03-18 18:07:00
ROC失去中國代表權之後就不存在了 台灣才是真實的國家
作者: thesearcher   2015-03-18 18:08:00
政戰官100-1來推同梯啦!!!!!!!!!!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3-18 18:09:00
你現在就是拿中華民國身分證跟護照,把這兩項都丟掉就可以說你不是ROC的國民,如果這樣你還能去哪呢?現在這樣排斥ROC只是讓大家都無法團結對外
作者: pokota   2015-03-18 18:12:00
其實丟掉也沒用阿 再辦就好了 更何況大多數國家只認台灣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2015-03-18 18:13:00
丟了再辦不就證明你需要ROC的證件,不需要就不用辦了用台灣很好,但是否定ROC不就等於我們是無國籍的人
作者: pokota   2015-03-18 18:16:00
不對 其效力來自"台灣" 而且我的意思是 國籍是丟不掉的我們的國籍應為台灣 因為ROC是在跟PROC搶中國代表權
作者: tysh710320 (魯酸菌)   2015-03-18 18:18:00
團結對外??? 跟那些賤蛆有辦法團結再說吧XD
作者: pokota   2015-03-18 18:19:00
如果ROC有效 為何例如美國不以R.O.C作為台灣住民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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