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家贊同同性戀家庭領養小孩嗎?

作者: yehmei0102 (ㄇㄇ)   2015-03-18 15:52:01
※ 引述《nobunagaoda (清華必勝)》之銘言:
: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 : 贊成啊
: : 不過要先從教育大人不要歧視同性戀家庭開始,
: : 因為小孩會有樣學樣。
: : 其實只要家庭教育作得好,不論什麼樣的家庭教出來的孩子都是好。
: : 只是台灣的歧視太嚴重,
: : 別說是歧視同性戀家庭了,對東南亞藉外配家庭,
: : 低收入家庭、單親家庭、身心障礙家庭都在歧視了。
: : 同性戀家庭小孩在外面會被欺負?
: : 其實同儕之間的霸凌可能多著的咧。
: : 小學班上還有因為自報父母職業是在菜市場賣猪肉的,
: : 就一直被人欺負的同學,明明很瘦,卻被叫成猪肉榮,
: : 還說他背上都是猪的冤靈,老師也以為他家很窮對他愛理不理的
: : 直到運動會他爸媽開寶馬掛勞力士還帶飲料跟蛋糕來請班上為止。
: : 從此他就變成猪肉小王子了。
: : 所以與其說討論同性戀家庭的小孩,會不會受到歧視或是在成長過程上
: : 會有偏差。倒不如先思考,自已的這些觀念是事實還是偏見好了。
: 0號甲甲必須吃女性荷爾蒙,
: 必須隆乳,然後摘除蛋蛋
: 勉強留著老二給1號甲甲玩
: 拉拉T必須吃男性荷爾蒙,
: 摘除胸部,下面縫合,
: 然後裝上假老二
: 這樣就可以領養小孩了。
基本上我贊成同志家庭領養小孩,
但我也可以了解反對者的擔心,
我想大家都可以同意,同志家庭領養小孩,不是無利,也不是無弊的,
所以其實是究竟Z>B還是B>Z的爭論,
我覺得如果可以「條件限制比較嚴格」地開放同志家庭領養小孩,
是不是可以減少很多同志家庭領養小孩帶來的問題。
盡量加大Z而減少B。
除此之外,已有「組成家庭之事實」的同志家庭和小孩。
(例如一方離婚前生的小孩和目前的同性伴侶。
相處多年後,非親生的這位同性家長,事實上已有家長之實)
這樣的家長,能不能擁有親權呢?
這也是值得討論的話題。
以下是針對「同志家庭領養小孩可能帶來的問題」,
我想到的可能對策,坦白說不是很完備,
其中可能也牽涉更多價值觀和倫理爭議,
但提出來可供大家討論:
1. 擁有同志家長,小孩可能會被歧視。
(1) 對同志家庭予以保密,意思是除非當事人主動講,否則校方不得透漏家長為同志。
(當然這是比較消極的做法)
(坦白講如果家長活動都只有其中一個出現,或是另一個人以叔叔阿姨身分出現,很多人
也搞不清楚。)
(當然還是可能會有其他家長的流言,而且這只是治標)
(2) 加強反同志歧視和反歧視、反霸凌(這是基本要的就不贅述了...)
2. 擔心同志家庭不穩定,分分合合
(1) 規定此同志家庭需組成超過幾年以上。
(當然這無法保證他們未來無法分開)
(2) 落實追蹤。
3. 擔心愛滋病問題
(1) 規定領養家庭之雙方家長都需要做愛滋病篩檢。
(當然這也可能牽涉到歧視愛滋病患者的問題...)
4. 擔心都是同性的家庭,小孩缺少對另一性別的接觸和認識。
(1) 規定需要請一異性親友擔任輔助人。
5. 擔心小孩的性傾向受影響。
(1) 評估申請領養的同志家長是否有「期望小孩為同性戀」之傾向。
(2) 定期評估受領養小孩有沒有被灌輸「成為同性戀比較好」的觀念。
(其實我是相信「性傾向為天生」...否則多年來,這麼多同性戀者被自己的家長灌輸"異
性戀才是正道"的概念,
怎麼沒有因此都變成異性戀?
有很多人覺得有的人是受同儕影響才成為同性戀者的,
當然我不同意這觀點,
只是如果狀況是這樣,那就更不用擔心同志家長影響小孩了,
因為表示同儕對性傾向的影響更大。)
6. 擔心同志家庭有性濫交問題。
(1) 把近半年性伴侶數目列為領養家庭評估項目之一。
(當然書面評估容易流於表面...)
(而且當然也有"是否歧視多重性伴侶"這一類更複雜的議題...)
7. 小孩太小會被影響
(1) 考慮同志領養小孩有年齡下限
一來是年紀越大的小孩的確被領養的機會也會下降。
二來隨著年齡增長他們比較有自己的想法,是否較希望被領養勝過繼續在孤兒院、是否會
拒絕同志家長,這都可以和他們討論。
但是不用拉到18歲那麼高,因為7歲以上就已經是民法的半行為能力人了,其實7-12歲之
間這樣的下限都可以考慮。
8. 無論是同性異性家庭,能夠落實領養前和領養後的評估
和追蹤都是重要的,在此為辛苦的社工人員們致敬與鼓掌...!!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5-03-18 15:54:00
限制這些東西就是歧視了
作者: FERRE (熬夜總有藉口)   2015-03-18 15:54:00
你講的這些一體適用在異性戀家庭我沒意見啦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5-03-18 15:55:00
如果異性戀領養也同樣限制這些條件再說吧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5-03-18 15:55:00
現在異性戀離婚率這麼高,不也是分分合合嗎
作者: ysanderl (人里鄉民)   2015-03-18 15:56:00
認真推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5-03-18 15:56:00
小孩的性別教育是需要健全的建立,不是在性別的平衡上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5-03-18 15:57:00
其實現在規定領養條件一項是年紀相差15歲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5-03-18 15:57:00
玻璃心開始了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5-03-18 15:57:00
那你擔心異性戀家庭收養的小孩性向問題嗎
作者: leonhung97 (llleo)   2015-03-18 16:06:00
玻璃心開始崩潰~
作者: yehmei0102 (ㄇㄇ)   2015-03-18 16:30:00
坦白說我也同意這些限制也是一種歧視,所以我也認同異性戀家庭要有同樣的標準回epi 我不擔心任何小孩的性向,因為性向本來就不是問題,只有尊不尊重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3-18 16:55:00
那些限制就跟廢話一樣 領養機構本來就有在做評量本來就有在做的事了 你以為異性戀鄭捷就能去領養嗎你擔心鄭捷就要擔心異性戀 就要一體否決整個異性戀嗎?我說那些玻璃心的護嘎盟(不是說你) 別再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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