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客「欠租」贏了! 房東告竊佔敗訴

作者: j791126x (.....)   2015-03-17 11:09:04
※ 引述《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之銘言:
: 房客欠租金,竟然獲得不起訴處分。台北市大安區發生租屋糾紛,林姓男子積欠房租半

: 高達12萬元,而且沒搬走,房東提告「竊佔罪」,檢察官審理之後,不起訴。欠錢的沒

: !法界人士建議,房東告刑案「竊佔」、「侵占」通常不會成,應該以民事訴訟的手段

: 勝算比較高。
: 近年最著名租屋糾紛,就是來台灣玩耍租屋,還四處搞破壞的兩位港女房客。房東心情

: 奈,最怕碰到這種房客。另一種就是住進去,結果積欠房租。
: 地檢署審理案件當中,台北市大安區一名房東,去年三月開始,每個月以2萬元租金,

: 租房屋給林姓男子。半年之後就沒繳了。房東提告,庭上控訴房客霸佔房子、不繳租金

: 也不搬走。但檢察官認為,竊佔罪不成立,不起訴。房東傻眼。
: 律師李岳洋:「在刑事上面並不是以所有權人自居,他只是佔有這個房子不付錢,所以

: 般來講,刑案不管是侵占或是竊佔,目前都不會成立的。」
: 律師房客應該在擬定租賃契約,看清楚條文。至於房東碰到積欠租金,要提民事訴訟,

: 要求搬離房屋,再討回房租。除非像兩位來自香港的女租霸,有明顯破壞財務的行為。

: 則告刑事案件「竊佔罪」,勝算很低。
: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vbs/20150316/index-14265203597515939002.h
tm
: 房客「欠租」贏了! 房東告竊佔敗訴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16/575279/
看看下面回應
什麼臺灣法律讓人失望就是這樣治安才會差
這種「判決」令人傻眼
拜託
根本就沒進法院就掰了 哪來判決
一堆人以刑逼民 檢察官早就看多了
不起訴剛好而已
什麼?你說民事要繳裁判費?要訴訟很久?
你知道什麼叫做「支付命令」嗎? 20天不異議就可以執行了 費用也沒很高
再者,就算進入訴訟程序
10萬以下屬於小額訴訟
超過10萬因爲是租賃案件,也屬於簡易案件
去法院問問訴輔科 好嗎?
最後 整篇最不爽的不外乎記者故意亂下標題
講的好像壞人得志 法律不保護好人一樣
故意製造社會對司法的壞印象 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3-17 11:10:00
因為司法給人民的印象從來沒有好過啊.....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3-17 11:12:00
法律不能太好用 不然律師會沒飯吃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3-17 11:13:00
當然不能教太多啊, 不然房東學起來怎辦?
作者: fen1110 (楊)   2015-03-17 11:14:00
律師本來就不是用來處理這種有點腦殘的案件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3-17 11:16:00
支付命令其實沒這好用...提異議也不需要啥真正有證據的東西...
作者: HSTim (科科)   2015-03-17 11:17:00
偷問 如果房客提出支付命令異議 是不是就要進入漫長訴訟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5-03-17 11:19:00
先協調啦 法院也不想搞一堆事情 不能和解才會上法院
作者: Nicemaker   2015-03-17 11:20:00
法官根本不會讓他漫長好嗎,太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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