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就把標準定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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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國區域計畫(草案)102年8月20日第4次報院版
裡面提到未來的都市階層(p.38):
主要核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要件:1.服務範圍人口達100 萬人。 2.具有海港、空港,擁有完整的都市機能。
次要核心: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花蓮縣花蓮市、臺東縣臺東市
要件:服務範圍人口達 50~100 萬人。
地方核心:
宜蘭縣:宜蘭市、羅東鎮
新竹縣:竹北市
苗栗縣:苗栗市、竹南鎮
彰化縣:彰化市、員林鎮
南投縣:南投市、埔里鎮
雲林縣:斗六市、虎尾鎮
嘉義縣:太保市
屏東縣:屏東市、
花蓮縣:光復鄉、玉里鎮
臺東縣:關山鎮、成功鎮
澎湖縣:馬公市
金門縣:金城鎮
連江縣:南竿鄉
要件:
1.人口規模達 20~50 萬人。
2.近十年人口成長趨勢達 10%以上。
3.縣(市)行政中心所在地。
4.重大建設投資地區,並具發展潛力地區 (如:高速鐵路車站地區)。
※由於花東與離島地區不論在人口規模、土地利用、運輸條件及空間關聯性等條件,有別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