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屍裁定收押 黃嫌留現場辯:想自首
涉嫌殺害焚屍學妹的黃姓嫌犯,晚間11點20分遭到法官裁定收押,而他凌晨步出高雄地方
法院時,表示想跟死者說聲對不起。
雖然表示當初放火焚屍後,留在現場是為了想自首,不過經過一整晚開庭偵訊,凌晨零點
12分由警方押解,步出高雄地方法院,準備送到燕巢看守所時神情仍顯得相當鎮定平靜,
因此院方認為他涉嫌殺人重罪,而且毀壞屍體企圖湮滅證據,最後裁定收押。
黃姓兇嫌vs.記者:「事發後怎麼還會想要留在那裡?因為我想自首因為我想自首,為什
麼要把她帶到高雄來焚屍呀?」
http://news.tvbs.com.tw/entry/570460
想自首還會跑去焚屍喔 (  ̄ c ̄)y·ξ 下次講個要抄佛經迴向被害人 就完美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