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評論]掏空300多億逍遙10年...王又曾僅判賠不到5千萬
TNL 編輯 2015/02/26 11:37:00 發表於 ‧ 社會 ‧ 網摘
新聞整理 / 李岳錞
力霸集團2006年起製作不實財報造成投資人損失,300多億元資金流入自家口袋。422名受
害投資人委託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又曾家族
及簽證的會計師等21名被告共應連帶賠償4696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自由報導,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涉嫌掏空力霸、嘉食化、力華票券、友聯產險、中華
商銀與亞太固網至少320億元,事件爆發後,王又曾與妻子王金世英潛逃海外,過著逍遙
日子,投資人卻損失慘重,96年委由投保中心向王家求償,期間共經8年纏訟。
需負賠償責任的被告包括:力霸破產管理人陳淑貞及江淑卿律師、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
、董事長王妻王金世英、總經理王令楣及董事代表王令一、王令台、王令麟、王令僑、李
娟,還有監察人喻志鵬、會計主管羅季羚、5個法人股東、3名簽證會計師及2家會計師事
務所。
蘋果報導,王又曾家族從1998年起,先後設立50多家小公司,製作不實財報增加營收,向
中華商銀、友聯產險等機構借貸,並以不實土地交易、黃豆買賣美化帳面,製造營運良好
假象,或用旗下力華票券、友聯產險等公司,違法授信放款,掏空300多億元資金流入自
家口袋。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於2007年力霸案起訴後,針對王家人及旗下公
司、會計師等參與製作假財報的被告,幫受害投資人代為提告求償。法官認為,力霸公司
虛造財報,誤導投資大眾,已違反證交法,審酌後共判賠4696萬餘元。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30041/
有沒有掏空速成班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