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檢檢察長楊治宇吃案囉~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2:25:58
※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銘言:
: : 幫置底
: : 順便下個新聞標題吧
: : 柯p竊聽自導自演被抓包,柯粉怒控檢方洩密被簽結
: : 不用謝我了 呵呵
: 你口口聲聲說檢察長沒有洩密,
: 還說是記者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我是說都有可能
在這麼多可能性面前
你如何特定一定是檢察長???
: 如果真的記者有辦法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裝個竊聽器就完蛋啦???
你肯定沒去過法庭看過
至少
我可以跟你保證開庭前不會有人拿探測器去看有沒有人裝竊聽器
: 那臺灣司法就真的完蛋了!
: 我認為臺灣司法爛雖爛,
: 不至於腐敗到讓人裝竊聽器在法庭。
為何被人裝竊聽器就是腐敗阿????
你腦海中被裝竊聽器都是經過當事人同意的嗎???
而且這只是我提出的可能性"之一"
你懂"之一"和"可能性"的意思嗎?
: 就算真的有竊聽器,
: 也不可能知道這麼多簡訊跟LINE內容,
記者門道有多少我是不知道啦
就算他們能從電信業者那邊拿到一些資料
我也不意外
: 畢竟法官不會當庭念出這麼多簡訊的內容,
: 一定是直接列印成書面再拿給被告或是證人看,
: 是故即便法院被裝竊聽器,
: 記者也絕對不可能知道簡訊內容。
: 小妹我還想請教你,
不用特別說自己是小妹
我可沒有肥宅那種莫名的憐香惜玉心態
: 柯辦的彭盛韶說自己很累,不接受夜間偵訊,
: 而拒絕出庭應訊。
: 這件事情,一定只有打電話給柯辦彭盛韶的書記官,
: 還有承辦檢察官,以及襄閱主任,
: 跟檢察長這四個人知道,
: 為何記者會知道?
請問這跟偵查內容有任何關係嗎???
這個我看不出有任何不能告訴別人的理由
而且
原定的偵訊時間取消了
記者肯定會到處打聽理由
當事人不可能自己告訴記者嗎?
很意外???
: 你不要跟我說現在連承辦股書記官的公務電話也被竊聽了?
: 那你現在亂懷疑張姓記者竊聽,是否也違反無罪推定呢?
我是說可能
我也沒有說記者必然犯罪
而且我也沒有去檢察機關提告記者喔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2:37:00
那人家學姊也是假設一下楊治宇吃案 就只准你假設?人家學姐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觸犯哪條法律?看見你崩潰真好笑,你該不會就是楊治宇本人吧?直接行政簽結真的無恥,講再多都沒用,案子從11/28,拖到過完年才處理,還是學姐跑去抗議才有下落,真的學姐有什麼不對的話,楊治宇可以告她呀?不過我知道楊治宇一定不敢,因為他不想被法院認證。當初壹周刊報這麼大,說他下指導棋,他也不敢告,還不是怕被法院認證,壹周刊記者只要用釋字509解釋,根本就天下無敵,這應該是楊治宇不敢提告的原因。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06:00
拒絕偵訊部分 就算檢察官講的也不會違反偵查不公開好嗎? 那又不是偵查內容而且再說了 他拒絕偵訊這件事 就一定只有那幾個人知道??? 當事人的朋友一定不會知道???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09:00
記者報導的內容是,彭盛韶故意推託拒絕偵訊,如果真的是當事人朋友洩密,又怎麼會是這種內容?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10:00
再說一次 那是以法律上理由拒絕偵訊 沒什麼不能公開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10:00
再說,不管跟偵查案件有沒有相關,檢調都是要保密的,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11:00
的 又不是私事 再說了 記者下標又不會經過情報提供人校稿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11:00
不然我前幾天只是打電話去高檢詢問自己案件的承辦股,我把案號都提供給訴訟輔導科,可是高檢就是拒絕告訴我別,股別,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13:00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四條 你自己去看內容哪裡提到不得洩漏當事人拒絕出庭的理由?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13:00
他們說在無法證明我是不是告訴人的情形下,不能透露股別,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15:00
而且他不告訴你股別 又不見得是依據偵查不公開 更多可能是因為沒特別說你有權查 他們就不想給了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15:00
人家高檢處理民眾的個資就很嚴謹,反觀北檢,整個遜掉。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16:00
那剛好有當過訴訟輔導員的我可以告訴你理由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16:00
北檢明明就沒有保護證人及被告的個資,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17:00
不是什麼偵查不公開 而是法院怕有仇家藉由調案件資料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17:00
隨便阿貓阿狗打電話去承辦股問,都可以知道偵辦進度。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18:00
北檢明明就有問題,桃園地檢也很怪,上次去桃園地檢,發現訴訟輔導科竟然是法律系實習生,一問三不知,真的把桃檢的連丟光了!臉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20:00
很意外嗎? 這種工作本來就給實現生就好難道要花一個人三四萬的薪水 請人來回答要怎麼投標要怎麼申請支付命令的無聊問題嗎?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22:00
公家機關還派出開南大學法律系實習生,素質會有多高。重點是一問三不知,還叫我自己去看法條。。。桃檢以後在我心中,印象變超差。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25 03:24:00
本來就不是高程度的工作 而且那種工作管你哪個名校都做得差不多你可以試試隨便找個台大的在學生問同樣問題 一時之間多半也答不出來 要法律諮詢請找法庭的免費律師實務問題跟在學是差得遠了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2-25 03:31:00
重點是免費律師態度也很不好,看我是小案子,連理都不想理,法扶的律師程度又參差不齊,我去問過二次,說好一次可以問半小時,結果法扶的律師光是查法條,就花了十幾分鐘,我是排很久才預約到的,沒想到素質這麼差。
作者: neris (死肥宅+臭肥宅)   2015-02-25 03:38:00
http://wp.me/P4aobQ-4T7 神豬學長 檢察長楊治宇吃案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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