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員警迫人酒測 法官判違法

作者: s19950515w (那個舉 那個墮)   2015-02-17 16:16:50
※ 引述《KillerD (殺手D)》之銘言:
: ※ 引述《MIKEmike07 (加油!)》之銘言:
: : 我根本覺得這個人去上訴根本超...
: : 吹一下不就好了,是走差那個幾秒?
: : 還是嘴巴有問題?
: : 我騎機車被攔,警察直接叫我吹
: : 完全沒跟我多說什麼勒
: : 啊你沒酒駕是在怕什麼...
: : 恐龍法官zz
: 我懷疑攔檢沒有停的人沒懶叫
: 請大家配合一下 褲子脫下來讓我檢查幾秒
: 警察職權行使法給警察的權力太大了
: 而且規定得很曖昧
: 而且大部分的警察根本只會宣讀對自己有利的條文
: 不信?
: 你下次被無故攔檢要求出示身份
: 你跟他說 你要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章第29條提出救濟
: 請警察開立異議單
: 我看大部分的警察根本不會帶異議單出門 甚至連有異議單這種東西都不知道吧
我覺得這法官是挺警察的
以後不用設臨檢站啦
設了也每台都放過去就好了
法官已經幫各位警察給出理由了
不然臨檢會侵犯大家的隱私
就像被4x督一樣
法官跟本用心良苦
無限期挺法官
至於被酒駕撞成渣渣的法官親屬或人犬鬥士?
關我屁事
作者: CKmoon (CK月)   2015-02-17 16:18:00
駕駛沒有逃臨檢是拒絕酒測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2-17 16:19:00
拒絕酒測很合理啊 駕駛又沒有任何有喝酒的跡象 開車也沒有任何危險舉動 憑什麼可以強制進行酒測
作者: miname (>.<)   2015-02-17 16:21:00
給二樓, 臨檢站那麼大可以沒看到直接開過去不是危險舉動?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5-02-17 16:23:00
給1樓,駕駛就是"逃臨檢",前面有篇報導有提到…
作者: CKmoon (CK月)   2015-02-17 16:30:00
他有超線,但後面有停下來,法官認定沒逃避行為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2-17 16:32:00
給5樓,判決有提到駕駛否認有逃臨檢意圖,警方回函也說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2-17 16:32:00
直接開過去但一看到警察示意就立刻停下 這叫危險舉動?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2-17 16:33:00
警方示意後駕駛就停妥了
作者: miname (>.<)   2015-02-17 16:33:00
沒逃避啊, 但是他自己說是開過臨檢站之後才在後照鏡發現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2-17 16:34:00
與其看記者的報導來認知事實...不如看判決書吧
作者: miname (>.<)   2015-02-17 16:34:00
表示他當時開車根本沒在看路, 這不是危險駕駛嗎?
作者: tera (おわた\(^o^)/)   2015-02-17 16:34:00
沒逃避,但是開過臨檢站才發現要臨檢zz
作者: miname (>.<)   2015-02-17 16:38:00
他那種開車狀態遲早會撞死人, 吊銷駕照剛好而已
作者: CKmoon (CK月)   2015-02-17 16:39:00
有點過度推論,臨檢本來就不是每個都攔搞不好他以為攔的不是自己,過了才知道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2-17 16:42:00
是通過臨檢站後才從後照鏡看到警察示意停車吧 這跟闖紅燈他媽的關係在哪?紅燈是必須停,臨檢站又不是每個都得停
作者: miname (>.<)   2015-02-17 16:44:00
"確實是通過路檢站才從照後鏡看見警察搖指揮棒示意其停車"他自己都沒有說是搞錯了, 你們幫他辯成有看見手勢就是逃避臨檢了, 看到手勢聽到哨音, 還以為是攔別台車絕對站不住
作者: CKmoon (CK月)   2015-02-17 16:48:00
我認為這種情況跟沒在看路有點過度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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