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員警迫人酒測 法官判違法

作者: a6268538 (黃金鼠)   2015-02-17 10:20:10
※ 引述《andy90498 (楓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豬油
: 2.完整新聞標題:
: 員警迫人酒測 法官判違法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02-17 07:34
: 〔本報訊〕警方路口臨檢酒測,駕駛人若沒喝酒可否拒絕酒測?過去官方常有「既然沒違
: 法何懼臨檢與盤查」的想法,但桃園日前一起判決,員警強迫駕駛人酒測,法官判警「違
: 法」,引起警界議論。
: 據《聯合報》報導,去年姬姓男子開車行經楊梅區中興路,遇警方酒測攔檢,姬男認為自
: 己沒喝酒未理會,被警方以拒絕酒測開罰9萬元並吊扣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照。姬男不服
: ,打行政訴訟爭權益,指當天他開車要到醫院照顧外婆,自認沒有喝酒才拒酒測。
: 法官根據人證與影帶等物證認定姬男沒喝酒,所以認為警方只能在已發生危害或出現危險
: 駕駛才能攔測,才能攔停、實施臨檢,判決中強調「目的正當不能證明手段合法」、「公
: 權力要先管好自己,才能取得指導、取締人民的正當性」,以此為由判員警違權,撤銷原
: 處置,姬男省下荷包,也毋須吊照。
: 判決一出,外界議論,有人認為如此一來,警方根本難以執法,但也有人認為警方執法須
: 更注意程序正義,應正向看待。罕見判決也令桃園市警局譁然,交通大隊副大隊長蔡仕綸
: 表示,員警執法過程沒問題,收到判決將提上訴。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6143
: 5.備註:
: 請問像這種程序不正義的
: 可以告原執行勤務的警察強制罪 還有妨礙自由嗎...?!
: 李姓 客官 勿站
平衡報導一下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62167&PageType=1
節錄其中
據《聯合報》報導,去年(2014)八月,提出這起行政訴訟的姬姓男子開車時遇警方攔檢
,警員示意停車受檢但姬先生認為自己沒喝酒,因此不予理會,開過臨檢站才停車。員警
請他配合酒測他又前後拒絕兩次,警方最後以拒絕酒測為由,吊扣駕照並開罰九萬元,這
令姬姓男子非常不滿提出行政訴訟。
沒喝酒就直接開過酒測臨檢站?
那大家都直接開過去就好啦
那警察也不用攔了啊
還是看到臨檢站直直開過去是常態?
作者: jamesyu545   2015-02-17 10:22:00
恐龍法官
作者: cc618000 (鍵盤5566)   2015-02-17 10:22:00
不管啦 酒測就是違反人權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2-17 10:23:00
之前在台中西屯路三段看到警察攔檢 一個路口兩把T91你敢不停下來嗎XD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17 10:23:00
你看過判決了嗎?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23:00
照些鍵盤專家的說法 就你奴性太強才停 放棄自己人權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2-17 10:24:00
之前不是就有釋憲 沒有犯罪跡象 警察的確不能攔檢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2-17 10:24:00
應該以判決書的內容評論吧新聞可能會失真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25:00
憲法算什麼?一堆法匠啦 人人本都有犯罪的可能啊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2-17 10:25:00
要罰也是要罰逃避臨檢吧(如果有的罰?)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5-02-17 10:25:00
怎嚜可能開過臨檢站= = ...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17 10:25:00
人人都有犯罪的可能,先把你關起來在慢慢調查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25:00
請問法律專家 看到臨檢到底要不要停車啊?
作者: rockido (123)   2015-02-17 10:27:00
你可能有罪,先把你押起來,日後好取供,這哪朝代思惟
作者: moebius3 (重新開始)   2015-02-17 10:28:00
我才沒喝酒 只是兩小時前喝了一手啤酒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28:00
這不是鄉民主流趨勢嗎? 人人有罪推定啊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2-17 10:29:00
http://ppt.cc/5Iw3 臨檢各種狀況跟應對
作者: tera (おわた\(^o^)/)   2015-02-17 10:30:00
搭船飛機都直接硬闖海關就好,我又沒犯罪,你憑什麼檢察我
作者: a6268538 (黃金鼠)   2015-02-17 10:30:00
押人和測酒測一樣? 會因為要你測才超標嗎?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30:00
請問法律專家 你們是不是看到路上臨檢都直接開過去?
作者: Hitimothy   2015-02-17 10:31:00
看一下Marty大貼文
作者: tera (おわた\(^o^)/)   2015-02-17 10:31:00
你不懂,法律專家會說人權很重要,吹一口氣嚴重侵犯人權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32:00
所以就說看釋憲做啥? 一群恐龍法官跟法匠啦
作者: a6268538 (黃金鼠)   2015-02-17 10:32:00
狀況(10):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如員警仍要求酒測,還是必須配合吹氣。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33:00
狀況十超爆笑的,每個人都說自己未飲酒請勿酒測就好啦
作者: TheBlackKing (黑黑)   2015-02-17 10:33:00
請看判決書 媒體大大們大部分連判決書都沒看過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34:00
何必管什麼臨檢的程序正義呢? 保護我們的安全更重要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35:00
檢單的說整件事情就是酒駕程序被有心人鑽了法律漏洞 靠北臨檢不合法 所以即將取消臨檢,酒駕要駕駛人暈了開始晃了以後才可以攔下來叫他吹氣 [完]
作者: TheBlackKing (黑黑)   2015-02-17 10:37:00
說不定原因根本跟報導差距很大 萬一遇到類似的事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37:00
臨檢那有不合法啊? 不是說還是可以臨檢嗎?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38:00
當然還可以臨檢,但只要每個人都說自己沒喝酒拒測就好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38:00
不行哦 法律專家意思是不可以臨檢 亂槍打鳥不OK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2-17 10:38:00
某人還是搞不清楚 臨檢和後來的酒測是兩回事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39:00
喔贛 原來法匠們這麼狠,直接取消臨檢了喔 太潮了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39:00
要你有危險駕駛出現才可以攔車檢查 不然警察違法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5-02-17 10:40:00
不服從警方指揮當然構成搜查的理由 誰知道你是甚麼原因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40:00
釋字535不是說可以臨檢嗎? 那個法匠擅自取消的啊
作者: Hitimothy   2015-02-17 10:40:00
要罵也是罵恐龍大法官 大法官不是總統提名嗎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40:00
沒喝酒沒攜帶危險物品,你沒權利攔我、侵犯我人權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2-17 10:41:00
說難聽點 當初警察如果說看到蛇行 超速 也許就可過關 可是警察自己說沒有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41:00
前面有法律專家的說明 #1KueSaAa 第一段有啊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5-02-17 10:41:00
原來闖臨檢點好棒棒都沒違法就是了?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41:00
喔喔,所以要等到暈到開始蛇行駕駛亂超車之後在驗?要不要等到把人撞死再來驗?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42:00
只有你已經出現危險駕駛時才可以 不然是違法哦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42:00
這樣罪證才明確喔!有的人喝後勁較強的酒 要隔一小段時間才會開始暈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44:00
雖然鍵盤法官認為臨檢違法 但我不建議鄉民去闖臨檢點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44:00
法匠就只會拿人權出來講啊 安全比較重要吧?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45:00
問了好幾次臨檢要不要停 他們好像還未做出裁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17 10:45:00
就跟沒犯罪就不怕監聽的謬論一樣,警察高興什麼時候把你欄下都可以,你的損失自認倒楣吧!誰叫你在鬼島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2-17 10:46:00
超無限上綱der 要不要就用同樣理由去酒店 熱炒店…全測過一遍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17 10:47:00
法官大人 所以我沒喝酒沒違規 遇到臨檢到底要不要停啊?
作者: aaa377 (欸欸欸)   2015-02-17 10:48:00
拒臨檢跟拒酒測是兩回事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2-17 10:48:00
你看過判決內容了沒??
作者: siriuskinght (三秒落淚!)   2015-02-17 10:48:00
去測啊 我贊成!!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5-02-17 10:49:00
原來闖臨檢點還不算危險駕駛喔 要撞死員警才算嗎?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2-17 10:50:00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2年度交字第293號新聞說的判決應該是這一個 如果要否定的話還是以判決書的內容作批評比較恰當
作者: noir (Noir De Bouquet)   2015-02-17 10:52:00
還在監聽,監聽會曝露個人隱私,吹氣除了讓你曝漏昨天吃大蒜,以及讓少部分人覺得跟掰屁股一樣不舒服 還會洩漏啥隱私?怎麼老是會有人覺得講出"今天可以吹氣,明天就可以監聽"這種毫無關連無限上綱的事
作者: cosmoz (Cosmoz)   2015-02-17 10:55:00
鍵盤人權專家連侵害的法益程度不同也在比就不要攔嗎,反正到時候街頭出事再來講警察不力啊
作者: atobela (尼瑪蛋蛋麵)   2015-02-17 11:00:00
闖臨檢站的確有問題啦,套一句警察常說的就你比較雖洨啊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17 11:00:00
你覺得吹氣沒什麼,我覺得掰屁眼沒什麼,給你掰屁眼要嗎?還跳針…原來有臨檢就可以不用怪警察不力,就不會有酒駕,好棒棒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2-17 11:03:00
樓上吃麵太燙吹涼的時候會有和掰屁眼一樣的羞恥感嗎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17 11:05:00
我覺得會,那你要給人掰屁眼嗎?
作者: alex601030 (ALEX)   2015-02-17 11:10:00
你又沒菜花,幹嘛不敢給我摸雞雞?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2-17 11:15:00
不管啦 酒測就4跟監聽一樣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7 11:16:00
判決書說 警局沒否定"原告並非強行通過路檢站"所以法官採信"原告否認有刻意逃避路檢站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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