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被議員施壓並公開個資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5-02-16 05:36:20
稍微bee還原一下wiki編輯的東西
修改時間 2015年2月3日 (二) 04:11
先前版本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
修改之後的版本 (修改部分以黃色表示 刪除原文部分以紅色表示)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但隨即刪除道歉文章。
員林鎮長補狗事件
於民國105年01月30日個人臉書上發文評論補狗還貼在員林鎮公所的官網上怎樣,隨即又
分享到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引發爭議後,隨即被網友打臉,該照是三月舊照。我是中壢人
經過員林鎮長抗議後臉書又刪除該文,但沒有出面道歉。而且員林鎮當時有流浪狗
咬死上百隻雞隻造成養雞戶損失。員林鎮長張錦坤說,鎮長選舉時,有心人士已經
用過這招來癱瘓其競選網頁,沒想到現在又有網友在沒有求證的情形下亂轉貼,
已經損及其名譽,不排除以提告來「終結這場網路亂貼」。
員林公所主秘賴致富說,捕狗是清潔隊法定業務之一,民眾投訴要求捕狗,清潔隊就必須
前往執行業務,鎮長張錦昆是前往要求清潔隊要在不傷害流浪狗的情形下進行捕抓。
修改時間 2015年2月7日 (六) 07:33 ~ 2015年2月7日 (六) 08:37
原:
經歷
太陽花學運
台灣社會運動參與者
太陽花學運人物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從美國大學畢業後,王告于返台服替代役期間經營「我是中壢人」粉絲團,該粉絲團在
2012年獲《數位時代》評選為台灣百大粉絲團第八名,並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
後:
經歷
皮吉網經營者
ipoxxx經營者
因恐嚇管理者被列ptt全站封鎖名單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後來有被該協會成員出面反對王告于,認為王告于所成立的反髮禁自治協會的網站,引入
皮吉網,製造個人獲利。引起協會成員不滿。認為王告于用公益之名行個人私利獲取。
從美國大學畢業後,王告于返台服替代役期間經營「我是中壢人」粉絲團,該粉絲團在
2012年獲《數位時代》評選為台灣百大粉絲團第八名,並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
以團養店的模式,證實用網路商業化經營粉絲團,可以得到實體的獲利與名聲。
該團最早貼出「陳先生!我要和你離婚」的照片,引起網路討論,引發討論後,
原來該處是王告于於中壢開的第一家夥伴生活中壢店,利用網路手法打開知名度。
桃園市議員中唯一在FB上有反團的新任議員。
不過依然利用各個分身帳號,不時注意ptt上訊息。
於民國101年3月間,「我是中壢人」官方資訊網誌發佈了桃園市中壢區多所學校出現隱
翅蟲會造成大水泡的訊息,引起相當大的恐慌。雖然經查證照片為三葉毒藤所導致
,但王告于仍是強辭奪理,不肯道歉。後網友不斷批評,王告于才坦誠查證不周,
並公開道歉,表示未來會更謹慎查核資料。道歉文出現一如往常已經刪除。
員林鎮長事件
王告于104年1月30日在臉書上貼上員林鎮長穿西裝補狗的照片,並發表補狗還貼在官網怎
樣的評論,同時轉貼到我是中壢人網站,引起網友大加撻伐。後來證明該照為103
年三月份的舊照,而非新照。同時該被捕的流浪狗也被證實是當地咬死上百雞隻的流浪狗
。王告于在員林鎮長張錦昆提出抗議後,隨即刪除在個人臉書的圖文。
修改時間 2015年2月14日 (六) 23:27 ~ 2015年2月15日 (日) 00:52
原: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王告于於美國求學期間創立「我是中壢人」粉絲團,長期服務地方,雖支持與反對聲音爭
議不斷,但最終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
2013年底,擔任「我是中壢人」團長的王告于宣布參選首屆桃園市議員,採取別於傳統的
選舉方式,王告于不懸掛旗幟、不懸掛實體看板、不用宣傳車,在上下班時間站在車流龐
大的轉角處,手持麥克風發表政,。最終以該選區第二高票16269票當選第一屆桃園市議
員,成為六都最年輕的議員。證明利用粉絲團的大力經營,可以得到個人的名聲與
政治實力。
後:
經歷:
集客力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經理
夥伴生活中壢店店長
皮吉網經營者
ipoxxx經營者
因恐嚇管理者被列ptt全站封鎖名單
,也是目前桃園市議員中臉書上唯一有反團的市議員。
王告于於2005年就讀於國立陽明高中時,與多位學生共同成立「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
協會」推動國、高中全面解除髮禁,迅速獲得超過11萬學生連署,最終於該年7月24與人
本教育基金會合作舉辦「724髮禁你好走」活動,在當時教育部長的杜正勝支持下順利解
除髮禁,但該運動成果僅限於公立國、高中,多數私立學校仍有髮禁相關規定。
後來該團體改為台灣學生自治協會,並引入個人經營的商業網站皮吉網,利用在數位之
牆網站購置輪播新聞稿方式,製造網站流量,增加商業收益。
從美國大學畢業後,王告于返台服替代役期間經營「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利用購買FB廣
告,與適逢中壢水災事件,在2014年底突破26萬點讚人數。成為臉書上中壢地區最大的粉
絲團,以團養店的模式,證實用網路商業化經營粉絲團,可以得到實體的獲利與名聲。
該團最早貼出 「陳先生!我要和你離婚」的照片,引起網路討論,引發討論後,原來該處
是王告于於中壢開的第一家夥伴生活中壢店,利用網路手法打開知名度,而後陸續開了三
家分店,並利用該粉絲團廣告競選成為桃園市議員。
2013年底,擔任「我是中壢人」團長的王告于宣布參選首屆桃園市議員,採取別於傳統的
選舉方式,王告于不懸掛旗幟、不懸掛實體看板、不用宣傳車,宣稱目的是將網友的聲音
帶入議會。在上下班時間站在車流龐大的轉角處,手持麥克風發表政見;並於中壢市區
大型LED撥放大量廣告,同時利用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廣告宣傳,購買FB廣告,藉此提高能
見度。最終以該選區第二高票16269票當選第一屆桃園市議員,成為六都最年輕的議員。
證明利用粉絲團的大力經營,可以得到個人的名聲與政治實力。
龍潭血癌事件
於民國103年4月28日,「我是中壢人」粉絲團發表了民國101年度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
生福利部)的癌症統計資料。王告于將就診數誤為確診數,並發表文章指稱龍潭鄉在該年
度有554人罹患血癌。後經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組長陳延芳澄清:龍潭罹患白血病人數
,近年僅個位數,以100年為例,只有9人,標準化發生率為每十萬人口6.14人,比桃園縣
的7.58人、全國平均的6.92人都要來的低;而前一年99年也只有5人,發生率4.02人,同
樣比當年度桃園縣的8.61人、全國平均的6.93人為低,並沒有異常飆高現象。對於龍潭血
癌事件,王告于至今沒有表示意見。
員林鎮長事件
王告于104年1月30日在臉書上貼上員林鎮長穿西裝補狗的照片,並發表補狗還貼在官網怎
樣的評論,同時轉貼到我是中壢人網站,引起網友大加撻伐。後來證明該照為103
年三月份的舊照,而非新照。同時該被捕的流浪狗也被證實是當地咬死上百雞隻的流浪狗
。王告于在員林鎮長張錦昆提出抗議後,隨即刪除在個人臉書的圖文。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2-16 05:37:00
不懂為何wiki要編輯這麼多不太正面的履歷在上面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2-16 05:38:00
有卦推給一樓 只要是真的 有什麼不能編集的理由?
作者: ga2006478491 (黑歐)   2015-02-16 05:39:00
明天會上新聞吧...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2-16 05:39:00
他做的事情本來就九成以上是爭議事件 綠黨居然讓他入黨...
作者: park98991 (猛鬍帕克)   2015-02-16 05:40:00
推整理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5-02-16 05:40:00
因為選的上阿 選上才有資源
作者: headbreak (爆頭偉)   2015-02-16 05:40:00
推整理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2-16 05:41:00
特別為了一位人士開wiki記載這些也難怪要腦火了
作者: BELKA (BELKA)   2015-02-16 05:43:00
想要一個人被弄臭的方法就是全面的挖他以前的錯誤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5-02-16 05:46:00
為何wiki不能編輯這麼多不太正面的履歷? XD
作者: billy027486 (hermis)   2015-02-16 05:48:00
在Wiki除非有確切證據,張貼負面訊息很難保留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5-02-16 05:51:00
為何很難保留??
作者: billy027486 (hermis)   2015-02-16 05:52:00
主要是避免走上法律訴訟,基於無罪推定你還要找資訊證明你的論述的確是事實 只可惜證據多難以保留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5-02-16 05:57:00
但黃字看來都有所本啊除非黃字資訊有錯誤那當然就
作者: billy027486 (hermis)   2015-02-16 06:01:00
除非有法院裁定,非實體的資訊很容易受到刻意人士修改和操控(尤其是容易更動的電子媒體)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2-16 06:08:00
看來原原PO的修改多數是正確卻是負面的資訊,所以王要告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2-16 06:08:00
輿論站他那喔?我們發動反王就可以把輿論轉向啊XD反正區區一個桃園市議員管不到台大PTT,呵呵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5-02-16 06:28:00
法院裁定不如給綠壩裁定更快 綠壩在大和諧世界就在總之法律跟不上網路發展無謂訴訟就是會越來越多不意外
作者: santosgama (無)   2015-02-16 06:36:00
做過的事為啥不能編輯?敢做不敢當?
作者: Lordain (布宜諾斯 & 愛麗絲)   2015-02-16 06:38:00
整理推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2-16 06:56:00
有人想帶風向阿 要打網軍戰是吧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2-16 06:56:00
我也不懂無怨無仇的話,能把人家WIKI搞成這樣也太厲害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2-16 06:58:00
做這些事換做是一般人早就被弄到爆了 還選啥議員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2-16 06:58:00
如果是個人恩怨別搞來八卦好嗎,又不是燻雞 fat pork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2-16 06:59:00
神父請勿質疑桃園人的智力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2-16 06:59:00
少在那護航了 陳明義議員 光一個清潔工就被弄到死了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2-16 07:00:00
我護航了哪一邊阿= = 你眼睛...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5-02-16 07:00:00
你以為議員這麼好當 做壞事不用被人公佈喔你好 你好 我看太快 不小心打錯了 ㄎㄎ年紀大了 有些眼花 請勿見怪 ㄎㄎ
作者: mramos6796 (室內溫度38度)   2015-02-16 07:35:00
原原po問題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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