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雙胞胎女兒養5年 竟不是自己的種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2-15 15:49:03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 引述《lpbrother (LP哥)》之銘言:
: : 我想問一下,
: : 如果女兒養大了,滿十八歲,
: : 發現不是自己親生的,鑑定結果也確定,
: : 那我就可以跟女兒結婚了嗎?
: : 還是說需要法官判定?
: : 我只是好奇而已,請以法律實務的方式討論,謝謝
: 鍵盤大法官表示:不可以
: 第 969 條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筆者是鍵盤古美門
想娶那雙姝還是有轉圜餘地
那就是提確認婚姻不成立或無效之訴
比如:舊法結婚時沒有公開儀式
結緍當時曾與或同時與他人結婚(同時娶雙胞胎姊妹)
但較大膾人心的劇情則是
古美門抓到該女曾與小王公開結婚的證據
話說回來
民法第983條第2項的立法限制
目的乃在維護倫常
並告戒吾人結婚乃人生大事 因三思而后行
殷梨亭能娶楊不悔 歸功于未和紀曉芙完成婚事
同理
有錢的華麗一族
也不能娶盡天下美女
否則子嗣只有娶醜女的份
作者: maxxV3 (食言而月巴)   2015-02-15 15:52:00
_則子嗣只有娶醜女的份??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5-02-15 16:55:00
這篇專業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