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尊重受刑人 柳林瑋:別再說犯罪就是該死

作者: ManUtd5566 (發廢文的好日子)   2015-02-13 14:38:38
自由
尊重受刑人 柳林瑋:別再說犯罪就是該死
2015-02-12 22:50
〔本報訊〕高雄監獄挾持案震驚社會,監獄管理問題也浮出檯面,醫師柳林瑋今(12日)
上午指出法務部、總統信箱都只會說「聽到了」,無法真正改善人權,晚間再度發文針對
受刑人發表看法。
柳林瑋晚間在臉書分享自己在監獄看診經歷,指出台灣監獄超收問題的嚴重性,受刑人在
空間、物質上都受到極大壓力,「一年有時候只有一個月有熱水,所以感冒的人在天冷時
多到爆炸。」
他提到,自己會進入監獄,是希望藉由對受刑人服務,讓他們知道社會有很多人仍關心他
們,期盼他們改過自新。他也說,自己很想多和受刑人聊聊,但想多聊幾句都是奢求,唯
一能做的就是喊他們的名字而非號碼,「這是我把他們當作一個完整的人看的一種儀式。

另外,柳林瑋也提到受刑人的社經地位、教育、家庭都和他人有很大不同,但「他們就跟
你我一樣,就是血肉之軀,會哭會笑會痛會犯錯。」並補充,外界別說犯罪就是該死之類
的「屁話」。
他強調,自己無意美化受刑人,但很討厭有人醜化他們,且受刑人已被過度妖魔化,其實
重罪受刑人不多,很多都是誤入歧途的年輕人,每個人都有小善小惡,「只要是人,我們
就要讓他活得像一個人,要讓他們的生活仍然保有一絲希望。」
文末柳林瑋希望社會有一天能學會「把人當人看」,他也笑說媒體若引用此貼文希望能全
文刊出,「這樣我被鄉民幹死也死得比較值得。」
柳林瑋臉書全文:
我目前看診的宜蘭監獄,收容人數大約3000人,是全國超收比率第二嚴重的監獄,僅次於
桃園監獄的超收近50%。進入監獄時,會全身搜身,無法帶進任何通訊設備,自然也不可
能四處走動查看,因此我能理解的監獄情形非常片面,就是在看診間的一隅。
超收的情況下,大家可以想見,對於受刑人以及監所管理人員,無論是在空間上、物質上
都是極大的壓力。受刑人的皮膚病患病比率高得驚人,他們也不是每天有熱水澡洗的,一
年有時候只有一個月有熱水,所以感冒的人在天冷時多到爆炸。
當初我進入監獄,是希望藉由對受刑人的服務,讓他們知道這個社會有很多人仍然關心他
們,企盼他們改過自新,有機會回到社會上與我們共同生活。我常常想跟他們多聊聊,但
是三個小時的看診時間,往往要看35-70名的患者,其實想多聊幾句,都是奢求。我唯一
能做的是喊他們的名字,而非他們的編號,這是我把他們當作一個完整的人看的一種儀式

就在診間的這個小角落,我看過黑道大哥、頂罪的小弟、詐欺犯、煙毒犯、強盜犯、殺人
犯、強姦犯、政治犯....各種形形色色的人們。
如果你要問我,對受刑人的感覺是什麼?其實我也說不上來。就是人啊。他們就跟你我一
樣,就是血肉之軀,會哭會笑會痛會犯錯。只是他們犯的是刑法的罪,然後被抓到判刑。
外面很多人是犯罪,但是不會被抓到,或者根本沒人有辦法辦他而已。
19歲酒駕撞死人的小男生,在我眼前一派天真,如果不問,完全就跟外面的一般年輕人無
異。24歲賣K他命的小混混,雖然表情很倔,但是一眼就看出他的害怕與茫然。這些年輕
人如果我們有辦法讓他回歸正常社會,而不是一直把他們往死蔭幽谷裡推,可以對社會產
生多少正面能量?不要跟我說什麼他們自己要犯罪就是該死之類的屁話,我幹你媽的不是
每個人都是跟你一樣可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找到良好工作過人人稱羨的生活
,統計上,多數的受刑人的社會經濟地位、家庭環境都跟看得到這篇文章的你我有很大的
不同。即便也有許多受刑人不是因為環境使然才犯罪,但我們要思考的是,我們到底是要
教化他們,還是要讓他們永遠無法回頭?
(有關受刑人的社經家庭背景,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在《蘋果橘子經濟學》一書,對1990年
代犯罪率降低的原因,提出的理論:洛伊對韋德案,此案中美國最高法院判定墮胎合法。
李維特認為,出生在貧困和惡劣環境中的孩童,成年後比較可能會入獄服刑。在洛伊對韋
德案後,數百萬貧窮且單身的婦女,可以選擇墮胎,而不是生下未來可能成為罪犯的小孩
,20年後,這批可能犯罪的群體縮小,犯罪率自然跟著降低。他採用了比較統計分析法,
顯示在洛伊對韋德案至少早兩年就將墮胎合法化的五個州,要比其他45州更早見到犯罪率
下降的現象,而且在1970年代墮胎率最高的那幾州,90年代犯罪率下降幅度也最大。這很
悲哀,但非常可能就是事實)
我無意美化受刑人些什麼,但我很討厭有人醜化他們。事實上他們往往被過度妖魔化。真
正重罪的受刑人數不多,許多就是年輕人不懂事誤入歧途吸毒、被找去當圍事頂罪的。監
獄有提供一些職業訓練的課程,但是非常不足。他們即使出獄,也沒有良好的就業輔導機
制,甚至有些號稱輔導受刑人就業的行號,往往是利用受刑人無處可去,拼命壓榨他們。
我只是一個基層的監獄醫師,我沒有掌握什麼權力。但是我希望社會大眾知道,社會是一
個常態分布,有好人就有壞人,但是極惡或者極善的人絕對都是少數,多數的我們都是介
於善惡之間,都有小奸小惡。我只是希望對每一個人,每一個人,每一個人,管他是馬英
九還是陳水扁、白狼還是王炳忠,我都會把他們當成一個人看。只要是人,我們就要讓他
活得像一個人。我們就要讓他的生活仍然保有一絲希望。當全然沒有希望的時候,只要是
人就會反抗。今晨的六條人命,我聽到的是一聲聲對監獄與社會的控訴,與死去前最後的
悲鳴。
我希望這個社會能夠用更全面的角度去看待人,去看待生命。每個人的生命背後都有故事
,有些精彩、有些黯淡、有些不足外人道、甚或噁心、黑暗。光明中帶著黑暗、堅強中又
有懦弱,那又如何?這就是生命的本質。你我都是血肉之軀。
剛才又想了一次,我為什麼要進監獄去服務受刑人?
我想起學生時代去羅東聖母醫院當志工,在一棟建築上看到的:「你們為我最小兄弟所做
,就是為我做。」
這是我回來宜蘭,進入監獄的原因,我想跟這些最小兄弟們生活在一起,跟同志、受刑人
、婦女、孩童、老人一起。我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自然有方法互相溫柔對待。今日我為
你們做的,他日自有其他人會對我付出更多的愛。而這個社會總有一天,能學會把人當人
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2716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作者: gb0606   2014-02-13 14:38:00
該死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2-13 14:39:00
推 但不要濫情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2-13 14:39:00
犯罪就是該死 不要犯罪不就沒事?被關到漏尿生病怪誰?
作者: idevil666 (devil666)   2015-02-13 14:40:00
這六個不就都重刑犯
作者: Qoo20811 (我沒有暱稱)   2015-02-13 14:40:00
本來就該死好嗎 社會亂源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2-13 14:40:00
被關在裡面當然可憐 當初在外面可嗆咧 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2-13 14:40:00
誤犯的就算了,履犯這些垃圾是要同情什麼
作者: sharb   2015-02-13 14:40:00
年輕人不懂事誤入歧途???
作者: mineco504   2015-02-13 14:41:00
嗯 犯到該死的罪就是該死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2-13 14:41:00
重刑犯也要給同情 你醫生情操這麼高 帶回家一星期就知道
作者: Mulsanne   2015-02-13 14:41:00
先補血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2-13 14:42:00
沒有一個被判死刑…都自殺的…
作者: idevil666 (devil666)   2015-02-13 14:42:00
又不是沒給機會 自己累犯被三振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5-02-13 14:42:00
難道被害人該死?
作者: balcon (雲淡風亦清)   2015-02-13 14:42:00
重刑犯 重刑犯 重刑犯 一而再 再而三 看清楚別矯屁情!!!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3 14:43:00
假釋好幾次還是再犯,我想他們真的是沒救了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5-02-13 14:43:00
重刑加上劫獄該死有錯?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2-13 14:43:00
很多人犯的罪是毀了一個家庭,毀人一生,這還不叫該死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2-13 14:43:00
敬告這位監獄醫師,這些受刑人在監獄裡在你面前
作者: HYSQQ (其實我沒有 )   2015-02-13 14:43:00
等到有人殺你全家再來說一次
作者: andrewyllee (吉他吉他)   2015-02-13 14:44:00
改說受害者就是該死 罪犯才有人權受害者不需要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2-13 14:44:00
都很正常,都很像人,可是他們在犯案的時候你看不見
作者: bowen5566 (天殘腳56)   2015-02-13 14:44:00
我把你們當人看
作者: sasori1027 (sasori1027)   2015-02-13 14:44:00
犯罪都不該死 受害者都該死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5-02-13 14:44:00
年少無知? 事實上犯罪時都清楚知道自己在犯罪 別假掰了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2-13 14:44:00
爭取人權不是這種作法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2-13 14:45:00
這六位還都是重刑+累犯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5-02-13 14:46:00
管他男女老小犯罪受到懲罰就是這社會秩序的基礎,進監獄不是叫你進去度假的好嗎
作者: mark0628 (雜魚)   2015-02-13 14:46:00
犯罪的就是該死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5-02-13 14:46:00
沒錯,除了一時失去理智的犯罪,其他當下一定都知道自己在犯罪,不然也不需要躲警察了知道犯罪還去作,那就是自己的選擇,無須同情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2-13 14:47:00
我贊同應該教化他們 但是今天這6個跟警方火拼 是自找的這6個不是一開始就打算突顯人權問題 只是單純想越獄
作者: vivian86 (心肥)   2015-02-13 14:48:00
尊重受刑人?他們就是活該啊= =
作者: rudk (Rilakkuma)   2015-02-13 14:48:00
推,有些鄉民水準不到那,不用對牛彈琴啦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2-13 14:49:00
越獄不成才開始講東講西 想突顯人權有更多方法
作者: phooom0188 (柳)   2015-02-13 14:50:00
推柳
作者: TFKC5566 (難忘五六)   2015-02-13 14:50:00
活該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2-13 14:50:00
他們有更多選擇的機會 但是他們仍選擇自殺 還能說啥?
作者: davidowen (Q_Q)   2015-02-13 14:51:00
沒同理心 ,你是受害者嗎
作者: oklagg (kevin)   2015-02-13 14:51:00
都搞到三振條款 就是該死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5-02-13 14:51:00
公蝦蕭喂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5-02-13 14:51:00
別把犯人自殺講得好像被逼的
作者: LICENSE (安安阿蝦蝦)   2015-02-13 14:52:00
希望這位醫生哪天可以試試看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唷 >.0Y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5-02-13 14:53:00
幹!那些罪犯廢渣就是該死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2-13 14:54:00
很好啊 有意願帶回去養 那麼有愛心 就好好養吧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5-02-13 14:54:00
19歲酒駕撞死人這有啥好同情的?被害家庭就死好活該喔?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2-13 14:55:00
繳了那麼多稅 結果社會弱勢不照顧 整天關心垃圾 幹
作者: s30431 (30431-10年以來始終如一)   2015-02-13 14:55:00
犯罪本來就是該死 你只是沒被鄭捷遇到而已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2-13 14:55:00
等哪天柳醫生自己遭遇到還能夠放下 才有資格講這話
作者: turpentine (Woooooooooon)   2015-02-13 14:56:00
偷麵包也該死
作者: chaunen   2015-02-13 14:56:00
那幹嘛犯罪?
作者: anoreader   2015-02-13 14:56:00
如果鬼道人權都是這樣爭的話 希望那時我已離開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2-13 14:56:00
不然只是濫情而已 玩玩文字遊戲以為大家都這麼好騙?
作者: mictaner0972 (內褲遊俠)   2015-02-13 14:57:00
喔 罪犯還是垃圾
作者: Hambowbow (libror)   2015-02-13 14:57:00
參加學運了不起喔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2-13 14:59:00
敬人者,人恆敬之;自重者,人恆重之,自己選擇當垃圾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2-13 14:59:00
好笑,不犯罪的話會進監獄?重型犯就更不用說了,那些人渣就是垃圾就是該死,不是鄉愿的說他們也是人就能改變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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