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囚遺體送殯儀館 家屬泣訴:沒傷害人為何

作者: zooxalju (不吃魚的貓)   2015-02-12 23:42:58
※ 引述《ching1210 (雲某)》之銘言:
: 6囚遺體送殯儀館 家屬泣訴:沒傷害人為何要解剖?
: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9jO8db.jpg
: 大寮監獄挾持事件於清晨落幕,6輛救護車從監獄側門巷子進入,準備載送受刑人遺體至
: 殯儀館。(記者陳志曲攝)
: 2015-02-12 13:29
: 〔本報訊〕高雄大寮監獄挾持案震驚全台,今晨挾持人質的6名受刑人已全數飲彈自戕,
: 將近14個鐘頭的監獄風雲劃下句點。6具遺體也在上午11時許分別送往殯儀館,由檢警進
: 行相驗,下午有可能解剖,其中一名受刑人的家屬泣訴,「他們沒有傷害任何人,為什麼
: 要解剖?」
: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6名自戕的受刑人今日上午11點已經分別送往高雄市立殯儀館,檢警
: 進行初步相驗,其中5人頭對頭、呈梅花狀躺在地上,另一人躺在旁邊、頭部疑似有槍擊
: 痕跡,稍晚可能會進行進一步屍體解剖。
: 不過其中一名死者黃子晏的外甥女,面對舅舅的遺體可能會被解剖,不禁質問,「他們又
: 沒有傷害任何人,為什麼要解剖?」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32094
根據法醫師法第 10 條
屍體經檢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醫師應以書面建請檢察官為解剖屍
體之處分:
一、死者之配偶或直系血親請求解剖。
二、可疑為暴力犯罪致死。
三、死因有危害社會公益或公共衛生之虞。
四、送達醫療院所已死亡,且死因不明。
五、於執行訊問、留置、拘提、逮捕、解送、收容、羈押、管收、保安處
分、服刑等過程中死亡。
六、軍人死亡,且死因不明。
七、意外事件中之關鍵性死亡者。
八、未經認領顯可疑為死因不明之屍體。
九、其他非解剖無法查明死因。
再加上在監獄裡面死掉誰知道是先被幹死再補槍還是直接被槍打死的
也要確定是他殺還是自殺
那被槍打死的要追究責任,到底是誰的槍?是獄警配槍還是犯人私藏槍械?
所以...就是要解剖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5-02-12 23:44:00
這題今年會考嗎
作者: Atwo (A兔)   2015-02-12 23:45:00
考什麼職位需要考法醫師法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2-12 23:46:00
嗯 先釐清真相
作者: bolide77 (ptt線上遊戲)   2015-02-12 23:52:00
既然法有明定 就不用爭辯了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2-12 23:59:00
怕你等到化成灰了再來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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