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獄事件落幕 藍委盼放寬假釋條件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5-02-12 11:19:59
這幾個是三振條款
意思是累犯達三次 最少二十年以上
就已經是累犯了 出來還會再犯
還要假釋嗎?
不過那個十八年好像他說是冤獄 前兩次案子大概都只有一兩年
第三個因為三振條款才變高 他說不是他幹的
況且他是老大 很多事情在外面根本不用老大出手吧
如果沒有廢死 應該不只關二十年 應該就槍斃掉了
哪還有機會出來說冤獄
※ 引述《lingsk (跟安潔拉醬找樂園中)》之銘言:
: 針對高雄監獄事件以悲劇收場,朝野立委今天(12日)對此都感到遺憾。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
: 示,現在監獄人滿為患,對於罪刑較輕、年齡較大、再犯率較低的受刑人,假釋條件應適時
: 放寬。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認為應冷靜看待,並兼顧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客觀討論。
: 高雄監獄發生6名嫌犯挾持典獄長事件,並提出修正一罪一罰、放寬假釋條件等要求,雖然
: 最後人質平安,但嫌犯選擇以自戕的方式收場。
: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12日受訪時表示,現在監獄人滿為患,不僅受刑人情緒容易受到影響,戒
: 護人管理的壓力也很大,但他一直要求法務部改善未果。
: 廖正井認為,如果外役監能擴大實施,讓受刑人2至3個月回家一次,心情上會舒緩一點。廖
: 正井也希望,假釋條件應視情況放寬。他說:『(原音)這個假釋的條件,罪刑比較輕的、年
: 齡比較大的、再犯比例比較低的,這個應該能夠再假釋條件裡面給他放寬,讓他們可以提早
: 出來。』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5-02-12 11:20:00
國民黨又不會被關 有沒有放寬有差嗎
作者: halusai ( )   2015-02-12 11:21:00
藍委對殺人強盜吸毒強姦犯好好,對學運訴求聽而不聞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2-12 11:22:00
槍斃掉誰說的 法律這樣規定?
作者: mimi8598 (子沛)   2015-02-12 11:25:00
放寬死刑條件比較合理巴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2-12 11:25:00
他說冤獄就是冤獄???法官給他當好了如果每個對法官判決不滿的就用這種手段表達意見,那每個監獄早就都被攻佔光了
作者: paulphil (paulphil)   2015-02-12 11:29:00
不想被關就不要犯罪。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2-12 11:30:00
呵 法庭上一堆證據確鑿的罪犯還不是在那邊靠北他無罪犯人有幾個會覺得自己罪有應得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2-12 11:33:00
十八年那個以共犯論根本不可能脫身 還是腦袋沒有共犯這詞彙?沒證據也可以用實質影響力來搞你啊有證據不想關你又創出個法定影響力來護航 爽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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