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地檢署自訴妨礙自由
2. 網路110報案, 妨礙自由 (有紀錄 不會被吃案)
3. 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舉發妨礙自由
為了讓一堆鍵盤肥宅可以有用武之地
提供以下遠端檢舉方法
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G00000.aspx
市政信箱 以前的市長信箱 因為市長沒在看 所以改市政信箱
不過柯P會看統計表 統計數量太高 一樣會被釘
效果跟 1999 一樣, 1999 也是有統計數
不能私下和解, 這種事只有抓幾個開刀
後面的才不敢亂來
一個被行政處分 上面的主官管連帶都會受罰
這種應該會被記一次劣跡吧 兩次年終就沒了
每個才會好好的正視什麼才是法律
※ 引述《Demogorgan (Superconductor)》之銘言:
: 稍早收到消息,警察不做筆錄且想私下和解......
: 有沒有搞錯,無具體犯罪事證且配合出示證件,
: 被用集遊法和妨礙公務上銬帶回派出所,
: 現在看義務律師和新聞記者來,
: 就說不做筆錄、要私下和解,
: 當鄉民吃素的啊!
: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警察執法過當,
: 大家一起幫忙高調,
: 這件事警察不該就這樣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