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在國道三號內線開118km算路隊長嗎

作者: hate56 (國境汁男)   2015-02-09 00:20:05
※ 引述《lpllpllpl (三個LPL)》之銘言:
: ※ 引述《hate56 (國境汁男)》之銘言:
: : 我以為鍵盤駕駛只佔一點點而已
: : 沒想到這樣看起來人數還真驚人
: :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2&p=134
: : 第八條
: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
: : 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
: : 應依下列規定︰
: :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
: : 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
: : 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 : 。
: :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 : 駛於內側車道。
: :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狀況外,
: : 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 :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
: : 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 :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 :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 :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
: : 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 : 請問台灣哪條國道時速上限是200km/hr的?
: http://www.auto-online.com.tw/news/0-24604 以前就戰過這個了
: 不管時速多少 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 記者:Max 2014-02-06
: 不少人都有行駛高速公路的經驗,但你知道你該行駛在那個車道嗎?當在高速公
: 路被人家閃燈,究竟是被逼車了,還是已經當了路隊長而不自知?在最內車道開
: 最高速限就萬無一失了嗎?
: 迷思:在最內車道開最高速限就不用被罰?
: 扣除掉部分路段,基本上國道1號與國道3號現在的最高速限多設於110km/h,但警
: 方在測速時有10 km/h的誤差容許值,因此開到119 km/h ~120 km/h是不會被抓超
: 速了。因此有人就有疑問,如果我在最內車道開到120 km/h了,後方有車逼近,
: 我要不要讓道,讓他超他不也超速了嗎?
: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定義一下高速公路內、外車道的基本內容:
: 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 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 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
: 於80公里
: 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 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明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很多人看到這
: 裡會自己解釋法條認為,我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怎麼會堵塞行車,所以我是不必讓
: 的。
: 但其實不論你的時速為何,當超車道後車時速比你更快時,若前車未讓出內車道是
: 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
: 一裁罰基準表」: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 ,得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 也就是說就算你開到120 km/h行駛在最內車道,當後車要超車你未讓出車道時就會
: 被罰。而雖然後車因超車而超速是事實,但國道超速的罰鍰是3000元起,因此佔用
: 內車道的人還是罰得比較重。簡單來說佔用內車與超速是兩個獨立的事件,前車不
: 能因為後車超速違規而佔用內車道,兩者都會吃上罰單。
: 所以除非你要超車或是前後都沒車不然還是別走最內車道吧
哦~ 我知道大家的問題在哪了
而且原來以前有板友就問過一樣的問題
●28613 11 8/06 tonysd R: [問題] 高速公路慢速車占用內側超不過要怎麼提醒
文章代碼(AID): #1JuOUFyn (car) [ptt.cc] Re: [問題] 高速公路慢速車占用內?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07289231.A.F31.html
節錄文章內容:
(二)依前述規定,小型車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未違規,因已以最高速限
行駛,再提高速度即屬超速,故亦不適用「堵塞超車道行車」之認定。
二、有關您詢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遭後方車輛超過速限違規逼車,前車
是否須禮讓及違規部分,依道路主管機關之見解,前車並未有堵塞超車道行車之違規行為

其實我看到那篇新聞就感覺怪怪的了
因為要是違規只要比罰金的話
那以後要紅燈右轉就直接按喇叭要求前車闖紅燈不就好了
反正紅燈右轉吃600而已...順便多吃顆慶記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2-09 00:23:00
等等就有人要來戰你表速不準了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5-02-09 00:24:00
感謝解惑 最高速限還構成"阻塞行為"本來就很奇怪阿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2-09 00:34:00
以前這類型也有人戰過了 你時速120km 我時速120km 但我的車愈來愈靠近你的車 你要讓或是不讓呢?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5-02-09 00:35:00
重點是行車的順暢 內線為超車道 這不用爭論沒事 高公局不會一直宣導內線為超車道 不要長時間佔用你無法確定你的車一直處於"最高速狀態" 超完切回來就好我想不通 有這麼難嗎?! 自己開一遍高速公路 就懂了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2-09 00:38:00
等到人家切到你前面你就知道了zzzzz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2-09 00:38:00
果然開始戰表速了XDDD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5-02-09 00:39:00
真的以前就有人戰這條 結果好像是拿依警察測速的為準才止戰 這類型的話題以前就戰過好多次了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5-02-09 00:40:00
重點是有人的觀念是我超速是一回事 你擋到我就違法這樣的觀念還蠻多人覺得是正確的
作者: chenghuyen (52)   2015-02-09 00:42:00
最高速限的狀態下是沒有阻塞行為 那唯一能戰的剩表速誰能保證超車的準還是佔線的準 想超自己切中線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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