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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成功!台中高院撤銷魏應充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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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15:49 即時新聞 中時即時 陳界良
頂新公司黑心油案,彰化地院1月28日裁定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等4名
被告交保後,不僅民眾罵翻,彰化地檢也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裁定
原裁定撤銷,發回彰化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台中高分院指出,此案的案情複雜,被告有8人,人數眾多,且在頂新集團
相關企業任職的證人不在少數,原審在未詢問全部證人的情況下,認定魏
應充等4人已無串證之虞,給予具保,過於速斷。
台中高分院並表示,此案侵害公眾財產、身體法益甚鉅,具有高度公共利
益,魏應充等人被檢方以60次詐欺取財、2次販賣摻偽食品、79次加重詐欺
、1次販賣摻偽食品等罪起訴,犯罪次數眾多,面臨重典追訴,被告有逃亡
、串證的高度可能性,一審裁定交保,是否具有防止逃亡的拘束力,具保
金額是否適當?仍有考量空間。
彰檢去年10月間依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並羈押魏應充、頂新公司前總經
理常梅峰、前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與大幸福製油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4人。但
彰院在28日凌晨裁定魏應充以1億元交保,讓魏可以回家過年,常梅峰等3
人也各以500萬元交保。
魏應充交保後,輿論譁然,魏應充每天前往派出所報到時,都有民眾向魏
隨行抗議,表達不滿。彰檢抗告指出,被告的犯罪嫌疑重大,先前裁定羈
押的理由並未消滅,仍有逃亡、串證之虞,改以具保、限制出境等手段,
無法降低被告逃亡、串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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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證據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