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市府公文外流 柯P親寫:不要惹我生氣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13:25
※ 引述《bc103 (程程)》之銘言:
: 市府公文外流 柯P親寫:不要惹我生氣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130/551844
: 網路上今瘋傳一份公文,上頭寫著台北文創公司,涵稿併陳,不過底下有個決行,寫著「
: 7萬元之差異,寫一堆公文,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請自己搞定,不要惹我
: 生氣。」並蓋著「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的印章。柯幕僚證實,這是柯文哲寫的決行,但詳
: 細公文內容不便透露。
: 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這個決行確實是柯文哲的用語,至於公文為何流出,將請秘書長
: 蘇麗瓊進行調查。
: 柯幕僚表示,不清楚公文流出的原因,但公務人員依法不得任意洩漏內部文件,這種事絕
: 不被容許,因此一定會嚴加徹查。(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根據小魯弟替代役經驗表示,柯董這種批示純粹傲嬌而已。
並不是真要底下局處自行解決,無庸報告。
照片看得到“函復臺北文創公司”,這就是柯點名的五大弊案
之一,
也就是說,這間是柯準備戰的對象,又涉及金錢上的問題(雖然不多)
老闆切身關心的事務,各位聰明的鄉民,如果你是副市長,
你敢自己決行掉(就是批掉啦),不經過柯嗎?
這種大主大意的事情,副市長也不敢做,正因如此,這份公文
才進了柯董的辦公室。
至於柯是在噹誰,應該是在噹承辦的局處首長,而不是承辦人
也有可能噹副市長,但機率很低,承辦人基本不可能。
一般市長有寫字批示的公文,一定有“回閱”制度,也就是前面蓋過章的,
會拿到這份公文看過,最後才回承辦人手上,也就是借此洗臉
底下主管。
至於這樣做是不是很中二,小魯認為,他這樣跟底下主管洗臉,
如果真的有助於解決問題,那還沒關係;如果無助解決問題,
就是在刁公文。偶爾刁是領導統馭的手段,常常刁容易有反效果。
請注意他沒有批可,也沒有批發。所以公文應該
沒辦法用印,底下的人可能還在想怎麼辦,也可能重擬然後送副市長決掉了。
(應該是後者比較有可能)
作者: fracs (靜待時機成熟)   2015-01-30 23:21:00
正解:不用重簽,批示承辦人自己解決,局長副市長都無權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01-30 23:21:00
你比較中二
作者: fracs (靜待時機成熟)   2015-01-30 23:22:00
偉哉柯p,簡化公文流程,該案承辦人一人決定即可y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25:00
公文沒批出不了門,還是要有人決行,到哪個層級有規定
作者: fracs (靜待時機成熟)   2015-01-30 23:26:00
不中二,已解決問題,批示很明確沒說要重簽或交局長決定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27:00
其實“決定”這件事,在公部門也意味著“負擔責任”,所以有根據性質明訂“批到哪個層級”,不可能承辦人自己決,他也擔待不起解決問題,是指幾十億那個問題,相信他在意的也是這個問題
作者: fracs (靜待時機成熟)   2015-01-30 23:29:00
就再自己簽給自己,依據就寫市長指示,自己再批發囉可是市長已經授權了,決行裡寫的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34:00
那就違反分層負責明細表了,不過通常市長最大,所以大概就重送給局長決掉
作者: fracs (靜待時機成熟)   2015-01-30 23:40:00
這案例可以列入國考補習班討論題目,因為決行違反一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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