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離家43年 老翁病逝子認不出

作者: kenshin078 (Esther)   2015-01-30 20:08:36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離家43年 老翁病逝子認不出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時報【梁貽婷、趙麗妍╱台中報導】
80歲江姓老翁11日獨自至衛福部台中醫院就醫後昏迷,28日病重不治,院方請警方查明身
分,經指紋鑑定,竟是30多年前宣告死亡的江姓男子,江子獲報來指認說,父親離家逾43
年,當時他才6個月大,認不得父親長相,但所有資料都顯示是父親,願送他最後一程。
檢察官為求慎重,將驗DNA確認身分,再開立死亡證明書。
面對失蹤43年、原已宣告死亡的父親,突然接到通知「還在世、病危」,由於當時年紀小
,對父親沒什麼印象,接到消息後,心情沒太大起伏,依然如往常般工作,昨檢方通知相
驗,江子照常辦理,沒特殊感受。
警方調查,江姓老翁11日獨自到醫院就診,當時已身體不適,醫生診斷出膿胸、白血病後
,尚不知身分,老翁已陷入昏迷,只好通知警方協助,透過鑑識人員採捺指紋確認戶籍地
為屏東縣琉球鄉,再經戶役政系統發現江翁竟是已死之人。
戶籍資料中,江翁育2女3子,其中么子正好住台中。警方依報驗程序尋問江子是否認得江
翁是父親,江子回應,父親43年前不告而別,自己當時才6個月,無法認出爸爸,年紀最
長的大姊當年才8歲,兄弟姊妹都不認識父親,而媽媽也已過世,但警方查證的資料證明
是父親,他願送爸爸最後一程。
江子與妻子多年前搬來台中海線居住,平常受各大飯店邀約,到餐廳指導飯店廚藝,是知
名廚師,多在新竹一帶活動,太太則在市場擺攤做生意,夫妻低調和善。戶政人員解釋,
依民法,一般失蹤人口經家屬報案協尋,若7年後仍無消息,家屬能向法院申告失蹤人已
死亡,並依規定實施登報等手續後,經法院審核確認宣告死亡後,即登錄戶政資料中。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ppt.cc/C1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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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ris7 (喉頭一甜)   2015-01-30 20:09:00
送行者 禮儀師的樂章???
作者: a7983115 (~Tom~)   2015-01-30 20:09:00
6個月大就放生他= =
作者: nousgu (小雞)   2015-01-30 20:15:00
六個月誰會認得...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01-30 20:16:00
沒有照片嗎@@?
作者: r7698 (Ros)   2015-01-30 20:27:00
要拍電影了嗎…是我的話 大概也沒什麼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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