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議員指控:大巨蛋協力廠商球員兼裁判

作者: laipc (chenchen)   2015-01-28 13:42:01
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
2.完整新聞標題:
議員指控:大巨蛋協力廠商球員兼裁判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1月28日11:46
北市議員高嘉瑜與王威中今舉行記者會表示,北市府2003年委託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進行
大巨蛋可行性評估及規畫,遠雄集團得標找來劉培森建築師成協力廠商,但劉因理念不合
而退出,遠雄竟又找原先規劃大巨蛋的羅興華作為協力廠商,此舉無意羅左手當建築師、
右手當承包商,球員兼裁判已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要求柯文哲市長除重新與遠雄議
約外,更應對羅興華重新調查。
市議員表示,大巨蛋BOT案羅興華事務所最初擔任可行性評估時,明顯低估大巨蛋營收效
益,當時評估每年收益3億2千萬元,支出要4億3千萬元,每年虧損1至2億元,誤導市府大
巨蛋是顆賠錢蛋,導致市府採開發權利金零元,更建議市府為吸引廠商招標,營運金改競
標廠商自行提案,這種錯誤評估報告,是欺騙北市民也圖利遠雄,且事後羅興華竟成為遠
雄協力廠商,根本是球員兼裁判。
議員質疑,2006年郝市府第8次甄選委員否決遠雄將協力廠商改為羅興華,但事後卻又放
行,且羅興華過去涉及故宮招標弊案,另小巨蛋施工規範也違反採購法等,無法令人想像
市府怎會同意讓弊案連連的羅興華設計大巨蛋。
針對市議員指控,北市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執行秘書胡培倫回應,2003年羅興華建築師負
責進行大巨蛋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畫,當時僅作為標案招商文件的參考,之後由森海顧問
公司負責整個BOT標案,再由遠雄得標,遠雄原找來劉培森及日本竹中工務店成為協力廠
商施作,但因遠雄與劉疑理念不合,遠雄改採用羅興華搭配美國HOK設計公司當協力廠商

胡培倫說,大巨蛋甄選委員會原不同意遠雄更改協力廠商,原因是質疑羅找來的美國HOK
能力不及日本,但遠雄卻向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最後甄選會同意更改廠商,由羅興華及
HOK公司重新設計大巨蛋。以市府而言,羅興華僅作最初可行性評估及規劃,並未參與投
標,且BOT案是採《促參法》,也未規定協力廠商不能更換。
胡培倫表示,無論是遠雄找來哪家協力廠商,甄選委員看的是廠商是否有能力興建大巨蛋
,日本竹中工務店過去興建許多日本巨蛋,至於美國新洋基球場則是美國HOK公司所興建
,國外團隊是否有能力興建施做才是重點。至於議員質疑羅興華過去涉及部分弊案,胡則
表示不予評論。(林媛玲/台北報導)
【備註】大巨蛋BOT案整體規劃及得標過程:
2003年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進行可行性評估→2003年森海顧問公司設計標案→2004年遠雄
得標→2004年遠雄找劉培森建築師搭配日本竹中工務店執行施作→2004年11月遠雄與劉培
森拆夥→2005年1月遠雄再找羅興華搭配美國HOK公司合作重新設計→2006年10月遠雄與市
府簽約。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8/550136/
5.備註:
超爽der 先說會賠錢 再教遠雄怎麼賺錢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5-01-28 14:15:00
沒商場的話,我也覺得會賠錢。只能說商人對錢算的很精要追究的是放寬蓋商場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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