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狠男剝皮殺狗 1隻賺500元

作者: GenghisKhan (朕乃成吉思汗 還不跪下)   2015-01-27 22:28:41
※ 引述《Entropy1988 ( )》之銘言:
: 而把別人的寵物抓走當然還是違法。
: 我們為什麼不可以讓民眾自由與自制,而是要用禁令的方式,
: 在法律裡規定禁止肉狗與肉貓?
: 個人的自由不妨害別人的自由時,為什麼不可以?
八卦是,
狗本現在越玩越大, 借著前陣子河馬事件遊說立委推新的動保法,
未來台灣的收容所不論有多少隻狗, 都不能撲殺,
http://udn.com/news/story/7470/666242
且政府未來要編列預算, 替狗本養流浪狗, 並可能會排擠窮人的社褔預算.
為狗而傷人, 狗本你好樣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1-27 22:29:00
我是覺得這個應該有其他配套,不然收容所根本不夠用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5-01-27 22:30:00
不管啦 狗是我們最親愛的家人~~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15-01-27 22:30:00
毛小孩<3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1-27 22:32:00
高調
作者: jkl4566654 (雨林)   2015-01-27 22:32:00
…拜託狗本自己出錢 臺灣很窮的
作者: qq12555 (qq)   2015-01-27 22:33:00
不錯阿 窮人一直生一直幫他養?
作者: coolda (cool)   2015-01-27 22:33:00
y高調 排劑預算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5-01-27 22:34:00
政府難得做一件對的事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1-27 22:39:00
狗本人數雖少 但個個都比只會動鍵盤的鄉民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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