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一女攜食進圖書館 警衛「痛斥」惹議

作者: ThomasHuang (命賤如草)   2015-01-23 14:37:36
根據臺北市立圖書館閱覽規定第八條第一項
進入館內須衣履整潔,保持安靜,維護環境清潔,
不可有嬉戲追逐、隨地吐痰、吸菸、飲食或其他影響閱讀之行為;
並將行動電話、呼叫器等電訊設備關閉或改為靜音。
因此大家都知道在圖書館內是不可以吃東西的
但是是否可以攜帶食物入館
這並沒有明文的規定
但是圖書館門口都會有貼公告不可攜帶飲食入館
不過這個公告的法源依據是哪一條
是否是擴大了不可飲食的規定
還是認為攜帶飲食入館為其他影響閱讀的行為
如果只是因為食物的氣味就可以判定為影響閱讀
那麼如果我習慣在身上噴香水才出門
或是我身體不舒服塗了萬金油(濃厚薄和香氣)
在或是我剛抽完菸進入圖書館(濃厚煙味)
是不是也可以據此請我離開
台北市捷運有明文規定不可飲食
但是依然允許攜帶食物進入
這部分我覺得圖書館應該規定得更為明確
模糊的界線影發爭議本來圖書館就有責任
至於道德上來說
的確不適合攜帶食物入館
但是既然沒有規定就是個人選擇的問題
博愛座也是一堆年輕力壯的人占用
卻不見多少人出來大聲斥責
另外警衛的態度我也覺得是很大的問題
圖書館明文規定要保持安靜
程度上來說
一般認知是沒有刻意壓低音量就會破壞"保持安靜"
所以就算警衛只是用一般的音量
在圖書館也是算夠大的聲音了
在對比認知上來說也可以算是"大聲"了
他在糾正女學生的同時
也算是違反了圖書館的規定
如此以暴制暴的方式(此處"暴"不指暴力,而是指違規行為)
我是大大的不認同
最後
我十分贊成在圖書館開闢飲食區
讓有需要的民眾在內飲食
民以食為天
在台北市寸土寸金
不是每間店都有足夠的座位可以內用
如果可以有座位供民眾用餐
這也是方便大眾了
作者: donny123 (多尼)   2015-01-23 14:38:00
作者: sumade5566 (戰神56)   2015-01-23 14:39:00
那請問你不吃你帶進去幹嗎 當擺設?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1-23 14:39:00
我也覺得台北市寸土寸金 單身肥宅禁止進餐廳浪費座位
作者: pths313 (萌夯獵人)   2015-01-23 14:40:00
飲食區就會出現髒亂問題 還有之後會偷帶去別的地方吃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1-23 14:40:00
112去活大吃不就好了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01-23 14:40:00
要開要另外開 不能吃東西是怕有小強等毀壞書籍吧
作者: jpadesky (何も知らない老人(′・ω・‵)   2015-01-23 14:40:00
我也同意有飲食區 三重中正堂(?是叫這個嗎 外面就有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1-23 14:40:00
捷運開放飲食區
作者: af912653   2015-01-23 14:40:00
圖書館應該開闢休息區 讓有需要民眾在內補眠
作者: ACRM2929 (司馬娘)   2015-01-23 14:41:00
這啥子狗屁論點,那警察抓搶匪的時候要停紅燈 不然違規?
作者: sunlockfire (太陽沒有火)   2015-01-23 14:41:00
圖書館應該開盥洗區 讓有需要民眾盥洗兼打炮~~
作者: af912653   2015-01-23 14:41:00
直接在桌上趴睡太辛苦了 應該要買床才對 這也是方便大眾
作者: jackchangaa   2015-01-23 14:41:00
安靜是共識,,無餐飲是自制,,我想躺,,是不是設個臥床,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5-01-23 14:42:00
所以是要警衛比手語嗎
作者: af912653   2015-01-23 14:42:00
台北市寸土寸金 應該招標商業區 讀書 買買東西轉換心情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1-23 14:43:00
要不然警衛是要是要比手語嗎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5-01-23 14:44:00
理由真多
作者: ak4977011 (毛毛)   2015-01-23 14:44:00
反面解釋你不會嗎?
作者: GimO (Gimo)   2015-01-23 14:46:00
學弟加油好嗎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1-23 14:47:00
所以你可以在圖書館大便嗎?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5-01-23 14:52:00
我認為飲食區應該開放廠商投標進駐
作者: voyhanxu   2015-01-23 14:57:00
圖書館要開放空間成合宜住宅,方便無殼蝸牛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1-23 14:59:00
就依規定處理,我也覺得禁止攜帶食物和禁止飲食不同若有爭議的話應該請館方做成正式解釋才對,不然禁止飲食不能擴張解釋到也包括禁止攜帶外食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5-01-23 15:01:00
強烈建議你接受治療
作者: SsennaV   2015-01-23 15:05:00
原po真是辛苦了。
作者: kediflower ( )   2015-01-23 15:06:00
推 我覺得警衛根本小題大作 欺負小孩 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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