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場槍戰可避免卻沒避免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1-23 14:07:03
我想,這位特勤組長的思考和速度想必都極快速。他講的這些長篇大論
都可以在數秒內甚至一秒內在腦海中全部RUN完一遍,然後再閃電做出動作。
就像看漫畫明明才數秒或一秒,一旁的解說員卻可同時說出高達數十字。
: 問題是從張姓民人之赤腳與衣衫襤褸觀察,其家境情況必定不佳,此時康姓航警理當所知
: ,開單告罰雖然只有500元之罰鍰,但對一貧如洗的民眾,宛若天文數字,且康姓員警係
這位特勤組長想必沒住過台灣,在台灣極少員警會直接開單,第一時間都是勸導。
勸導無效才開單。
: 單哨配置人單勢孤。張姓民人或起輕侮之心,雙方爭執當有。然而當康姓員警決定開單告
: 罰之際,一沒有以無線電尋求航警或機場保全人員到場支援協助?二沒有在開單之際,與
: 張姓民人保持安全距離?所謂安全距離就是當張姓民眾若猝不及防對康姓員警實施攻擊時
: ,康姓員警自我應思有無應變時效?這應變時效就要考慮到雙方的位置與距離了,然而事
: 情的發展顯然康姓員警毫無敵情觀念與應變作為。
警察盤查一般的安全距離是多少?估計不大於兩公尺。這個距離根本不是可以應變的。受
過訓練的警察也一樣。
: 所以康姓員警與張姓民人近在咫尺,當康姓員警低頭決定書寫告罰單時,張姓民人在事無
: 可挽回之下,憤而攻擊康姓員警,進而與之扭打。康姓員警在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又無旁
: 人奧援,卻又低頭難以掌握張姓民人的第一擊之下,早已失去對張姓民人反制先機。慌亂
: 之中,康姓員警是否應出槍反制?當先考量有無出槍進而完成射擊準備時間?其次就要考
: 量到雙方在體能與身形上的優劣,雖然雙方均為不惑之年,然而從媒體鏡頭中可以察覺張
: 姓民人身形壯碩,康姓員警恐絕難力取?所以當康姓員警情急之下,現場警報無從發起?
: 機場保全難以呼應?扭打之中卻冒然拔搶欲以示警?這都是使狀況更加惡化下的處置。所
: 以兩者奪槍,最後槍落誰手是不言可喻的。
以上緊急狀況都在數秒之間就要做決定,厲害厲害。組長可以去畫漫畫旁白了。
: 在第二階段,當張姓民眾奪得警槍,依媒體鏡頭畫面從張姓民人單手持槍射擊姿勢,顯示
: 其對槍枝之操作絕不陌生,在其槍中扣掉一發卡彈,計射擊11發子彈,復從其右手水平高
: 舉的射擊姿勢,觀察其瞄準線,恐都非針對人體?因為傷者兩人卻都只為流彈波及。另當
: 槍聲乍響之際,臥倒或蹲下尋求掩蔽部本是人類本能,其若志在傷人,瞄準線應在手臂平
: 舉以下,否則近在其旁的康姓航警何以能全身而退?其所受之傷只不過是跳彈所及與扭打
: 之傷。張姓民人奪得警槍,11發子彈射擊而出,卻均無造成人員傷亡,這說明張姓民人本
: 來就志不在傷人。
歹徒持槍你還有時間去觀察他的射擊姿勢,判斷他是不是志在傷人,厲害厲害。組長可以
去傳授讀心術了。一樣,這也是在數秒之間就做決定。
: 其次當航警增援現場,誰開第一槍?在增援航警在未抵達前,張姓民人若有開槍射擊,那
: 第一個中彈的應該就是康姓航警。然而康姓航警亙槍戰全程,只為跳彈所傷,顯見這第一
: 槍應該就是增援警力在狀況不明下,想當然爾的對「歹徒」實施反制,問題是增援警力總
: 共射擊了14發子彈,槍戰之時,張姓民人並無閃躲,以如此明顯目標,卻有十發子彈漏失
: ,而張姓民人身中4發卻均為要害,增援警力到達現場,在保有優勢警力之下,卻不能讓
: 張姓民人只喪失戰鬥力而保有其命。從上所述證明了航警訓練與執勤方法均有待加強。
: 一場本可以避免的警民槍戰,卻釀成了一死兩傷的結局,而在現場目睹其父為警格斃的張
: 姓民人十歲之女,又何其堪憐與無辜!
我們不能怪這位組長,這位組長不是常人,他認為人的思考和動作和判斷都可以在數秒甚
至一秒之內就通通RUN完所有程序並精確到位!
想必他擁有史上最強替身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1-23 14:10:00
人老了後只剩一張嘴
作者: inanna38   2015-01-23 14:29:00
主管都是專業級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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