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官說謊 倖存勇消控斷水線阻生路

作者: loser999 (.......)   2015-01-22 19:07:26
我又來討噓嚕~~~~
這次悲劇後,我們要處理的重點,
應該是放在犯了「什麼錯」,而不是「誰」犯了錯。
簡單來講,就是對事不對人,
我們只討論在救火過程中出了什麼錯誤,制度和裝備上有什麼問題,
而我們後續應該要怎麼樣去改善。
至於犯錯的是誰,應該要受到怎樣的處分,就算了吧,
除非他是惡意想害死人,不然根本不應該追究。
應該有聽過「好撒馬利亞人法」吧?
雖然特殊身分的消防員不完全適用,但精神是類似的,
只要你是盡力在幫助別人,就應該讓你無後顧之憂,
不用擔心因為結果不好而受到處罰。
否則可能會像台灣的醫師一樣,
救人救不回來就被告,醫療糾紛處理不完,
最後大家都開始防衛性醫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甚至誇張一點的,還會跟這次的狀況一樣,
為了逃避被追究責任,所以大家喬一個河蟹的說法,
不見得會睜眼說瞎話,但會試圖模糊焦點,掩蓋事實,
讓人死得不明不白後,也無法真正改善制度和錯誤,
只是以後大家都來玩「防衛性救火」而已。
所以我堅決反對嚴懲指揮官,因為這是民粹政治落後的象徵,
反而應該保證指揮官只要不是惡意害人,或者是極端誇張的失誤,
都應該不受懲處,而是由國家來處理後續賠償的話,
那不但可以鼓勵指揮官據實以告,提升後續檢討的效益,
也可以確保指揮官無後顧之憂,不至於做出過度保守判斷。
但我想台灣民粹遺毒過深,很難啦,
繼高額撫卹金之後,我看又要有人被痛下重懲了,
不但會被拔烏紗帽,說不定還要坐牢咧。
當然,這樣很大快人心,鄉民們一定推爆叫好,
但可悲的是,台灣的民主法治將永遠不會進步,
不公不義的政客天堂,你我都推了一把。
※ 引述《ftyu (wei~)》之銘言:
: 這起事件 完全是指揮官的錯
: 不須要幫護航
: 如果每次出事 指揮官都只是記記不痛不養的申誡.小過
: 這種憾事只是不斷的重覆發生
: 斷水有可能 因為無線電喊 停水撤退
: 只要有「停水」2個字 操作車輛的消防員就會立刻停水
: 通常的狀況是停水-洩壓-排水-收拾裝備
: 但那是指通常的狀況...
: 但今天是要逃命 跟平時的狀況大不相同
: 至於如果沒停水 水帶會不會亂甩?
: 如果最前面的瞄子關掉的話
: 就不會亂甩 會保持水帶充滿壓力的狀態
: 其實問題不是有沒有喊停水
: 畢竟情況緊急 喊錯也情有可原
: 不能原諒的是
: 在無待救者 + 火勢無法短時間撲滅 + 屋主都說讓他燒
: 為什麼不放棄強攻? 為什麼不放棄強攻?
: 有的指揮官很喜歡用部屬的生命強攻
: 0-30分 滅不了火 就該全部撤退了 讓他自己燒 燒完就沒事了
: 為什麼到了48.49分
: 看到情況很緊急 屋子會塌了 火已經整個燒起來了
: 才一直喊撤退!
: 最後這1.2分鐘喊 就算喊100次都太晚
: 因為「決定繼續強攻」 這個錯誤決定就已經完全鑄下大錯了
: 是希望這次對指揮管的處罰越好
: 最好可以重到把這個印象可以深深的烙印在每個指揮官的心裡
: 因為下屬殉職似乎不能讓指揮官心存警悌
: (否則就不會有鐵皮屋癱塌殉職一再發生)
: 唯有嚴懲指揮官
: 並且要嚴重到讓每個指揮官心生警悌
: 才不會再發生 拿下屬生命強攻火場的決策
作者: sclbtlove (板橋彭于晏)   2014-01-22 19:07:00
end 偏不噓
作者: howwong (永夜初晗凝碧天)   2015-01-22 19:09:00
你會被暴民噓 先幫你補血
作者: yjn (小歪)   2015-01-22 19:09:00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1-22 19:10:00
鬼島愚民就喜歡被操弄,講道理是沒用的
作者: maichugi (賣觸擊)   2015-01-22 19:12:00
要嚴懲的是官員總是掩蓋真相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1-22 19:12:00
1.對事不對人這點沒錯 2.有心也要用對方法
作者: sheepyGJ (小羊幹的好)   2015-01-22 19:13:00
什麼阿撒布魯法??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1-22 19:14:00
與其"就算了吧",採取更能警惕所有人的方式不是更好?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1-22 19:16:00
作者: subregion (sub)   2015-01-22 19:26:00
你說的是對的 但台灣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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