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FB

作者: dieskyss (小峰)   2015-01-22 10:31:25
※ 引述《gy5566gy (gy5566gy)》之銘言:
: 【今天不護樹】
: 我們來談一些關於錢的事情以及公理正義!
: 昨天晚上我們發文表示對台北市政府的失望,儘管檯面上喊的好聽,但是對於松菸『不平
: 等條約』的部分,柯文哲的團隊竟然在第一次的會商已經結論出繼續展延工期到年底以及
: 重新依據前監察委員黃煌雄所提出的39項缺失去議約。
: 有正常的關心或是看過這些缺失的都知道現在趙藤雄笑的合不攏嘴,就算把罰金最高上限
: 300萬改回900萬,把單次罰金5萬改回10萬,這讓我們很傻眼,這算什麼『重新議約』?
: 再怎麼議約,違法都市計畫法和這顆蛋根本就是一顆廢蛋的事實能改變嘛?
: 依據合約的法定效力,今天郝龍斌時代簽了一紙出賣掉台北50年7000億的利益給財團,就
: 算大家再怎麼不爽,大家還是含淚吞下去,自認倒楣,罵罵死國民黨,誰叫天龍國在他敗
: 掉花博100多億後還投票給他?
: 但是今天護樹人送給柯文哲一個大禮,就是『遠雄已經違反契約,台北市政府可以解約』
: ,今天解約是什麼意思?台北市政府可以今天就下公文把巨蛋全部要回來。
: 全部要回來以後可以做什麼?
: 就算一棟建物都不拆,可不可以把遠雄旅館重新OT給其他的業者,收取合理的租金和權利
: 金?
: 可不可以把遠雄的商場拿來作為台北市的運動休閒會館?裡面放一些運動器材,游泳池,
: 網球場,桌球....什麼都可以,這可不可以賺錢?可以啊!
: 今天是不要指望市政府大發善心願意把影城什麼的改成低廉的青年宿舍,但是至少可不可
: 以合理一點的多收一些租金和權利金都好。
: 大家不要忘記了,這個重新議約不是跟遠雄議BOT的權利金和租金還有營利分配的權利金
: 喔,通通都不是!
: 大家有沒有搞清楚?
: 讓我們感到崩潰的是台北市政府團隊完全沒有去分析這些利弊得失,然後第一次會商就已
: 經把所有的好康的底線全部送給遠雄了,只是為了把總罰金提高為900萬?
: 台北市政府更是搞不清楚狀況的把『合法』這個最基本的觀念都沒有釐清,環評書上面寫
: 的連通道80米,就是80米,怎麼一下子大一下子小。今天遠雄的工程沒有做好之前,市政
: 府就急著掏三億出來趕快做個地下道,不要忘了世大運比賽是2017年,台北市政府多的是
: 時間可以做好這個地下道喔?
: 我們只能判斷台北市政府對這個弊案的瞭解和處置方法是還在狀況外就已經被府內的門神
: 們繼續綁架柯文哲。
: 再說到這次引起紛爭的護樹事件好了,光復南路的樹,遠雄和市政府第一次和護樹盟協商
: 表示『所有的樹都可以保留』,時間點是趙藤雄被關,等到趙藤雄放出來『所有的樹都要
: 被砍』,今天這些樹能死能活不是我們護樹盟可以決定的,是遠雄決定的,新任台北市政
: 府邀請護樹盟說要給我們跟捷運局開會談路型變更,但是到今天完全沒有開過會喔。
: 再說到忠孝東路遠雄貪走市價25億的一線車道,台北市政府也沒有人去追究耶,從來都沒
: 有人去追究,這才造成楓香樹要被移植的問題喔。
: 我們不認為柯文哲在短短的時間內拳打富邦,腳踢鴻海,聘請來的體育局長是護航遠雄的
: 甄審委員,府內還有吸毒的高層,然後還有能耐仔細的去查閱合約細節以及討論如何讓台
: 北市民利益最大化,這麼大的事情就是府內那些原班人馬繼續的搞,也沒有邀請過其他公
: 民團體和律師團去研究合約細節,一開始開會連延約到年底這種好康的事情都送給遠雄了
: 。
: 今天我們感到失望,喊的如雷震耳追殺弊案,市政府竟然在第一次會議就全部輸輸去,竟
: 然還以為贏了?
: 這個案子連大巨蛋甄審委員平白多出290萬一案都沒有提出再審,也沒有任何司法機關願
: 意再重新調查。司法依舊黑暗,不只是柯P媽媽要補繳3萬多的稅這麼簡單而已,當整個政
: 治系統和司法系統都為財團服務,今天要出來護的豈只是樹?
: https://www.facebook.com/lovetreelaw?fref=nf
工程案最麻煩最討厭的就是解約...尤其是在得標商已經動工的情況下
嘴砲人人都會打 我也很不爽大熊哥 但是
解約案要不要上法院訴訟? 等到判決下來要多久? 訴訟費用誰出??
好不容易打贏了 請注意 遠雄蓋的大巨蛋所花費的費用台北市政府一定得出
它到時候把林林總總的費用列出來 打完折假設算個100億就好 預算金哪來?
啥把遠雄旅館OT給其他業者~啥游泳池可以賺錢...能確定一定有人要來租?且會賺?
到最後還是得接受遠雄的大巨蛋蓋在那裏的事實不是嗎?這還是在保留大巨蛋的前提下
啥把大巨蛋打掉的概念...拜託~賠給遠雄的百億動工費除外~拆除費用自己也得吞
然後花了上百億就只是得到一個啥都沒有的空地 這才是真正叫做浪費錢吧?
正統的工程案~不管是怎樣~在廠商都已經動工80趴以上的狀況下~根本不大可能解約或拆掉
頂多就是柯文哲現在所說的~重新再議~誰規定大雄最多只能賠到900萬?重新議約根本就是
先行檢視當初開標時所要求廠商做的部份~若廠商沒有做到的話就來看要怎麼補償
舉例來說~你提供土地蓋房子要求要三房兩廳~結果蓋出來只有兩房兩廳~那就要求廠商看
是賠多少或是送你裝潢費用等等~若是你覺得不要~不滿意~要解約~那件商蓋房子的錢你
要自己出~若是要拆掉當然費用也是自己出~而且得先上法院訴訟
護樹盟的理念我很認同~但是柯P現在做的~就是先檢視哪些遠雄違約沒有按照合約走
請注意~剛開始開標的內容應該是沒問題的~是後來得標以後為了配合大熊哥
才開始修改合約~先行回復到原始合約再來看哪些沒做到~藉此來要求賠償有何不妥?
我覺得~還是先慢慢等待看後續的做為~再來評斷也不遲吧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4-01-22 10:31:00
別讓護樹不開燻
作者: goddarn (goddarn)   2015-01-22 10:35:00
護樹盟的主張其實不無道理,只是可行性必須說明白
作者: henseneg (心懸)   2015-01-22 10:41:00
柯是要解決問題, 護樹用解約只會製造更大問題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5-01-22 10:42:00
解約的賠償金多半也沒被寫到合約或寫很少
作者: thirteenflor (13樓)   2015-01-22 10:43:00
對啊 柯P有說是來解決問題的 大巨蛋的約一開始是好
作者: henseneg (心懸)   2015-01-22 10:43:00
他們把事情想的太美好, 要解約, 請拿出後續處理配套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5-01-22 10:43:00
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維護市民既有權利下把他蓋完
作者: henseneg (心懸)   2015-01-22 10:45:00
很討厭那種無限上綱的團體, 都不去看現實面, 都蓋一半了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5-01-22 10:45:00
樹能處理的方法很多,但堅持不動的邏輯其實很難理解
作者: laiobart (誠實是最好的謊言)   2015-01-22 10:52:00
解約市府要付出更大的代價,移樹或砍樹不重要吧。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1-22 11:09:00
像gogobar這種到底是不是反串有人能分析嗎?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1-22 11:40:00
開始檢討護樹了 XX的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1-22 11:42:00
護樹很理想化,但是目前不可行,而且對政府遠雄傷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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