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補稅案柯P母:他是官我是民只能繳

作者: neal1983 (煩惱皆因強出頭)   2015-01-21 18:27:51
※ 引述《AngelKino (KINO)》之銘言:
: ※ 引述《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之銘言:
: : 補稅案柯P母:他是官我是民只能繳
: : 【聯合報╱記者李青霖╱即時報導】
: : 2015.01.21 04:09 pm
: : 柯P父母借給台北市長柯文哲千萬元買房,是借貸或贈與?需不需課稅?柯母何瑞英說,
: : 北區國稅局已口頭告知,需要補稅3萬1200元,「他是官、我是民」,收到繳費單我們會
: : 去繳,「不然要怎樣」?
: :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今天在立法院表示,全案已調查完畢,也將結果告知柯P父母。
: : 柯母何瑞英今天證實,北區國稅局已將結果告知先生,要補稅3萬1200元,還沒收到單據
: : ,「收到之後我們會去繳」。
: : 她說,國稅局人員解釋,當時拿一千萬元借柯文哲買房,確實也拿了2年的利息錢25萬元
: : ,國稅局要求補繳3萬多元,「我們傻老百姓,沒意見,一定會去繳。
: : 何瑞英說,為了這件事,80多歲的先生還騎摩托車去國稅局說明多次,實在很無奈,「柯
: : P的利息錢就是我們的生活費」,政府要扣稅,他們也沒辦法,不過,希望國稅人員要一
: : 視同仁,對其他事情也要認真查。
: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198171.shtml
: 很多人對於這個事件問題大部分都會聚焦在
: 欠的是什麼稅?為何是欠利息所得?31200這個數字又是怎麼來的?
: 利息所得27萬以下不是免稅嗎?這幾個問題上打轉...
: 大家先看這份新聞稿:http://www.mof.gov.tw/engweb/fp.asp?xItem=33315&ctNode=117
: 其實不只柯爸柯媽很多人都會不小心忘記去注意到私人借貸的問題
: 因為有利息上的往來此事件國稅局不認為是贈與關係而是借貸事實
: 又因為柯父柯母沒有注意到該項所得進而漏報綜所稅的利息所得
: 如果對於贈與跟利息觀念不清可以參考此篇:#1KjFFOZc
: 根據之前的新聞圖片:http://0rz.tw/gxZa4
: 柯市長這兩年都有匯款給柯父利息皆13萬元
: 因此所欠的稅額為:130,000*2*12%=31200元,所以補稅額為31200是這樣而來的
: 但是坦白說新聞報導只指出須補多少稅並未報導漏稅的部分要罰多少
: 根據所得稅法11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對依本
: 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 換句話說還有行政方面的罰鍰及加計利息的部份,所以大家就別聚焦在稅額上啦
: 至於有些人問說利息所得27萬以下不是免稅嗎?
: 這個在所得稅法上面是叫做"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係指因金融機構存款的利息.儲蓄性質
: 信託基金之收益這些,全年不超過27萬
: 但不包括郵局的活期存款跟私人借貸的利息(因為非金融機構)所以自然不能列入扣除
: 所以你問我國稅局有沒有要追殺老百姓的意思,如果真的有心要弄得話
: 這個事件就是逃漏贈與稅,逃漏稅額變成
: (1000萬-220萬)*10%=78萬元 外加漏稅罰款跟利息,這樣是賺最多的
: 所以國稅局也是基於依法行政的原則,請各位就別太刁難公署做事
: 如果大家想要賺檢舉金,每年檢舉營業稅逃漏稅,國稅局將用營業稅收的3%
: 提撥出來當作檢舉獎金喔!
依據違章裁罰減免標準每年漏稅金額需達15000及所得達25萬才有漏稅罰的問題,
所以此案僅需補稅就好~
作者: kiliman (kiliman)   2015-01-21 18:31:00
推補充 實用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1-21 19:14:00
根據大法官解釋 他不給你減免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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