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鄉民反對公文用語,
卻反對病歷中文化。
身體自主權是普世人權的核心,
它的內涵,就在於行動 表意 健康等等的權利。
一個人的健康權,
不僅在於不受他人侵犯及危害,
更在於有效維護個人健康。
一個人的病歷,
雖出於醫生的專業判斷,
然而,評判的對象卻是他人的身體,
一個人絕對有權了解自己所受的評判。
沒錯,病患不具專業,
有被誤導的可能,
但病歷充斥著外文,
卻讓病患的基本權益受到最大的阻礙,
詮釋權完全掌握在醫界,
普羅大眾基本的維權可能性-資訊
被徹底的剝削。
連中國大陸的病歷都已中文化,
這對於普羅大眾的教育和維權,
發揮一定的功效。
縱然大眾仍然不知 "蛛網膜下腔出血" 的具體內涵,
但極易了解這是一種內出血,
家屬亦易於維護權益。
醫療糾紛之大宗為怠於處置,
明明是內出血,卻當成慢性病而延誤病情。
等到上法庭再針對
何謂 "subarachnoid hemorrhage"進行辯論,
又有何益?人死焉能復生?
中文化對於病患來說,
健康的維權得益於何止千百倍!
鄉民難以忍受公文用語 "台端",
然而卻大力反對亟關乎自身健康維權的病歷中文化,
自陷魯蛇境地,誰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