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志工助窮人辦喪事 善願愛心協會被指違法

作者: WireShark (anti廢文)   2015-01-15 17:20:53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幫助窮人辦理免費喪事是一樁好事,但這樣的善行義舉卻是違
法,1月5日早上內政部承辦人員電話中明確表示「除非修法,否則幫助窮人免費下葬就是
違法」,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表示,從民國90年開始善行至今,14年來已經完成1945
件,都是由志工親自繳錢,並不收捐款,從往生到安葬,幾乎都由志工包辦,費用較市價
便宜甚多,且每一塊錢都清楚,並無營利,為何還要依殯葬業管理法來列管。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站在多年來所協助下葬的卷宗前,出示與政府部門往來公文,大
嘆世代變了,帶頭做好事、不賺錢,卻違法。(記者陳炳宏攝)
郭志祥表示,回內政部公文函中,主張協助弱勢家庭辦理免費喪事是自由權利義務,是受
到憲法第22、23條保障,承辦人員表達不予回復公文,同時竟問憲法22、23條內容是什麼
,令人感到相當錯愕。
免費替弱勢家庭辦理喪葬服務已達1945件的善願愛心協會如今卻要為捍衛社會核心基本價
值奮鬥,令人遺憾與難過,郭志祥並出示「免費下葬窮人」適法性之往來公文。
102年初,台北市殯葬處向郭志祥表示,因為有多人檢舉,「善願愛心協會」違反殯葬業
管理條例中的第42條第5項規定及該條例第23條第一項,違者以該條例第84條相關規定處
罰,除勒令停業外,按次罰款6到30萬元,郭志祥無奈地說,如果按件開罰,總共要罰1億
1600多萬,那我直接宣布破產好了。
郭志祥強調,從小受學校教育,就是要做好事幫助別人,現在卻被內政部民政司質疑三次
:「你認為你幫窮人免費下葬合法嗎?」郭志祥說,目前服務範圍從彰化縣以北到基隆,
台大、馬偕等各大醫院,台北市社會局、世界展望會、慈濟功德會、家扶基金會等慈善機
關,均會轉介案例,那這些團體不就都成共犯。
郭志祥說,有時會參與接大體工作,所以需要台北市殯葬處提供IC卡,希望政府高抬貴手
,幫幫社會上弱勢族群。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204319
中華民國怎麼會有這麼多好笑的法條?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1-15 17:21:00
哎呀 其實成立個公司說不定還能節更多稅
作者: icion (柯柯)   2015-01-15 17:21:00
翻譯:擋人財路 猶如殺人父母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1-15 17:22:00
沒給KMT賺就是違法,你不知道嗎?KMT恐怖皇帝黨呢
作者: Z999 ( Z九百九十九)   2015-01-15 17:22:00
記者寫什麼你就信?殯葬業要登記啦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1-15 17:24:00
我覺得這件事沒那麼嚴重 有參與過一些義葬流程罰款也是講講法條規範而已 不太可能真的追溯去罰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5-01-15 17:31:00
真可憐,在台灣,死了還要花錢處理,台灣政府在幹嘛?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1-15 17:35:00
KMT政府不意外啊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1-15 18:06:00
問益員吧,說不定是家族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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