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拆屋只拆3分之2?台北市公館鬧區驚現危

作者: uuuujoe (Joe)   2015-01-14 16:47:00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拆屋只拆3分之2?台北市公館鬧區驚現危樓「剖面屋」
3.完整新聞內文:


▲奇觀!拆屋只拆3分之2,台北公館驚現危樓「剖面屋」。(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李彥穎、謝盛帆/台北報導
台北市公館最近出現一棟危樓,4層樓透天厝被從中間切開,只拆除3分之2,留下3分之1
,就連鐵捲門也切掉一半,超誇張的樣子引起路人圍觀,屋主無奈說,被拆除的部分是私
有地,他因官司敗訴,必須拆屋還地,但另外3分之1是跟市府租的地,所以地上建物不用
拆,結果房子就變成這副危險的樣子。
台北市公館鬧區怪手直往房子正中央挖過去,4層樓的透天厝一點一點被拆掉,變成水泥
塊和磚頭,不過工程結束,房子卻沒有完全拆光,而是留下3分之1,從外面往上看,門板
被風吹的擺來擺去,沙發吊燈通通看得見,就連鐵門也被整齊切除,只留下一半,天底下
怎麼有人,這樣拆房子的。
屋主高先生說:「35平方米是市政府的地,那他們這邊107平方米是我告輸,要拆屋還地
的地。」秀出泛黃的買地證明,屋主高先生說,民國35年當時他花1萬元向地主買下這片
32坪土地,但因為行政程序沒有過戶,就先取得地主同意蓋房子,之後他又租了另外3分
之一土地,蓋成現在的四層透天厝。
但到了民國62年地主突然要跟他要回土地,因為已經同意屋主蓋房子,所以官司敗訴,沒
想到民國103年底,地主乾脆把地賣給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對屋主提告,這次法官判決屋
主敗訴得拆屋還地,但因為另外3分之1的土地是公有地,所以只拆另外3分之2,房子變成
這副怪模樣。
高先生無奈說:「這個年傷心啊,希望趕快給它建起來啊,如果不屬於我們的,我們就讓
他拆嘛。」而後來經過陳情市府財政局同意屋主繼續承租土地,剩下來的房子就自費拆掉
3樓4樓,保留2層樓重新修繕,只是在這期間台北市區等於矗立一個大危樓,行人經過可
得特別小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13/451007.htm?from=fb_et_news
5.備註:
作者: accin (acc)   2015-01-14 16:48:00
民國62年 抓到了 是阿扁當市長的時候幹的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5-01-14 16:49:00
做工精美
作者: marser1018 (梅景櫻雪)   2015-01-14 16:49:00
樓上...民國62年阿扁在哪裡啊= =
作者: loveluthien (浪牙天)   2015-01-14 16:50:00
那邊根本不是鬧區,標題很爛
作者: realmask   2015-01-14 16:50:00
公有地應該收回 直接下去作公辦都更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5-01-14 16:51:00
62年阿扁大概在當兵?
作者: accin (acc)   2015-01-14 16:51:00
民國62-103年底 我查過資料 完全是阿扁執政時幹的
作者: agwolf11 (蠢蛆蛆)   2015-01-14 16:51:00
一群人圍觀就鬧區了...
作者: Charleston   2015-01-14 16:54:00
扁維拉從民國62年救援到104年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5-01-14 16:57:00
其實還滿漂亮的..
作者: jump0517 (Sonic)   2015-01-14 16:58:00
臺北藍晒圖
作者: gibson72 (丹神快拜)   2015-01-14 16:59:00
抓到了 是阿扁的阿爸幹的 叭叭
作者: miwako (我是米子)   2015-01-14 17:00:00
怪手功力深厚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14 17:00:00
要切這樣不容易吧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1-14 17:00:00
這就叫文創
作者: sionxp ( )   2015-01-14 17:02:00
開怪手的 根本超強 要切下去 房子還不能倒 倒了要賠錢
作者: fujiiyakumo (......)   2015-01-14 17:04:00
抓到了 阿扁幹的 柯p不用負責嗎 叭叭~
作者: KAMESANMA (LOVELESS)   2015-01-14 17:05:00
靠 這怪手司機是ASE派遣來的嗎?
作者: tony77998 (偷尼柒柒玖玖捌)   2015-01-14 17:06:00
這種文青超愛好嗎 快去那邊擺手創小物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5-01-14 17:07:00
蠻詭異的 說好要賣 又不賣 拿張買地證明 第一次法院認可 第二次卻被打槍 台灣的法律沒有規律的嗎
作者: spfy (spfy)   2015-01-14 17:12:00
其實民視新聞有拍到旁邊有用夾子夾住(有專業名詞嗎?)不知道是挖之前夾的還是挖完才上 後者的話就厲害了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1-14 17:17:00
這怪手司機真是高手…
作者: dynamo (sheba)   2015-01-14 17:23:00
世界奇觀
作者: LiuSky (天空)   2015-01-14 17:28:00
剩下的部分政府可以以危樓為理由拆除吧
作者: oncemore (超級喜歡林瑋恩)   2015-01-14 17:35:00
高玉樹不用負責嗎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5-01-14 17:42:00
民國62年阿扁大概還在蹲學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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