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版《穿著PRADA的惡魔》!基隆市1名保險公司胡姓男主管(50歲)在召開各區經理
內部檢核會議時,竟要一名忘記帶簡報資了的姚姓女區經理罰站。姚女當眾站了70分鐘,
事後覺得受辱,怒告主管妨害名譽。
事發在去年7月1日下午5時許,胡男集結基隆各區經理召開內部檢核會議時,逐一點名今
年未增加人力的區經理,說明原因及改進方式,輪到姚女時,得知她忘了帶簡報資料,當
眾斥她「沒帶簡報去罰站!」直到會議結束,整整70分鐘。
應訊時,胡男向檢方說:「這是內部檢核,請她上台 報告什麼都沒有準備。沒東西當然
請她站在旁邊,站著聽別人怎麼講!」強調沒有口出惡言,否認有妨害名譽的犯行。
檢方認為,胡男喝斥下屬罰站的舉動,僅使他人產生負面評價,並沒有侮辱、脅迫等情節
並未構成妨害名譽條件,純屬勞資爭議。日前全案偵辦終結,基隆地檢署判胡男不起訴。
(陳偉周/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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