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政黨法》 陳水扁禁任黨主席 蘋果日報
立法院內政、司法委員會聯席會今審《政黨法》草案,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詢問,若
依行政院版《政黨法》草案規定,前總統陳水扁未來能否擔任政黨負責人?內政部長陳威
仁說:「不可以。」
吳育昇說,行政院版草案規範曾犯貪污罪定讞就不能擔任黨主席,陳水扁未來就算假釋、
特赦,終其一生都不能擔任任何政黨的黨主席,「這一條我倒是肯定」。他認為,不管誰
貪污都不應該成為黨主席,才能導引社會、政黨朝向清廉方向。
吳育昇也呼籲,政黨補助金門檻應由現行得票率5%酌降至3%或4%,有助多元政黨競爭。陳
威仁說,內政部也考慮酌予下降,有利小黨發展,但不宜過低,若降得太低,例如台聯黨
團提案的1%,上次立委選舉的健保免費聯盟也得票超過1%,可能得到補助款超過其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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