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英勇的網友打電話給國稅局白股長啦!

作者: chNhk (純情高中生)   2015-01-12 22:02:58
※ 引述《KMTsucks (吃屌吧老K)》之銘言:
: 英勇正義的paul5566 vs 跳針白股長
: 剛剛我趁五點下班之前打電話給國稅局白股長
: 她是女的 我一開口就問她
: "為什麼國稅局查帳的時候 是要受稽查人自己拿出單據到國稅局 而不是檢舉人提出證

: 結果白股長很緊張 問我說"你是哪邊要問的?"
: 我說"我只是一般的民眾 看見有關於針對性查帳的報導想來詢問
: 為什麼柯文哲的爸媽要被查帳 被檢舉人有提出相關事證嗎?"
: 白股長說"我們真的不是針對性查帳 關於柯文哲的案子我們都要保密 這是機密
: 我不能透漏太多"
: 然後我說"那我現在在電話中 我要檢舉連勝文 請國稅局向連勝文查帳"
: 白股長說"你要檢舉連勝文 你要附上相關事證才能檢舉 不能隨便檢舉"
: 我說"那請問檢舉柯文哲爸媽的人 有附上相關事證嗎?"
: 白股長"這個是機密 每個個案都是機密 我不能向您透露 反正我們絕對是依法辦理"
: 我問說"請問檢舉柯文哲的人是誰? 我想要知道?"
: 白股長"這個也是機密 所有的檢舉人我們都會保密"
: 後來我就不想跟他繼續盧下去 就掛電話了
: 馬的 一個死跳針股長
要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知道有的沒的
那個資法不就是個屁
不懂鄉民們在想什麼
作者: jimrex12025 (萬能麥斯)   2015-01-12 22:03:00
婉君來護航了喔
作者: guess0051 (5n)   2015-01-12 22:04:00
說的是.但如果是連公子要資料呢?
作者: kingbee ( 將心比心)   2015-01-12 22:05:00
隨便搜尋 就一堆 各大報的新聞都寫出來的事 證據很明顯
作者: andylice (艾莉絲)   2015-01-12 22:07:00
不是個資法問題 檢舉人到底要不要提出證據 有沒有提出國稅局講清楚馬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15-01-12 22:12:00
秘密證人制度不是已經說是違憲了 檢肅流氓條例裡面相關法規有說檢舉逃漏稅也要保護秘密證人嗎?這應該跟個資法無關吧 而是被檢舉人也要跟檢舉人詰問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5-01-12 22:13:00
某間改良場檢舉附近居民汙染空氣,環保局說要具名檢舉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15-01-12 22:14:00
我朋友之前檢舉學校老師性騷擾 學校也說要具名檢舉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5-01-12 22:14:00
然後就告訴被檢舉人是改良場檢舉的,隔天改良場秘書就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5-01-12 22:16:00
接到恐嚇電話。機不機密、個不個資都隨承辦人拿捏懂?
作者: jj75520 (斌)   2015-01-12 22:18:00
法律上是沒有應該不應該的 只要違法公布 股長就等著被關
作者: andylice (艾莉絲)   2015-01-12 22:29:00
國稅局目前得最法很明顯就是查稅標準不一 又不講清楚
作者: hidicence (今晚打老虎)   2015-01-12 22:30:00
你可以推文,洗文章很好玩?
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2015-01-12 22:45:00
哪條法律有說不能公佈被檢舉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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