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景女主持人與導演有染?判賠30萬元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即時報導】
2015.01.06 12:36 pm
電視節目外景周姓女主持人前年五月間凌晨與劉姓導演共處一室,經劉妻報警抓姦,提告求
償200萬元,周女與劉都否認出軌,堅稱只是討論節目流程,不過法官認為,屋內晾掛多件
劉的內褲,且劉多次發言迴護周女,顯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今天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
劉妻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劉妻提告指出,她與丈夫2009年11月間結婚,周女明知劉已婚,仍與劉交往,丈夫前年2月
間開始晚歸,後來甚至搬出去與周女同居,前年3月下旬至4月初,劉妻方面拍攝到兩人有勾
肩、拉手等親密舉動,明顯侵害劉妻的配偶權。
劉妻前年5月14日凌晨偕同胞弟及友人到周女住處埋伏,待屋內熄燈後,報警抓姦,過了幾
分鐘後才開門,劉以哀求語氣表示,「你這樣子會毀了她」、「我來扛就好了」等語,劉妻
等人也發現劉的多件內褲晾掛在屋內,周女則戴著帽子往外跑。
不過劉否認出軌,他堅稱只是到周女住處討論節目企畫,因妻子與長輩相處不睦,他只好逃
離家庭,但與周女並沒有越軌行為;周女也堅稱清白,她說,當天是劉來討論節目流程規劃
,因討論時間冗長,所以劉妻等人到場時,劉還在屋內,且兩人衣著整齊。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兩人聲稱商討節目內容,但排除團隊其他同事參與,毫不避諱獨處
至深夜,且劉多次發言迴護周女,哀求妻子別讓周女曝光,以維持主持人形象,而屋內又晾
掛多件劉的內褲,顯然兩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因此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劉妻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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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709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