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內政部修法 違建可連續罰並強制拆除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5-01-03 09:48:11
1.媒體來源:
yam
2.完整新聞標題:
內政部修法 違建可連續罰並強制拆除
3.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市與台北市近日接連發生違建火警燒死民眾的意外,內政部今天(31日)表示,雖然各
地方政府每年都有編列拆除違建的預算,但經費過少,因此,內政部已修正「建築法」,
明定違建人自行回復原狀的義務,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必要
時還可強制拆除,以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31日指出,違章建築會破壞房屋結構,不但影響公共安全,也破壞景觀風貌。根據
營建署統計至2013年底為止,全台違建高達58萬8千多件,不過,目前地方政府編列的違
建處理預算普遍偏低,導致違章建築拆除進度緩慢。以明年度預算來看,在6都部分,新
北市編列的預算最多,為新台幣3,500萬;台南市最少,只有40萬,高雄市則為161萬。
內政部指出,「建築法」雖明定建築物所有人必須負擔違建拆除費用,但地方政府必須訂
定違章建築處理拆除收費自治條例,才能據以執行,目前全台只有台北市等6個縣市已發
布自治條例,其餘16個縣市的議會尚未審查草案。
為此,內政部已修正「建築法」,明定應對違建人處以新台幣4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
鍰,並限期自行拆除,若屆期未拆,可按次連續處罰,必要時,也可強制拆除。相關草案
已在去年6月送入立法院,內政部希望能盡快審議。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說:『(原音)為了
有效遏止違章建築的發生,所以我們就檢討修正「建築法」,來明定違建人應該處以新台
幣4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限期自行拆除。如果沒有自行拆除,這個期限到了
,要按次連續來處罰,那必要的時候,還要強制來拆除。』
此外,陳純敬說,內政部已訂定違章督導規定,並會同國防部、農委會、財政部、經濟部
等相關單位組成督導小組,將定期考評地方政府處理違建的成效,明年會擇期公布督導考
核結果,供社會大眾檢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yam.com/rti/politics/20141231/20141231784292.html
5.備註:
開罰之後
還敢去搞違建的人會少很多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1-03 09:50:00
有法規跟罰下去是兩回事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3 09:51:00
法規很重要阿,不然想罰都找不到法源依據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03 09:52:00
幹,怎麼不把1000塊的拿出來說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3 09:52:00
台灣一堆問題就是稽查員抓了也不能怎樣,重罰20萬
作者: StudentVOICE (學生的聲音)   2015-01-03 09:52:00
遇到kmt法規還不是會轉彎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5-01-03 09:52:00
這樣的話,以後就不能5樓的建照加蓋到10樓了
作者: Volcano911 (911火山)   2015-01-03 09:53:00
馬後炮
作者: tezn (chi-chi)   2015-01-03 09:53:00
法案去年六月就進立法院,立法院的效率真是讓人搖頭...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1-03 09:55:00
有種抓風景區的違建....
作者: nextpage (內濕配舉)   2015-01-03 10:03:00
簡單說,台灣有違建的建築太多,這會牽扯到選票,所以才會這麼多年不管明的暗的都搞,老房子不說,新建案也搞違建
作者: al1l1 (霧濛濛)   2015-01-03 10:04:00
最高才50萬
作者: datsu (^_^)   2015-01-03 10:20:00
有人死了才會注意!
作者: WiiSports (Jesus)   2015-01-03 10:42:00
賴神果然智勇雙全
作者: Becuzlove (阿嗚阿嗚阿嗚嗚~)   2015-01-03 11:24:00
沒關係 50萬罰個100次也有5000萬 看誰敢跟政府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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