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風處要資料碰軟釘子 柯:再擺爛我去要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14-12-31 20:43:47
說台灣教育是填鴨式
其實執行填鴨式教育最徹底的 就是 國 家 考 試
你說公務員為什麼有這反應?
因為 SOP 阿
柯P最強調的 SOP
填鴨式的國家考試告訴公務員
你不這樣照步驟來是違法的,是要抓去關二三十年的
於是乎你如果遇到一個腦袋恐骨力的公務員出現在車禍現場要救人
他不是先打119、先幫人止血
而是先看他的SOP,怎樣做才不會違法,才不會被告貪汙
若是手冊上告訴他要先大喊聲才不會被告
他定是先大喊三聲
"我要開始救人了" 然後才開始進行急救
這就是所謂的 S O P
看到這裡就會覺得腦殘無藥醫
這不是故意汙名化公務員
而是國家考試制度撿的到這種腦袋的公務員
但說穿了人家也是照 SOP走
沒有故意刁難不給資料阿
不這樣你是要害人家去關喔?
※ 引述《GOD5566GOD (o'_'o)》之銘言:
: http://ppt.cc/ue0o
: 作者: 吳茜洋 | TVBS – 2014年12月31日 下午7:52
: 柯文哲新政旋風,市政府各局處緊蹦,他自爆政風處抱怨要資料時,竟然有局處擺爛不給
: ,以前連郝市長下條子了都要不到,因此他說重話,未來政風處再碰釘子,他會親自去要
: ,被點名的捷運工程局表示以前狀況不會再發生,已經照程序開始解密,一定配合。
: 台北市政府上下30多個一級機關,各局處若有違失,政風處就要啟動,依法行政調查,但
: 卻有局處敢給軟釘子碰。
: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長劉明武:「美河市案例是比較特殊,因為當時監察院調查和我們去了
: 解,都有碰到調卷上的困難,他們要保護他們自己的商業機密,這個理由來回絕的。」
: 政風處和柯市長開會報告,點名捷運工程局,一度不提供資料,讓柯文哲大感驚訝。
: 台北市長柯文哲:「甚至連郝龍斌市長,下條子都還可以不給公文、不給資料,這實在太
: 奇怪,各單位都可以擺爛不給,我說哪有那一回事,我說,你以後政風處要不到資料,我
: 當市長自己走到那個人面前,叫他把公文交出來。」
: 柯文哲主張公開透明就是解決弊端最好方法,說過上任就要揭開美河市跟雙子星兩大案秘
: 辛,甚至願意親自出馬。
: 台北市捷運工程局長周禮良:「最大問題因為我們很多是密件,那密件的話,受到很多密
: 件的規定,那不是說不能給,而是說你給了以後,會造成什麼後果,先把密解掉、解開,
: 那公務人員做事就比較安心,因為不是密(件)就可以給了,所以我們現在也照柯市長的指
: 示,我們解密以後,就一個一個公開。」
: 美河市案中捷運局聯開處也曾被查出有人涉弊,現在全局態度轉趨大方,柯文哲旋風襲來
: ,市府各局處剉勒等。
作者: savge (來亂的~)   2014-12-31 20:45:00
你懂什麼叫sop嗎?
作者: jarr (捷爾)   2014-12-31 20:46:00
喔 因為你好像有點懂 所以想問你 要資料不給也是SOP的一環
作者: xyyzzz (ZZZ\)   2014-12-31 20:46:00
sod?
作者: l11111111 (一一)   2014-12-31 20:46:00
SOD是有它的存在意義的 你要無限上網我也沒辦法
作者: savge (來亂的~)   2014-12-31 20:46:00
它不是ㄧ本簿子寫標準操作程序而已餒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4-12-31 20:47:00
亂講一通
作者: l11111111 (一一)   2014-12-31 20:47:00
不要把發明它的人當白痴 就你最聰明有自己的玩法
作者: uhmeiouramu (優文老祖)   2014-12-31 20:48:00
台灣是法規法 人歸人 你夠力還可以凌駕于憲法之上
作者: cliffcliff (號:)   2014-12-31 20:48:00
胡扯 國外也很重視SOP好嗎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4-12-31 20:48:00
你真的甚麼叫做"SOD都是真的?"
作者: savge (來亂的~)   2014-12-31 20:49:00
要先開電腦跟準備衛生紙餒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4-12-31 20:53:00
那我想公務員的sop該不會有寫"請拒絕兩次,第三次再給"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4-12-31 20:53:00
施作方法有問題.你不怪寫的人.怪sop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4-12-31 21:05:00
所以你要跟你的客戶說產品電測不需要照sop做?
作者: Brown1010 (0W0)   2014-12-31 21:08:00
我覺得程序應該是先解密才能要資料,以錢要不到是因為沒解密,人家不敢給
作者: aa133456 (Tea)   2014-12-31 21:09:00
你懂SOP? 要不要被告一次國賠試試?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4-12-31 21:13:00
明明是在科技業的人 你說不了解sop的重要與必要就過份了
作者: sylvesterleo (希爾)   2014-12-31 21:44:00
SOD都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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