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北市226戶違建限期拆,柯:別想關說

作者: x31x (参拾壹)   2014-12-30 13:11:03
違建這東西真的很棘手
現在抬頭往建物看 屋頂沒有違建的應該一成都不到
違建在整個台灣來說應該是歷史共業了吧
大陸有句話"擋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
老人家的觀念就是為什麼我不能在自己的家蓋東西
他們完全沒有建築法還有各地方縣市政府違建查報的觀念
想怎麼蓋就怎麼蓋
違建的基本概念就是未經申請擅自搭建的就叫做違建
還有增加建物高度或是使用面積情形也是
蠻常見的就是無良的室內設計師或是建築師
(或許是他們本身也太專業不懂相關規定)亂設計
給你陽台加窗然後打掉內牆
這樣就增加室內使用面積 也就是我們說的陽台外推
或是防盜鐵窗沒有做成簍空 做成凸窗增加使用面積 這樣也算違建
還有新使照的建物
建商為了要刺激銷售
常見的手法就是在挑高的樓層幫你做夾層
當然建商也不會跟你說這是合法(廢話 夾層就是違建)
你不知道的情況下就買了 當然違建風險就轉到你身上
再來說一下夾層這東西做在室內只有去過你家的人才會知道
所以很多情況都是跟鄰居有糾紛 鄰居知道你屋內有夾層就檢舉你
或著是你家有請房仲來估價 你最後不給他賣 他也檢舉你
現在台北檢舉管道那麼方便 隨便都可以檢舉 幾乎已經變成報復的工具了
因為違建這東西涉及很廣 大概就想到這樣
最後補充一下
如果你家房屋想要修繕或是裝潢 千萬不要問當地里長
常常也有民眾聽里長的話施工之後還是被違建
最保障的是直接去縣市政府的建管處詢問
那邊有最正確的相關違建規則可以查詢
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就不怕被報違建
希望以上說明對大家有點幫助
ps.家中有在裝潢施工的也記得敦親睦鄰一下
還有裝潢工人素質也要慎選
也是有民眾因為裝潢工人亂吐檳榔汁 吃便當後亂丟垃圾 造成附近鄰居不爽的
作者: dostey (Dos)   2014-12-30 13:12:00
先拆大再小,先拆新再舊
作者: yankeehater (早給拒絕了 誰理你們)   2014-12-30 13:12:00
他是說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 不是全部違建
作者: WeAntiTVBS   2014-12-30 13:12:00
印象中北市目前是以民國83年完工與否做分界線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4-12-30 13:12:00
先拆藍的
作者: WeAntiTVBS   2014-12-30 13:13:00
當然前提是是否直接影響公共安全 如果有直接影響就拆
作者: yankeehater (早給拒絕了 誰理你們)   2014-12-30 13:13:00
別忘了新竹的違建前陣子才燒死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4-12-30 13:13:00
加蓋的鐵皮屋全拆光 柯神讚讚讚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4-12-30 13:13:00
防火巷違建增建,防火巷屋簷,該不會是拆這種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2-30 13:14:00
先拆影響公共安全 拆完之後 大概就沒經費拆了..拆違建收費要先過才能走的順... 但.. 擋人財路呀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12-30 13:20:00
防火巷問題本來就大於頂加不過才226戶,不是說有7萬戶? 這226戶大概是很精華精華到靠關說壓下去吧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2-30 13:22:00
226是有公共危險的 全部違建才是7萬戶
作者: vfgce (小兵)   2014-12-30 13:24:00
全力支持柯去拆,不過我猜頂多意思拆個兩戶就收手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2-30 13:25:00
科p不可能每個都去看啦 一定是下面人去處理 至於確實性就看是不是讓副市長或處長去監督吧
作者: ecohsu (Big Swordman)   2014-12-30 13:34:00
拆除要錢 議員會先杯葛這筆錢吧
作者: weimr (小胖)   2014-12-30 14:24:00
有影響公共安全的先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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