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兩億拆收費站vs六百萬拆公車專用道

作者: whoyer (XDMan)   2014-12-26 21:17:22
我想請問一下採購法規定為了避免圖利特定廠商,政府工程超過一百萬要公開招標。
「公告金額(工程、財物及勞務案均為一百萬元以上),係機關將採購資訊公開、廠商
申訴等之門檻金額。公告金額以上之案件,為採購法所欲規範之主要範圍。機關辦理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除依採購法第二十條規定採選擇性招標及第二十二條採限制性
招標辦理者外,應公開招標(第十九條)」
所以...要怎麼解套?600萬拆成多個100萬以下的小案嗎?
效率很重要,但,法律這關該不會讓柯p被起訴吧...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4-12-26 21:19:00
這個是叫已經招標過的廠商來施工的吧
作者: faycos (fay)   2014-12-26 21:19:00
今天議會不是有講,來自開口合約
作者: joney48 (我是大笨豬)   2014-12-26 21:19:00
有聽過開口契約嗎...
作者: wingsfly (wingsfly)   2014-12-26 21:20:00
之前的文就有說:「開、口、合、約」
作者: whoyer (XDMan)   2014-12-26 21:23:00
應該以「災害防救法」為母法,天然重大災害才能使用吧?
作者: popular5566 (最紅5566)   2014-12-26 21:25:00
........你是認真的嗎?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4-12-26 21:37:00
開口契約廠商 (就是統包廠商 有緊急工程要做找他們)
作者: chiahao0527 (ChiaHao)   2014-12-26 21:44:00
其實是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也就是10萬以上就要公開招標,600萬拆60包是要逼死那個基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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